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漏填寫地址遭劣退停權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2-10-31 17:43:42
您好,由於貴單位所發之違規文章缺少兩項資料1.登記地址 2.登記負責人,
依現行版規必需以版規七劣退。建議您下次發文前可先來信給我審核,或者
使用part-time置底的文章產生器程式輔助發文。
我明白目前版規罰責偏重也曾爭取過降低罰責跟取消劣文,但目前還未有全面性的
版規修訂計畫,還請各位使用者諒解。
最後提醒各位如果各位對於即將發出的文章有任何疑慮,建議先將文章用站內信
寄給我做確認,絕大部分時間我都會在版上遊蕩,相信很快各位就會收到回音的。
※ 引述《jauyou (唯心而已)》之銘言:
: 昨天因部門需要徵求工讀生
: 所以貼了一篇徵人文
: 內容不小心漏填寫了地址 造成大家困擾請多包涵
: 最後被判定違反版規第七條 劣退停權
: 版規的存在是要讓看板正常運作
: 但是在管理的時候是不是可視情節給予調整?
: 就好像法律也是有依情節輕重所作調整
: 畢竟本版的存在不就是為了讓工讀的工作可以讓需要的人看到
: 就像鄉民的正義裡寫的版主業務繁重
: 但是能不能考慮以後在條款的部分斟酌給予判決
: 再次為我的疏忽致上歉意
: 版主管理版務辛苦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