[問題] CEO5566 - 大湖麗舍廠商答辯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2-11-02 07:58:15
您好:
我是麗舍溫泉的主管,遲至現在回信,非常抱歉
現今經濟不景氣下,著實在資方的處境是很艱難的.這次的打工機會是我主動向公司提出
讓沒有經驗的大學生來打工原本公司要找有銷售經驗的人員,沒有想到卻反被流言中傷
還原事實,本來在展期各廠商幾乎只有日薪一千元,為期四天的展覽共四千元,以往我們
北中南 參展用人不下千人了都是這樣的薪資,每個工讀也都很認真.唯有此次
我想激勵工讀,所以有設立獎金.只是設有基本業績九萬元.(我想每
個單位和公司都有業績門檻)過了門檻才有獎金.有工讀說我沒有說明要九萬的門檻而
產生此誤會.實則我們的工作也不會勞力和辛苦,發發dm,和客人銷售產品,且主管有三人以
上都極力協助並非讓他們獨立無緩.且三家業者用了三十位左右的工讀,大會只有給我們24
張入場證,我們想提供打工機會給大學生就是有感時機不好想提供莘莘學子工作機會,
本公司的老闆是白手起家,在大學時期也靠打工完成學業,故特別體諒學子.
所以每日因為入場工作證短少,主管都要想辦法讓工讀生進入,才會要求早一點集合
因為每日都有學生遲到,展是一個高額成本的活動,在資方的立場都是分秒必爭的
如果是惡意廠商,不會在附近只有我們的工讀有便當吃,最後一天雖然請他們自備點心
但講好補70元的誤餐費,我們仍然給了一百元,況且發文的同學自稱來自大公司,我問她什
麼公司和學校,她說她來自遠東企業和輔大,我不知道一般企業都是禁止兼差,給員工休假
是為了昱日有更好的表現(至少資方一定是希望員工為公司效力)我才知道她是兼差且
不是大學生,且有五個學生夥同同伴在第四天最重要的一天半途要離開,說走就走,亳無
敬業精神一直在想獎金而心生怨恨,我們感到很遺憾,多給的獎金原為美意,沒想到卻使
有心人作文章,而不是在乎自我表現或者在銷售中學得技巧更或在高雄我們也用過大學生
四千元的薪水沒有獎金,反而他們會來請教我們如何講訂單,說服客人.從中學習銷售技巧
而且此次之後我們再也不會有獎金制度了,似乎引發了很醜陃的惡意相待.我們都持有每學
生的
親簽薪資單+獎金(雖然沒有人單日?九萬門檻,我們仍有頒發獎金)+實習費+誤餐費100元
如果不滿意薪資,我想大學生們也不會簽名.現在高失業率恐怕也是勞方和資方的立場不同
資方也有很苦悶的地方,要提供工作機會反而受傷還要承擔風險.發文中有不少是違背事
實的陳述,且未經求證資方就被轉貼文,我方本來只是心痛美意被扭曲,沒想到有心人卻利
用此版
造成本公司莫大損失及名譽受損,那麼還有誰敢提供打工機會??
且發文的人已出社會(據稱在遠東企業)她夥同五人半途離開造成的損失我們沒有計較
還發給半日薪+誤餐費(有夠老實的廠家了吧)
但也不可以得寸進尺,恣意的以學生身份如同叫唆同伴離開抗議一般的,發文扭曲事實
來得到聲援,那麼提供打工機會的資方就不得不站出來了.因為有部份同學態度非常傲慢
無禮,工作表現很差.我們還是給她們機會去學習.我們真的不太敢再提供這麼多的打工機
會和獎金了,這也是第一次遇到態度這麼差的工讀,表現不好沒有拿到獎金就惡意批評
我們對這些同學保留法律追溯權,因為傷及商譽且我們都沒有公開指出惡質的工讀姓名
請廠商也不要任用,我們還是保有寬容的心態暫且保護工讀,希望他們可以公開道歉
否則我們也會採取法律行動.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1-01-02 07:59:00
本信件內容經使用者CEO5566同意公佈於part-timeBM版上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1-01-02 08:46:00
哇 先下手為強 要公開道歉否則採取法律行動 保留追溯權是哪招? 內文中太多爭議點廠商反而沒交代清楚 哈廠商要是內文有不實指控 小心自己也吃上誹謗官司
作者: molinyu (莫凌)   2011-01-02 08:52:00
不簽名沒錢領阿,如果真的沒有那麼糟,其他人會捨得離開嗎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1-01-02 08:53:00
當鄉民都是笨案嗎? 追溯權還能讓你保留喔!
作者: xxx78 (不開心)   2011-01-02 08:56:00
part-time不就是兼差,難道以為是在part-time找全職喔?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1-01-02 08:59:00
不像答辯 反而給人姿態擺很高要鄉民道歉否則就要告的感覺
作者: Honoeye (發呆)   2011-01-02 09:01:00
麻煩要答辯,請用條列式(例如1.2.等)列出原因和事由,很雜亂且情緒用字。完全看不出有理在哪
作者: qekpwjnw (?!...!...!?)   2011-01-02 09:06:00
感覺上是雙方認知差距太大沒有溝通 但資方也太早出大絕了
作者: crinkef1108   2011-01-02 09:13:00
那我想請問,對於說要提前離開的人,你們所給予的薪資有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最低$103嗎?
作者: butterfly223 (小蝶兒)   2011-01-02 09:18:00
如果真不是那麼痛苦的打工…誰會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1-01-02 09:18:00
有無勞健保提撥勞退? 每工作4小時有無30分鐘休息時間?
作者: butterfly223 (小蝶兒)   2011-01-02 09:19:00
願意打文章檢舉説明,資方有點顧左右而言他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1-01-02 09:19:00
想告人家先看看自己是否有遵守勞基法資方刻意在出社會 哪間學校畢業這邊著墨 事實都沒澄清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1-01-02 09:27:00
很抱歉,我相信很多人根本不認識原 PO,沒什麼好教唆的您的回文很混亂,說人家工讀生遲到,但人家說前兩天是你們正職的人先 Dealy 讓人家空等,這邊你們就跳過不回應
作者: miniUU (UU)   2011-01-02 09:30:00
有些就不用提了 大會提供24張 工讀請多了 本來就是要想辦法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1-01-02 09:30:00
說別人毀損你們的商譽?你這篇自己寫的文章我看了對你們印象更差了,是你們自己毀損自己的商譽。PO 文的時候怎麼不先寫要九點到?怎麼不寫清楚業績要多那大家都沒話說呀。到底有沒有問人家說是輔大的,你反嗆自己是中興的?對自己不利的點就跳過?還真希望你趕快去告大家還原事實
作者: miniUU (UU)   2011-01-02 09:38:00
九萬門檻跟檢舉文中有人接到大團>>>所以主管不太想出來應對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1-01-02 09:38:00
還給個15分鐘吃便當〈本來好像也是跟人家約半小時吧?〉就多了不起,多有良心的樣子?那你們正職的人又吃多久?
作者: miniUU (UU)   2011-01-02 09:40:00
不滿薪資?就不簽名? 工讀生是怕不簽名就拿不到錢吧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1-01-02 09:41:00
要鬧大就告呀。我不是當事人都想幫原 PO 告你們了。
作者: opq149   2011-01-02 10:28:00
騙人家沒做過旅展?我接過很多旅展的PT,如果是純底薪的一般D只發發DM,頂多人多時幫忙招呼而已!資方姿態這麼高實在讓人感到不削!連吃飯時間都這麼苛刻,如果是您的孩子你也希望讓他們在這種姿態與薪水下工作嗎?說的冠冕堂皇體恤學生,資方
作者: gogigo (gogigo)   2011-01-02 10:38:00
看完這篇文章我更相信工讀生的委曲了,廠商很自以為是~
作者: opq149   2011-01-02 10:39:00
又給了多少?你的答辯我真的看不懂...我只有看到姿態!!!!
作者: AnnieP (最遙遠的距離)   2011-01-02 10:41:00
入場工作證短少是公司問題?還是工讀生的問題?是誰該解決?徵才工作時間寫10~18點,要求9點~9點半到,廠商主管自己遲半日薪部份是否符合勞基法最低時薪??說好的獎金為什麼縮水?不好意思噓到板主,最後一句..需要公開道歉的究竟是誰呢?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1-01-02 10:52:00
忍不住再跟廠商說一句,人家去工讀沒欠你什麼,「提供工讀機會」,說得自己很了不起,人家不需要你們提供的這種機會。以後你們就去找正職的來做旅展,再看這種對待方式管不管用。也別來ptt徵人,大家不需要你們施捨工讀機會
作者: fuha0921 (咩號:)   2011-01-02 11:36:00
完全不像辯答.寫一篇文情並茂的信想掩蓋找藉口和脫罪當初針對的問題呢??
作者: aasalee   2011-01-02 12:05:00
拜託,你找人工作不是種賞賜也不是給人機會,不用把自己講那麼委屈偉大。該遵守的你遵守了嗎?該給的你敢說你都沒抱著半點凹人的心態?要不是太過分誰會那麼無聊找你麻煩?不是只有一個人,是好幾人質疑你的點你也都沒回,你怪人家不相信你嗎?
作者: hihi29 (無)   2011-01-02 12:38:00
好偉大 要不要幫你報名諾貝爾和平獎?
作者: leeshailin (何其壯觀)   2011-01-02 13:05:00
推opq 說的冠冕堂皇 體恤學生 唉唉 資方態度真高
作者: hahahalalala (天之驕子)   2011-01-02 13:25:00
哀 無解
作者: aquttyy   2011-01-02 13:32:00
很多事情都沒講清楚就想漂白.....
作者: NAKOplau (布)   2011-01-02 13:39:00
噓高姿態!!我要告訴朋友們把這家列入黑名單不要去消費
作者: AnnieP (最遙遠的距離)   2011-01-02 13:52:00
考慮把這系列文轉到FB給親友們警戒@@
作者: wd77222 (瑪瑪瑪喬)   2011-01-02 13:56:00
完全很像政客或資方說話口氣 誰。稀。罕。你。的。工。作1.人家休假來兼差你管不著別人犧牲時間賺錢2.工讀生說的您曾輔大學生比不上中興 這件事您怎麼回應?對於工讀生的控訴完全反駁還反要道歉 這家廠商糟糕透了您想要牛好又不想給牛吃草銷售只開1K 能遇到這麼肯吃苦的工讀生為您工作 我想以後大概沒機會了 請認真檢討廠商作為
作者: butterfly223 (小蝶兒)   2011-01-02 14:22:00
也想轉到fb@@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1-01-02 14:54:00
也排一下板吧,好亂.而且你根本沒有對工讀生提出的點回答,一直在模糊焦點.文情並茂??.....看了只讓人更火其實你根本不用講這麼多,直接就說你們有沒有達到當初打工文上自己開出來的條件,如果沒有,那就是錯了.
作者: aaamayday (批幣給予我想要關心的人 )   2011-01-02 15:21:00
噓你兩點 一沒排版 看了眼睛很痛二 發發DM <--看到這句就很氣 看到這樣就有氣請尊重每個P-T的同學 勞方立場不是施捨工作給我們請小心用詞 否則你在PT黑掉了 就很慘..會沒人應徵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1-01-02 18:42:00
發發 DM...好呀,你看現在這麼多人願意免費幫你們發,不用多久搞不好全台灣都認識你們了。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1-01-02 20:08:00
好佛心的公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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