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batas (雁過拔毛)》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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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很奇怪,而且看起來,她應該死亡至少半個小時以上了』
我只是想回這一點,雖然退消防役(替代役)已經好幾年了,我送過的兩個CASE還是讓我
記憶猶新。
1.收到出勤單,去某路某號,出勤車輛,一救護車、一消防車。到現場之後家屬已經在
門口等待。因為他的親戚,男子,年約50多,單人住在這間房子,報案人說他有肝病歷史
,已經兩三天沒聽到他的消息,門鎖著進不去,叫也沒人理。我們只好架梯從二樓開窗進
入,我們救護人員在外面等著推擔架床進去。進去裡面的人開門後,我們一進去,就看到
患者在客廳的床上。
很明顯的已經死亡多時,但是在一旁哭的家屬叫我們還是送送看。很可惜,消防員並不
能判生死,只有醫生跟驗屍官才能。所以我們也只能送醫院,而且不能什麼都不做,還是
要對他CPR。當時車上剛裝了行車記錄器,有鏡頭拍著後車廂,原本是好意避免有人誣賴
消防員做處置不好,來凹國賠。現在這個情況讓我們更麻煩。
負責對他CPR的人就是我,明知道沒有用還是得做。做的期間患者口中不斷流出體液與類似
咖啡渣的東西。我也因為救護車閃車急轉彎,頭去撞到器材櫃,腫了一個包。送到醫院,
認識的護士也很無奈,說這個幹嘛送來。我們更無奈。之後救護車停了半天不能出勤,
因為要把體液跟脫糞所弄髒的器材跟車子內部,清潔、消毒。辛苦了別區,支援我們不能
跑的勤務(我們只剩一台救護車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