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canblow: 要宣導要洗腦自己去想辦法,干涉民眾娛樂幹嘛 03/24 05:25
→ windcanblow: 讓你打個線上遊戲都要先宣導1分鐘也可以讓你笑啊 03/24 05:26
→ windcanblow: 要笑的自己去看不就好了,不要浪費其他人時間 03/24 05:27
推 mysmalllamb: 民眾其他生活層面就可以干涉,對吧? 03/24 05:47
→ mysmalllamb: 說穿了,你的生活是娛樂,不想被干涉,如此而已 03/24 05:48
→ mysmalllamb: 政府本來就有公權力干涉民眾一堆生活小事,不教而殺 03/24 05:49
→ mysmalllamb: 謂之虐,要干預還是預先警告一下比較有良心。 03/24 05:49
→ mysmalllamb: 如果你認為那些公權力都是邪惡的,請訴求無政府主義 03/24 05:50
→ mysmalllamb: 要當刁民,就當個認真一點的 03/24 05:51
政府的公權力與干涉權也不是無限上綱的
否則為什麼不在你家門上裝螢幕,在你每次要出門前得先看三分鐘宣導,
以免不教而殺謂之虐?
你在跟老婆作愛前,為什麼不先登入政府網站,看三分鐘宣導,
以免不教而殺謂之虐?
你打開電視要看HBO,政府為什麼不干涉,讓每一部影集前都來個十秒宣導,
反正總是有怕被政府虐的人會心懷感激地花一點時間閱聽這些重要消息,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是嗎?
V怪客電影一開頭,娜塔莉波曼正趕著出門,電視上的「倫敦之音」
難道不立意良善嗎?群眾被要求太晚別在街頭走動,難道不立意良善嗎?
公權力的目的當然不一定是邪惡的,宣導的目的可能是好的,目標是良善的,
但是公權力使用的途徑與方式呢?
民報說得很好,「在媒體多元化的網路時代,從大眾傳媒到網路社群,
政令宣導管道多得很,又何必透過法規來強制電影院要配合?」
報導也提到洪孟啟當年參與反日活動也曾被警察"立意良善"地訊問:
「是否基於愛國心才參加」、「有沒有跟壞人在一起?」、
「有沒有不良企圖(指顛覆政府)」。
當年運氣好的他因為縮了,沒有像他口中所謂的好朋友許席圖一樣,
被關到精神分裂。
結果今天幸運的洪孟啟說大家比較不喜歡的是宣傳片的表現方式,
「但我最近看電影,很多政令宣導片滿可愛,表現方式很活潑。」
豈不令人感到奇怪嗎?
那麼我要請問,以陸委會這部路客自由行的宣導影片( https://youtu.be/Ok_9LsObAqs )
究竟是內容上的問題還是形式上的問題,或甚至是目標的問題?
拍得再可愛再活潑,有用嗎?
你不需要看這些宣導片也可以是好國民,你反對政府浪費你的娛樂時間,
也不代表你就是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