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比較好奇的,應是當官或在公署辦事薪水多少。
記得以前爆過公立醫院院長,明明沒臨床業務,薪水卻
領到頂天的醜聞。
現在似乎規定院長薪水不得超過該醫院最高薪的醫師?(不確定)
我聽過的公式,院長獎勵金是前25%醫師業績的平均值,也聽
過院長獎勵金是領該院第25百分位醫師獎勵金。
總之,院長薪水不可以全院最高。
至於防疫醫師、衛生局副局長、衛生局局長、衛福部處長、輔導會處長
、軍醫局處長...等,由醫師擔任的話,薪水怎麼算,有大神知道嗎?
(我比較好奇,衛生局長由醫師當,薪水會比非醫師局長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