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作者: Dialysis (           )   2016-07-27 10:42:05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13127
二、藥品
(三)西藥:
2.處方藥:
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處方藥攜帶醫師處方箋(或
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作者: Tosca (hi)   2016-07-27 11:27:00
你想太多了 去美國買肉毒走私進來的業務一堆=.=台灣的醫療法規其實已經嚴苛到太畸形美國連amazon都能買到脈衝光 日本藥妝可以買lidocaine藥膏這些在台灣都是只限醫療院所購買 嚴苛過頭=.=話說不少醫美診所都是直接在ebay上買醫美器材XD廠商代理一台 報價八十萬 ebay二手貨只賣5000美金話說醫美市場被打爛 跟水貨盛行也有關係那種殺到流血價的肉毒玻尿酸 都是這種水貨進來的
作者: baldeagle (殺人不著痕跡)   2016-07-27 11:36:00
其實不要太誇張不太會抓
作者: sdbb (幫我泡杯卡布奇諾)   2016-07-27 12:49:00
醫界反對指示用藥擴增,光類固醇藥膏就被醫界打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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