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排班是這麼凶險,可以構成被同事控告公訴罪,「妨害自由」的理由之一
據信原告是在去年二月,沒事先告知任何「同院同事或長官」,在28天之中,在本院連放12
天,外加2月初ig 在某露營地打卡3天,共預假15天,他自己還要上14 15班 。
可想而知,他同事的班表會有多漂亮 。
然後原告就和同事在FB爭吵起來,爾後,原告大量刪除辱罵文章,且被「本案被告」控妨礙
名譽,然後就換他告人妨害自由了
大家當總醫師、還是下鄉有機會排到班,務必小心謹慎,忍一時風平浪靜啊~
訴訟圖
https://imgur.com/a/lJdFn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