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連署增加掛號費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7-08-14 18:35:13
※ 引述《sepsisshock (演算法魔法師)》之銘言:
: 醫療崩壞已久,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健保導致一般民眾吃到飽的心態,
: 導致醫護人員花費過多時間在一堆輕症上,甚至是沒病的
: 如果診所以及各級醫院將現行醫療費用(掛號費+部分負擔)乘於五,預期能
: 1. 降低民眾就醫頻率->減少醫護過勞->提高對真正病人的照護品質
: 2. 大家少到醫院->降低群聚感染風險以及假日就該出去玩,
: 怎麼會來急診或病房找罪受呢
: 3. 提高民眾自我健康促進意識,因為看病變貴,所以更注重自己健康
: ->進而減少醫療資源浪費
: 4. 醫療費用乘以五後,彼此費用級距變大=>更容易實現分級醫療以及轉診制度
: 以上只是小魯今天在醫院時的突發奇想,雖然以台灣目前的政治環境,
: 恐怕沒有政黨敢實現,但網路討論總可以吧,
: 總之就是想問提高醫療費用是否會是解決醫療崩壞的解藥?
連署幹嘛
掛號費阿
根據衛生福利部跟健保署的說法
掛號費屬醫院之行政費用,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掛號費不在給付範圍內,
因此個別醫院診所的掛號費,均由院所自行訂定收費標準,健保署不予規定。

衛生福利部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
門診0-150元、急診0-300元,自99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
為避免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差距過大,影響民眾就醫權益,
衛生福利部業於99年6月21日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門診為新臺幣0-150元、急診為新臺幣0-300元。
該署呼籲全國醫療機構自99年7月1日起全面配合施行。
依醫療法規定,醫療費用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至於「掛號費」係醫療機構之行政管理費用,原不屬上開規定所稱之醫療費用,
不需經過衛生主管機關核定。
惟為減輕民眾就醫掛號費之負擔,衛生福利部前於94年4月召開
「研商有關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相關事宜」會議,並依該會議之決議,請全國
各縣市衛生局輔導其轄內醫療機構,考量物價水準,不應輕易調整掛號費,並請
輔導轄內醫療機構針對弱勢族群或就醫受限者,給予掛號費優惠。
本次衛生福利部於99年6月21日公告之「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將自99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上開有關掛號費之管理規範,衛生福利部均將納入
醫院評鑑項目,同時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對其轄內醫療機構加強輔導,以使醫療機
構收取掛號費用均在合理範圍並能減輕民眾就醫之負擔。
根據法規 掛號費是你們醫院自己說的算
除了醫學中心有非轉診限制不能低之外 你只要核報當地衛生局(非核可)
就可以收費了
現在大家都不想調整 主要是醫院希望過度消費阿
作者: sepsisshock (nil)   2017-08-14 18:57:00
就是希望大家都強迫提高啊 才能減少浪費不然現在大家都一直衝量 稀釋點值 搞成一片紅海而且衝量的結果 就是大家過勞 醫療品質嚴重下降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7-08-14 19:03:00
一堆人都提高了 你自己不提高要別人一起 這就有壟斷問題 你自己提高 別人也自己提高就好我是不知道你昇V了沒 但是做這種決定 如果你自己開根本就是自己決定就可以 看病沒有還要看別人怎樣才要怎樣的 自己決定就好
作者: sepsisshock (nil)   2017-08-14 19:11:00
但是現在的問題就是醫院搶診所生意啊 醫院點值比較高 如果只有診所提高 一下就被醫院打爆了一堆醫院自己都用社區醫療 去社區搶診所生意...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8-14 19:23:00
我有看過初診掛號費950元的診所喔...敢收都可以啊,不過那是特別情形就是了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8-14 19:26:00
醫生自己連署增加掛號費,結果民眾醫院都不同意健保的目的就是要在總額內搾出最大服務量,你的計畫跟上頭背到而馳
作者: sepsisshock (nil)   2017-08-14 19:40:00
健保就是這種重量不重質的思維 才會用得醫病雙輸得利的只有大財團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8-14 20:39:00
病人不覺得輸啊,他們只要有便宜醫生看就好了
作者: sdbb (幫我泡杯卡布奇諾)   2017-08-14 23:10:00
別傻了,跟藥局慢箋送東西一樣,一定有人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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