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yuilingo (已更新)

作者: yuilingo (鍵盤蘋果_)   2014-08-03 08:02:31
《ID暱稱》yuilingo (鍵盤蘋果*) 《經濟狀況》小康 ($14790)
《登入次數》105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40 篇 (退:0)
《目前動態》E:編輯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補上資格證明)
安安我是大清早發費雯的蘋果
我沒有當過板主的經驗,在這次激戰前、我連推文都很少,長期潛水偶爾寫點不會完結的
小說
我就是乖乖分類創作被當笨蛋的那邊,所以我、極、度、討、厭,假見聞真創作,板上創
作者很多都非常有才華,寫點第一人稱的偽見聞絕非難事
只是幹嘛要這樣做?創作就是創作、事情只發生在腦內,沒必要將它搬上現實的舞台、還
順便違反板規
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板規會先沿用舊的(因為懶天門刪了所以我回去爬2013/9/16那篇,看起來大致正常,除
了一些難以定義需要板主判斷之外)
管理一陣子後,開公告、大家一起來推噓文質疑板規、修正版規
要說我走親民風嗎?也算是吧……其實是因為就算新板主選好了,也只是三個人啊…三個
臭皮匠PK幾百個諸葛亮,找死喔
有更多板眾的見解,希望可以更完善板規
關於政見:
…我很不會寫這個,板上搜了一下發現有寫的只有pilot7 XDDDDDDDD,媽啦總不能COPY
人家的政見…
激戰時懶天門全刪文,很多人反映啊是收在哪裡要追都追不到,所以精華區部分想誠徵小
幫手、一起慢慢打理起來,雖然我實在很少去精華區…
至於鬧板,我定義中的鬧板是像八卦那樣連噓每篇文、用詞引戰或挑起對立,若這裡也發
生這種事的話,輕者桶一個月重者永桶
另外設立神棍條款,這個下面會提到
每周可管板時間:
白天因為上課,會用零碎時間滑滑手機上來看看,晚上打工至十點下班,回家後預計可以
掛在板上兩、三小時左右
晚上沒打工的話就是死阿宅黏在PTT前面…最晚五點下課、到要睡了才會關電腦關PTT
對了,我讀的科系會用到電腦,所以做作業的時候也會開著PTT
質疑之推噓文引發成文章:
看到這條的時候,我想重要的不是質疑文、而是被質疑的文吧
若是質疑文可以提出證據來佐證他的懷疑、相對被質疑文也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他的清白
(呃、像是15分鐘金剛經…唸一唸上傳啊)
感覺就像開辯論會那樣,允許雙方一來一往各兩篇,滿四篇即鎖文處理、避免不斷離題 
(盡量不刪文,留屍體在板上何不留文章?)
至於如何公平的來往?
一定是質疑文先出場、才會有澄清文,故而想澄清自己的板友將文章寄信至板主信箱,由
板主po上釋疑、質疑方才可回文,避免咄咄逼人
(推噓文討論可以,若是質疑方覺得推文的疑問也必要回答,可加註於文內)
若是被質疑方沒有澄清的意思,質疑文就不能再多發、一篇就是一篇
(質疑文不開放非原PO回文,請想像成1v1的PvP)
至於被質疑方放棄澄清是否代表質疑為真,我會以推文討論與自己的見解來判斷
至於神棍條款:
聲稱自己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須提出證明
聲稱親友(認識之人)能與不可思議事物交流且達到超自然境界者,未有分享故事以外之
舉動,從寬
舉例:d小姐聲稱有個飄朋友,跌倒時會幫扶自己,會把傷害自己的人弄衰──
                    已達超自然標準,堅稱非創作卻提不出證明
   i先生工作場所的親友具有異能,可以除穢破煞、與鬼神交流或戰鬥──
                       已達超自然標準,純分享故事
簡單說,就是避免造神本身的情況
要造神你的親友可以,但是就請純分享、不用介紹來板上替大家除靈,那就太過了
畢竟高人/看得到的人,並不會以這些經驗為奇、更不會覺得這需要分享給大家知道,因
為這對他們而言只是日常生活
而好厲害阿姨算是造神親友(認識之人)後、又做出分享故事以外的舉動(廣招信徒),
所以不妥
…如果真的很想宣傳,歡迎連署一個神棍板
大概就這樣吧!
其實我只是被炸出水的路人甲,管板什麼的感覺是極大挑戰啊XDDDDDDD
沒有特別想當板主,純粹希望盡一份心、不嫌棄的話可以丟票給我沒問題,如果出乎意料
當選的話、我會努力學習的
以上是我整夜沒睡盡量想出來的個人想法,想必還會有缺失,希望大家一起來鑽漏洞齁、
這樣才知道哪裡有問題
謝謝你的過目,晚安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8-03 08:08:00
推y大 只能佔四篇 跟我想的一樣~晚安??還沒睡@@?
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4-08-03 08:12:00
推神棍條款
作者: yuilingo (鍵盤蘋果_)   2014-08-03 08:12:00
正要睡…一直在想怎麼解決神棍問題、翻到五點多爬起來打這篇、眼鏡快閉上了XDDDD方尼好早起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8-03 08:13:00
我都九點半睡覺 六七點起床 老人家XDD所以無法管板 上班上到七八點 九點~十點就睡了
作者: yuilingo (鍵盤蘋果_)   2014-08-03 08:14:00
m大謝推、我先睡了、希望晚上下班回來有很多的漏洞被找到、晚安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8-03 08:14:00
晚安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8-03 08:14:00
快去補眠吧,蘋果也是需要美容覺的XD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8-03 08:15:00
funny你好可惜 沒參與到昨晚的關鍵5小時看到yuilingo出來參選很開心 希望有志之士多多益善!
作者: yuilingo (鍵盤蘋果_)   2014-08-03 08:19:00
我忘記附上登入次數跟發文數了啊啊啊!都有到門檻啦真的!電腦關了下班回來再補QAQ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8-03 08:25:00
想請問A跟B都PO了對C的質疑文,只要質疑點不同,A與B的文都能各有四篇嗎?
作者: AMPM ( )   2014-08-03 08:28:00
推神棍條例 不喜歡造神運動+1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14-08-03 08:42:00
我覺得太嚴了 版上很多經驗文都是遇鬼后摔車或是拜神後本來要摔車結果平安度過 這種東西怎麼提證明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8-03 08:44:00
這個應該還好,因為只是單純描述,如果內容有確實提到人名宮廟之類的就有宣傳疑慮(也就是說釣魚唬爛成分↑)這種東西信者恆信,特地講出來就像是我告訴你哪間廟很靈哪個人很神,是不是被動點或是對神鬼本就有些許程度相信就有可能去拜或是尋找所謂高人
作者: shenigh (開小花)   2014-08-03 08:51:00
幫補XD《登入次數》1054 次 /《有效文章》240 篇 (退:0)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8-03 08:54:00
推預防神棍~
作者: xli (看海賊王不哭不義)   2014-08-03 09:01:00
你不錯耶!vajra提的哪些經驗,按照政見,應該是沒有提證據的需要吧(?)所以只要沒有自我神化的企圖,大家還是可以純分享,開心看文。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8-03 09:05:00
我也覺得,單純描述經驗跟刻意引導有很大差異,容易辨別
作者: KoZer ('Koz)   2014-08-03 09:13:00
質疑文的處理方法跟 想的差不多XD
作者: waterthinker   2014-08-03 09:24:00
推Y大!推包容不踩線超自然文+開放理性質疑文
作者: dogzi (汪汪)   2014-08-03 09:36:00
推質疑文的處理方式
作者: echox7321 (哇哉)   2014-08-03 09:41:00
推一下
作者: Rainman0612 (Rainman)   2014-08-03 09:59:00
有心管理~給個推 (年輕人別長爆肝阿Q Q)
作者: wind19881002 (胖虎)   2014-08-03 10:23:00
推Y大 反神棍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4-08-03 10:37:00
推推
作者: rarabear (天使的禮物)   2014-08-03 10:49:00
是Y大~~推推~~
作者: sweetdesert (擇物趣)   2014-08-03 11:00:00
http://ppt.cc/8kOl (2013.11.1的板規)應該是最新板的
作者: leon996g (倀)   2014-08-03 11:14:00
推反神棍條款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8-03 11:24:00
推~限篇數質疑是個控制方法,比直接鎖文好多了!!
作者: graydream   2014-08-03 11:34:00
感覺不錯耶
作者: s20a3264   2014-08-03 11:36:00
我推你~加油
作者: iGao (Olala)   2014-08-03 11:45:00
唔...i先生......
作者: tooth (tooth)   2014-08-03 11:46:00
都說超自然了,要怎麼證明? 呼叫林正英?所以如果d小姐不要說自己有飄朋友,而是改成朋友的朋友有個飄朋友,這樣就OK,不用提證明?
作者: coffeewhite (貪吃的兔子)   2014-08-03 12:02:00
如果是朋友的朋友,分類上本身就是聽聞,而不會有假經驗真創作的問題吧。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8-03 12:23:00
目前為止您的政見最讓我欣賞 列入投票首選之一
作者: jo30320 (空白不是罪)   2014-08-03 12:23:00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8-03 12:33:00
推神棍及介紹通靈人條款歡迎連署神棍版+1(燦笑)
作者: tooth (tooth)   2014-08-03 12:35:00
所以只要D小姐改成聽聞分類,寫得再假,版友都不能懷疑囉?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8-03 12:56:00
建議說拍到靈異照片又馬上刪掉的直接劣退+水桶一年理由: 北七
作者: kaori0226 (不斷的重複和陷溺)   2014-08-03 12:58:00
我也最欣賞你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8-03 13:02:00
可以規定所有超自然現象到paranormal討論 不在本版討論
作者: soga0309   2014-08-03 13:03:00
推 感覺是目前最理想的可行辦法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8-03 13:03:00
超自然就包含一切人類普遍沒有的能力 要區別也很簡單例如看到照片說好像看到鬼影 你可能真的看到也可能眼花如果看到照片說看到鬼影 然後還分析這鬼影的身分和來歷那你他X的在搞神棍的嫌疑就很大 因為這不是人類普遍能力你要說你真的很強好多超能力 那抱歉本版不是你該來的你該去的是paranormal 這樣不過我看paranormal也很有問題就是了
作者: ACCdUcKkInG (ACC_DuCkKiNg)   2014-08-03 13:20:00
請問老板爸系列呢?
作者: leon996g (倀)   2014-08-03 13:28:00
樓上要不要再看一下本文內容 你就會發現了唷~
作者: sasha3359134 (莎夏)   2014-08-03 13:36:00
作者: ACCdUcKkInG (ACC_DuCkKiNg)   2014-08-03 13:52:00
嗯看到了 推!
作者: sparkle (心口如一)   2014-08-03 14:08:00
作者: Nono1986 (竹子姐)   2014-08-03 14:35:00
作者: fukai (fukai)   2014-08-03 14:35:00
支持蘋果!
作者: ttb   2014-08-03 15:10:00
作者: yst33 (阿勇)   2014-08-03 15:12:00
推反神棍!
作者: s20a3264   2014-08-03 15:13:00
再推一次~
作者: yuilingo (鍵盤蘋果_)   2014-08-03 15:15:00
我醒了!sa大、va大、to大、提出的問題我目前有想到解法、下班回家後修文討論~謝謝大家的抓漏~
作者: s20a3264   2014-08-03 15:15:00
沒推到
作者: a1096344 (虎小貓)   2014-08-03 15:59:00
iGao大XD
作者: gorockyo (又又)   2014-08-03 16:03:00
政見不錯!
作者: temari3lily (AZU)   2014-08-03 16:33:00
推反神棍
作者: luvucyn   2014-08-03 16:35:00
推y大
作者: huanqqww (丰月采田)   2014-08-03 17:36:00
推喔~
作者: GoldBox (金箱人)   2014-08-03 17:59:00
新人推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8-03 18:36:00
給新人一個機會 期待新人新氣象 就是你了
作者: vmp1017 (薰薰兒)   2014-08-03 20:11:00
XD 推認真創作的蘋果!!
作者: pinkcircle (粉)   2014-08-03 20:29:00
推避免造神本身!!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8-03 20:44:00
多方比較之後 就決定把票投給你了已經開始有亂七八糟的人也跑來要參選了
作者: s20a3264   2014-08-03 20:49:00
哈哈~~
作者: babaface (baba)   2014-08-03 21:43:00
請問若當上板主後,與其他版主理念不合時,有何做法?
作者: Faoitohins (ㄟ...)   2014-08-03 22:51:00
不支持鎖文 看文的人自有公斷 鎖文像逃避罷了 這樣還有必要po出來給大家看嗎
作者: yanq1ij (yanq1ij)   2014-08-03 22:56:00
推!
作者: mrqbaby (西西)   2014-08-03 23:07:00
認真 清新 馬膜
作者: anselhsuen (就叫我冷笑話仙子★)   2014-08-03 23:17:00
像是有的人會分享去宮廟或是神明顯靈之類的經驗,雖然有的說不用包紅包,但往往底下還是一堆版眾求地點像這種該如何界定是否迷信之虞呢?ex真正正派的通靈者那一串有位t版友的經驗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8-03 23:57:00
推禁問地點。 不過如果他們私下問想要被騙也沒辦法。
作者: vlada (現実を嗤う)   2014-08-04 00:19:00
目前最欣賞您,嚴一點好啊!反正我只看文,很少推文!
作者: ackboy (霜月)   2014-08-04 00:20:00
應龍飛過偷滴一滴血~
作者: catlove (晴貓)   2014-08-04 00:34:00
作者: loyting (bbbloy)   2014-08-04 00:41:00
頻果給推 ~
作者: ververia (懶洋洋滴熊)   2014-08-04 00:53:00
提出的理念還不錯,推一下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8-04 02:36:00
禁止推文求地點求聯絡方式!!!!!贊成!!!!真正有困擾 需要幫助的人 經過評估後 請自行私信文章原PO這才是比較OK的作法 別順手推個文就要人把資訊送上
作者: e0109 (小艾莉)   2014-08-04 06:03:00
推y大!
作者: immem19 (immem19)   2014-08-04 08:59:00
推蘋果!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8-04 11:03:00
覺得大致上都不錯 不過對質疑跟澄清文覺得能不能多一點篇幅呢?比方說就像辯論雙方會各派出三位一樣?不過總共4篇也是OK啦 另外澄清文要不要讓見聞作者自己發呢?這樣可以減少板主工作量 讓本人直接PO也比較不會發生一些爭議另外其實我也覺得還是不要鎖文比較好耶 可以讓有疑問的人在滿四篇後在文章下用推文的 說不定滿四篇後也有可能會出現有一些新的質疑點啊(或者說新的爆料之類的)不過還是要鎖文我也是尊重原PO的政見^^ 另外我覺得私信應該禁掉 有疑問的人請他們自己寄信給原作者 如果他們自己都覺得隨便寄信給別人是打擾人家 那在文章中一直推私信就更自私了(如果不會群組寄信作者一個個寄要寄到何時我記得某個板好像有禁止一些買賣交易 有時候有人在推文一直說求私信就會被水桶 覺得這個板要不要比照辦理呢?畢竟有些文章被推爆結果都是一些在求私信的 跟笨板一堆求版規九的一樣 有一種詐騙感XD 笨板沒有利害關係 這個版卻會有神棍詐財之虞 想知道的人就請他們自己寄信就好
作者: babaface (baba)   2014-08-04 11:49:00
我也不建議鎖文,有違反板規的再水桶就好了.還是盡量以不損害板友享有自由言論的空間比較好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4-08-04 12:23:00
推推:)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4-08-04 13:32:00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4-08-04 14:14:00
想問一個跟經驗創作無關的問題 如果遇到像板上最新的某篇四腳獸文 這種擺明來亂的文章 該怎麼處理?因為如果板友說這跟marvel無關 卻又會有其他人說他覺得"很恐怖欸 哪裡不marvel了" (擺明跟著亂)這樣子該怎麼辦呢? 好像時不時會有人藉著板上對marvel定義較不嚴格這點來發類似文章
作者: Faoitohins (ㄟ...)   2014-08-04 15:40:00
我的意思就是不鎖文也不准回文 留給其他人評斷 像你說的 篇數夠了就到此為止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4-08-04 15:41:00
嗯嗯辛苦了 因為剛好有這篇新的所以拿來舉例 我是擔心未來也許會出現真的有爭議的文(支持反對是否marvel各有論點這樣) 變成像現在到底"何謂假經驗真創作"一樣有人認同有人不認同
作者: sasha3359134 (莎夏)   2014-08-04 15:57:00
推,贊同你的管版理念,支持~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8-04 16:03:00
私信那點我的意思是 想知道的人有本事(?)就自己寄給原作者 當然原作者自己也不可以在文章內寫說歡迎私信這類的字眼 這版應該要用於分享marvel文章 而不能成為有交易之嫌的用途 之所以說請他們自己私信 不是同意作者可以主動提到私信啦XD 而是PTT本身有私信的功能 不像有些論壇可以把私信功能關掉 所以等於說作者跟那些讀者們私下有沒有私信往來基本上無法可管也無權介入管 但在板上 不應該主動透露出私信談這種訊息(有交易的嫌疑)不管是作者還是讀者都不行 私下要怎樣隨便你們管不著 板上禁止這樣XDD覺得原PO的政見很不錯喔 笨板我也很討厭那些版規九的推文 看到推文高點進去都在要版規九...不會去表特版嗎
作者: lonetogether (迷津)   2014-08-04 21:25:00
哇感覺版主融合不一樣的意見很棒:D
作者: PolinHuang (380)   2014-08-05 14:18:00
一邊修幹一邊朝你前進XD這什麼可怕的景象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4-08-05 15:49:00
一邊修幹一邊前進讓我笑翻
作者: sketchbear (ptt上的阿姨)   2014-08-06 22:25:00
看到現在為止的政見最推你!
作者: hsu10 (10)   2014-08-07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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