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梨泰院殺人事件" 電影原型嫌疑人遣返回韓

作者: rougemeteore (meteore)   2015-09-23 14:47:38
帕特森就是張根碩飾演的皮爾森
《梨泰院殺人事件》電影原型嫌疑人帕特森時隔16年被遣返回韓國
18年前被指認為「梨泰院殺人事件」的真兇帕特森於今日清晨到達仁川機場。
他逃脫檢方搜查,逃亡美國16年後,將再次站在韓國的法庭上。
帕特森9月22日搭乘大韓航空KE012國籍飛機從美國洛杉磯機場出發,今日清晨4點
26分到達仁川國際機場。韓國法務部之前在美國當地派遣檢方接收移交帕特森後,
今日在飛機上執行了拘留狀。
帕特森今早5點10分左右被搜查官從仁川機場國際線B入境口帶出,帶著沉重的表情
站在了記者們面前,案件發生時他還是10幾歲的少年,而現在則滿臉鬍鬚。
記者問他「是否承認自己的罪行」時,帕特森依舊回答「不」主張自己無罪。
「當被問到「是否認為同在案發現場的朋友愛德華李是犯人」時,
帕特森表示「同一人,我一直認為他殺了人。」
對死者家屬,帕特森表示「雖然家屬們要反覆經歷這種痛苦,但我也不應該站在這裡。」
帕特森最後表示「我在這裡的事實依舊讓我感到衝擊。我現在覺得很有壓力。」
之後他被已送至首爾拘留所。
帕特森被關押在拘留所後,將於擇日接收殺人嫌疑再判。帕特森被懷疑於1997年4月3日晚
在首爾梨泰院某快餐店廁所中數次用凶器捅死當時僅22歲的大學生趙重弼。
事件發生之後,檢方指認當時同在案發現場的愛德華李(當時18歲)為真兇,並對
其進行了起訴。帕特森涉嫌丟掉李犯罪時用的凶器。
一審二審中,裁決部門雖宣判兩人分別為無期徒刑,20年徒刑的重刑,但大法院在
1998年4月以「證據不充分」認為其無罪並撤銷原判。首爾高級法院在同年9月也宣判
其無罪,大法院與1999年9月確認判決愛德華李無罪。
而在此期間被判徒刑並且服勞役的帕特森僅在1998年8月就因光復節赦免被釋放。
但死者家屬起訴帕特森為殺人兇手,檢方也進行了再調查。但檢方沒有及時申請延
長帕特森的禁止出國令,使其1998年8月逃亡到了美國。檢方最終於2002年下達對帕特森的
起訴終止。
帕特森逃亡之後,檢方受到了批判。死者家屬以國家為對象進行的起訴中,
法院判國家賠償其家屬3400萬韓元。認為是因為負責調查的檢察官的過失,
使死者家屬失去了查明真相的機會,並經歷精神上的痛苦。
檢方雖然承認負責檢察官的過失,但並未對其下達懲戒,
並主張「這是正當的業務判斷,因此並不需要負責任。」但法院並未接受這一說法。
2009年9月,根據此事件改編的電影「梨泰院殺人事件」上映,事件再次受到了關注。
檢方一直向美國當局要求引渡犯罪者,因此於2011年5月在美國逮捕了帕特森並恢復引
渡其的判決。檢方於同年12月,在面臨公訴時效還有4個月結束時,對帕特森進行了殺人
嫌疑的起訴。
次年10月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下達允許引渡犯人的決定,但帕特森不服判決,申請
人身保護以阻止遣返。但其人身保護申請並未被接受,再審的申請也被駁回,
終於在逃亡16年之後被遣返回韓國。
10月初在首爾中央支法刑事合議27部將再次對帕特森進行審判。維持公訴進行事件
在調查,由首爾中央支法刑事3部負責。【news1】
奮韓原創翻譯,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bbs.icnkr.com/thread-3314667-1-1.html
作者: hondahcl (櫻道花研)   2015-09-23 16:21:00
這部蠻好看的
作者: cashko   2015-09-23 17:03:00
覺得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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