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有關板規6; 板規9; 板規11-1的討論 (續)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16 13:14:50
※ 引述《blizzard2002 (肥宅)》之銘言:
: 來, 有關爭議較大的板規9-1、9-3 & 板規11-1
: 肥宅會作這樣的修改
: 9. 無marvel點或marvel點薄弱
: 1. Marvel點 : 以目前基礎科學,無證據可證明某奇特現象存在與否。
: 或基礎科學難以解釋兩現象間觀測到的因果關係或相關性。
: 或基礎科學上有觀測到某奇特現象的發生,但是尚不知道成因。
: (不包括基礎科學上已證實存在,但發生概率極低的現象;
: 或基礎科學上已證實存在顯著因果關係或相關性的兩特異現象)
: 且整個事件必須具有超自然或驚悚的色彩。
其實我覺得越訂得細的marvel點判斷
越可能會是造成發文者很容易踩線或是酸民引戰的起始點
marvel本身就是概指現今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
但是科學無法解釋的事情,有可能剛好是靈學角度是很容易解釋的
一個人遇到覺得marvel的事情想po文分享,可能會有以下幾種成因:
1.巧合 2.誤會一場 3.迷信妄想 4真的遇鬼 5.........
發文者發文時初衷也許只是 "這件事好媽佛喔,來去發篇文章分享"
然後閱讀者會開始有以下種類的回應:
1.推 好看 有洋蔥
2.以靈學角度來說你是卡到陰了
3.這個現象很常見哪有媽佛點
4.科學早就證明了ooxx的存在,二樓神棍
5.作者能發文讀者不能質疑嗎,敢發文就不要玻璃心
6.二樓請去靈學版 四樓請去科學版
...以下走鐘
最近的文章,幾乎都習慣在發文前低聲下氣先道歉:
"飄點低請見諒"
為何好好一個版要讓發文者這麼卑微,還沒發文要先擔心被批鬥
不難看得出一些發文版友充滿著真心誠意在配合版規
但是也因為marvel本來就曖昧不明
於是各種你的marvel不等於我的marvel的激辯就吵個不停
本來一些可能很好看的文章可能不想踩線或引起版亂乾脆不寫
這真的是本版之福嗎?
發文前還要先想各種:
文章符不符合版眾marvel胃口? 符不符合版主marvel點判斷?
說明太多會不會看起來像是神棍文?民俗宗教文?靈學文?
然後文章發了果不其然各種魔人也來爭相分類這是什麼文章該不該存在版上
何不反向思考
版規用最大解釋寬度,來讓發文者推文者沒有踩線之虞
這樣一來就可以不用一直在檢視有沒有marvel點以及比例夠不夠的問題
(有些媽佛點可能凝聚在文章最後一句話爆發,這要怎麼判斷比例?)
放寬解釋,可超度版規魔人不看好好看文章只忙著想這篇文章有沒有marvel點
也給版主放輕鬆不用浪費那麼多時間算比例,花腦力寫各種公正的判決原因
而且到頭來marvel點還是以版主群的標準為依歸:
例如我真的覺得阿嬤的遺體有檀香很驚奇,
可是版主也能解釋得出可能阿嬤生前經常受薰所以有味道不足為奇
看出來了嗎?又再度淪為你的marvel不等於我的marvel
(還好文章不是我發的不然我真的玻璃心碎)
所以,真的,要解除紛爭,除非就是不再討論何謂marvel點
用善意推論去給發文者發文空間,推噓者發言空間
大家才有更多精彩文章可看。
不符合胃口的文章本來就可能發生於任何人
不想看左轉很難嗎?一定要批評引戰秀下限?不酸不譏就沒存在感會空虛?
至於會不會讓不符版旨的文章大量存在版上?
我想,鄉民沒興趣看的文章應該很快就沉了
再者,噓大於推不也是一種判定基準?
若鄉民愛看,文章有趣,甚至能引人省思,就算文章marvel點不夠又如何?
一直糾結marvel,就落於文字障甚至文字獄
反而我覺得該針對引戰這件事好好訂個規範,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這不是我心目中的marvel版(文)" 酸民吵眾因此原因鬧版不覺太自私嗎
: 3. 至少要有1/3的段落或字數符合marvel點,
: 比例是否違反板規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
: 針對板規9-1,我實際找幾個例子說明我會怎麼判。
: 1.) 肥宅的老二超過30cm => 老二超過30cm的人現實中已證實存在,只是發生概率低,
: 不算marvel點。
: 2.) 發現狼人 => 板主會依據內文的描述去判定,如果只是毛很多的人,
: 板主會判定不算marvel點,只是先天性遺傳多毛症;
: 如果內文描述狼人會從正常人變形成狼頭人身,
: 現實中無科學證據可證明此種生物是否存在或不存在,算marvel點。
: 3.) 吃鐵人 => 板主會依據內文的描述去判定,如果吃鐵人有攝取正常食物只吃微量金屬
: ,短期內此人不會有無法獲取養分的問題,不算marvel點;
: 如果吃鐵人只吃金屬,且假定現實中真的有這樣的人存在,
: 那板主就會去找目前有沒有解釋能說明吃鐵人能存活的原因
: 如果沒有充分的科學解釋,算marvel點。
: 4.) 蔭屍相關 => 現實中蔭屍真實存在,且成因已有許多合理的科學證據,不算marvel。
: 但如果文章中有提到,祖先變成蔭屍之後,家裡出現了很多人病死,
: 目前科學難以解釋為什麼蔭屍跟家裡很多人病死會有關聯,算marvel點。
: BTW, 很多人病死可能單純是發生機率很低的"巧合",
: 但若我沒科學證據證明蔭屍跟家裡很多人病死有顯著的負相關,我就不會判違反9-1。
: 5.) 我半夜在學校尿尿,結果馬桶自動沖水好恐怖喔
: => 某些馬桶本來就會設計定時沖水,不算marvel。
: 我半夜在學校看到鬼,結果剛尿尿時馬桶自動沖水嚇死我
: => 看到鬼,算marvel點。我不會去管馬桶有沒有沖水。
: 6.) 肥宅不會那麼閒去找SCI來打板友的臉,但來源不明或不夠權威的資料,肥宅不採信。
: 針對板規11-1,肥宅會這樣改。
: 11.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 1. 對特定人士(包括暗示)有侮辱或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 經被侮辱詆毀者檢舉,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
: 對於所誹謗之事,有證據且與公共利益相關者(如遭詐騙),不罰。
: 板規11-1的構成要件
: 1.) 要有特定的被侮辱人,且版主可以前後文推敲犯人暗示的被侮辱人是誰。
: 2.) 被侮辱詆毀當事者要出來檢舉。
: 3.) 侮辱 : 所表達的內容,會使他人名譽受損。
: 誹謗 : 所敘述的內容是有真假的,而會因此去影響到當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
: (借用某些法律網站的定義)
: 4.) 結合板規18具神通能力嫌疑者處罰條例,有證據證明遭詐騙,不罰 
: 最後, 肥宅想跟大家閒聊一下
: 針對板規9-1,如果你覺得板規不客觀,可以指出來。
: 但是麻煩講一下跟舊板板規相比,新板規是"比較"不客觀或不嚴謹,還是更客觀更嚴謹。
: 是"比較"可以清楚的解釋何謂marvel,還是更模糊。
: 人類很難制定一個"絕對"客觀的標準,
: 因此如果用新板規沒有辦法作到"絕對"客觀去反對它,我覺得反而不切實際。
: 只要比舊版的板規還要客觀,我認為都可以試行,因為好歹是往進步的方向走。
: 針對板規11-1,如果你覺得這個板規很爛。
: 這條其實是肥宅把公然侮辱罪 + 誹謗罪 東抄西抄生出來的。
: 所以你如果覺得這條很爛,麻煩各位先打個電話給離你所在地最近的立委服務處,
: 說:喵的,我不知道鬼島原來這麼危險,麻煩你們修一修公然侮辱罪 & 誹謗罪。
: 活在危險的Marvel板需要當心;活在危險的現實環境中更需要擔心。
: 當然,肥宅本人非法律專業,所以如果您可以幫忙提出新板規9-1 & 11-1的修改版。
: 且說明為什麼比較客觀,肥宅如果被說服,會聽您的意見修改板規。
: 多謝各位。
版主寫了這麼多,真的是認真好版主,也是版眾好福氣
先說聲辛苦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3:20:00
認同其實我剛開始來這個版都是當鬼故事在看的 也不會看底下推文 除了底下有時候會有爭吵以外 還會有版友為了消除恐怖感發搞笑推文 這樣就破壞了毛毛的感覺了qq所以通常底下都不會有我的推文 有時候看了一些爭吵 都會想作者真是辛苦了 如果是我 才不要這樣發文給別人酸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3:35:00
不認同。曾有一蘇姓作家,以外星病為標題寫了一篇實際上卻不是罕病,推佔多數但後續延申出許多爭議。這種時候完全無法處理,難道真的文筆好有固定支持者就要無敵嗎?
作者: pictograma (Van)   2015-10-16 13:36:00
一個「聖人不止、大盜不止」的概念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16 14:24:00
回vic大: 我是覺得文章如果有本版讀者群的支持那就有存在本版的權利。畢竟版的存在條件就是有作者有讀者,既然有固定支持者那就也要顧及支持者的閱讀權益。一座欣欣向榮的自然森林裡肯定會有豐富的動植物種造就平衡的生態圈;一個私家花園內也只有會有固定種類的花草樹木而且必須定期修剪只供少數人欣賞。各有各的風景,難為的是大家的期待都不同。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10-16 14:33:00
頗贊同你.我覺得凡事依個中庸之道來走即可,過與不及都會有問題,個人偏好綜合生態園區,園丁適當修剪就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4:41:00
板上已有不少次一窩蜂發文後引起抗議的前例,例如夢文、籤文、極短篇,要放任推噓,必然出現「為何爛文充斥板面」的聲音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6 14:46:00
怕文章被酸先道歉是作者問題還是讀者問題?記得誰說過如果發文怕被酸 那幹嘛發文?尊重每個人不同的看法與聲音 發文總有人喜歡也有人不喜歡 一個噓還是一個酸就讓人心碎的話 真的建議不要發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4:51:00
違規區七月可見一篇過世的貓回來看我,這系列文或相關文洗下去,板上能忍多久?有微飄點,也有多推,但當時由板主判定9-4刪文,板上無人異議。極短篇熱潮時,何以當時多人抗議,連時任板主也提出限
作者: yiwhere (小甜)   2015-10-16 14:56:00
認同,畢竟每個人所理解的媽佛本來就有出入,舉例 有沒有可能一個算是知識淵博的人看很多文章可能覺得有根據所以不媽佛,那麼要滿足這樣的人的媽佛點是否有點難度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4:56:00
的討論,就是因為你要修剪花園還是需要對的工具,也不能因為這長錯位置的雜草太壯你就不除真水你說的是小組長說的#1K3PWPu6原文:另外PO文出來,沒有一定會被推的,如果是那種玻璃心的人,還是不要發文好了自然森林公園裡,還是需要去排除有害外來種、防治樹木病害的管理,私家庭園也有所謂放任式、生態式的設計手法,能呈現小生態圈於自家庭院但其實那需要更多的知識及更細心的設計及維護(扯有點多了…景觀本科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6:07:00
通常爭議文一出 也會有版友說廢文充斥啊…合乎版規標準的文章就該受到保護 為什麼要因為某些版友看不順眼就要做修改…應該是合理的推噓和發文吧 作者真的願意無緣無故被人噓嗎從最近的文章來看 作者只要遇到被攻擊都會失去理智 更不用提底下的讀者們就戰成一團了 可見大家都很玻璃心呢
作者: komorimomoww (大願 世界宗教本是一家)   2015-10-16 16:14:00
笑口常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6:16:00
666沒查到發文 所以不做評論 true還蠻多文章的 像人性那篇有人狂噓你 你也針對性的回應 你真的能接受被噓嗎 我想在那個時間點 你的情緒應該已經被調動了起來更不用說你在當讀者的時候 也有和其他版友產生了爭執 不是嗎 這樣看來大家都不喜歡被噓 也真的都很玻璃心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6 16:30:00
在推文爭執的點是什麼你可以搞清楚嗎?我的文章有限制人家不要噓還是請大家高抬貴手嗎? 你可以不要每次都搞錯事情的重點就亂戰嗎?我的文章被噓我有玻璃心就不發文嗎?而且我也沒有每個噓都回應 我個人覺得有討論意義的噓想討論澄清跟玻璃心有關嗎?如果閣下還是只能一直跳針 那也無須再跟你多言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08:00
玻璃心不就是因為別人的言行而輕易發怒或是情緒上揚嗎你這樣就覺得我在戰了 更不用說其他作者面對那些酸文的人我看你又要玻璃心了我只是想表達連你如此能接受不同聲音的作者都會因此有不好的情緒了 更不用說其他作者不一定有那個強大的心智來接受不同的聲音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6 17:13:00
因為你總是搞不清楚事情的重點...............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7:17:00
照原文,那就別發不是嗎? 不過我是找原文來且心中同意這說法,就不做解釋跟辨證了
作者: WBana (Yapi)   2015-10-16 17:27:00
推文中觀點, 可是那個蘇作家,對我來說只是用marvel包裝的普通疾病文而已, 這種文我反而覺得應該把他轉過去其他版,搞不好讀者群更能發大; 而不是因為有marvel版有讀者群而繼續讓他留在這,讀者要看可以過去看,可是版上萬一亂入了非同一物種的文章,可是會吵得沒完沒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43:00
沒記錯的話 蘇大好像是版主特地請來駐版的作者事實上我還蠻喜歡包羅萬象的媽佛版 屍體文 疾病文 夢文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6 17:44:00
所以還是回到marvel的定義 我個人是覺得這個滿主觀的 不過版是大家的 所以我會建議回到原點 讓大家討論出一個範圍 然後大家就遵守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45:00
長短篇等等之類的 各種奇奇怪怪你的生活經驗談 你的創作其實有去看過其他NANA推薦的板 感覺都不太適合轉過去那邊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6 17:46:00
或者可以範圍拉寬點 推噓發文者自負 我個人是不太介意文章的marvel點要多少 或是到什麼程度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46:00
反而媽佛版比較像是笨版 心情分享 這種生活上的小文章只是這個文章帶有毛毛的屬性QQ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7:48:00
#1KKYfrEo蘇大事件當時的做法跟風向
作者: annd (QQ仔)   2015-10-16 17:51:00
不能同意更多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51:00
一個事件真的很麻煩 有的時候是對版主的不滿 有的時候是對作者的不滿 有的時候是對其他讀者的不滿 根本無法真正釐清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17:52:00
後續一篇雜事有點多就不轉了…僅引用時任板主原文:看到外星細菌一文時,想說這不是那個作者嗎果然有很多推我也是抓了幾個marvel點就給過了(就跟其他文章一樣)。大家都可以知道最大的問題就在這裡。因為我自己看的幾個marvel點跟不少人不一樣我知道那是我看完整篇文章努力去找出來支撐這文章存在的點。推多真的就是民意嗎?看來是未必的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57:00
推多叫做抗力 就是板主要去處理他會遇到的抗力..除非是大多數民意 可能至少要到8成 要不然幾乎一半一半的話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6 17:58:00
反正就大家討論出共識 但是也請給版主判斷空間 尊重版主權力 畢竟我們只是看看文章打打嘴砲 版主要做的不少呢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6 17:59:00
我會比較傾向冷處理 淡化 也就是板主當作是調解委員會這樣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5-10-16 19:04:00
某人的言論可以跳過,我猜他是躲在網路裡才會那麼尖酸苛薄..
作者: geige   2015-10-16 19:41:00
不發文就不會被酸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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