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罷免之路遙遙無期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1 11:23:48
PTT的罷免板主 資格限制太多 程序也繁雜
要先提申訴,經過小組長審核申訴理由,還要等小組長判決下來 才能提
且提罷免的人 需登入300 發文200的限制
也不知道是 只能罷免被申訴的那一個板主 還是可以一次罷免二~三個
而且一但罷免程序錯了 就一年內?不能再提罷免
且小組長也久久才上一次線~
(其它小組長就蠻常上線的)
我真的不懂 選板主 大家投票就可以選出
為啥罷免板主 要如此繁瑣?
寄信給站方 站方也幾乎不理 只說照程序來
想問一些罷免相關細節 他們就直接複製貼上~
我對Marvel這種生態真的很不以為然
所以板主們裝死就好了
就算被判決有錯,頂多記警告而已.........
看這些連結 就知道板主們 為何如此戀棧權位
http://imgur.com/wEI2rA4 必看
http://imgur.com/3AIWYOS 必看
http://imgur.com/6FXZI6A
http://i.imgur.com/kykcR8F.jpg 說會吵的就那幾個
當然有此心思 當然並不只有他而已
大家問我 怎麼這麼熱心揭穿神棍 製造一堆爆文呀
是不是也想藉機當板主阿?
我可以跟你說 我不會當 也沒時間當
我只是這陣子公司在裝修擴廠 才有一點時間
且我做得是勞力性質 工作時間長 薪水又不多 所以沒有時間管板
我只是天生正義感強了些 (就是死的最快的那個)
看不慣那些神棍 在那破壞別人家庭、招謠撞騙、騙財騙色
大家都是賺辛苦錢 憑什麼他們唬爛個幾句 就可以幾千入袋
他知不知道那幾千 搞不好是人家拼死拼活好幾天掙來的
我覺得這板已經徹底爛掉了
我想眾板主們也打算等鋒頭一過
大家的興致熱情消減後 就可以安穩脫身了
原以為可以順利罷免掉 這些不公正 裝忙的板主
所以我已經想好文章分類的對策 想要提供給新上任的板主說
現在唯一的方法 就是另開新板~
讓喜歡神棍文的人 不喜歡戰文 喜歡安靜看文的人待在這
畢竟神棍只會一直在這反覆出現
依目前板主們的處置方式 我想根本治標不治本..
作者: zaku2 (我愛夏天)   2014-07-31 11:28:00
這板主在fb的發言已不適任了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4-07-31 11:29:00
板主說fb的才是正常人 申訴原因都沒問就直接說申訴人吃飽太閒 還真的很正常XD
作者: m910835 (不洗澡小天后)   2014-07-31 11:30:00
哀傷推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1:31:00
這個版早就爛掉很久了啦 要不是有翻譯的作品根本懶得來
作者: bontiz (繃提斯)   2014-07-31 11:32:00
哈哈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4-07-31 11:36:00
板主還躲真久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1:36:00
看截圖我都傻眼了....哀 看來只好消極以對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4-07-31 11:37:00
版主快來約X五樓,五樓的屁眼很癢喔~
作者: bamboos (老ㄟ)   2014-07-31 11:38:00
超會龜DER 刪文水桶很快 要處理事情就裝死囉!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1:39:00
真可悲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4-07-31 11:39:00
屙…對不起偽軟大,我沒有針對(手機推文看不到幾樓>"<)
作者: angel4102017 (萱)   2014-07-31 11:39:00
果然跟真實社會生態很像...選他很簡單,結果有事時又很麻煩...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1:40:00
彷彿三個馬英九
作者: sophia6607   2014-07-31 11:42:00
現實選立委也很快,割闌尾卻很難...
作者: lonelybabii (冬筍餅)   2014-07-31 11:43:00
希望有新版時能通知
作者: bazara (我要成為海賊王~~~~)   2014-07-31 11:44:00
推下去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4-07-31 11:44:00
鳥籠罷免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1:45:00
反正怠職影響使用者權益也沒差?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4-07-31 11:45:00
先試著罷免最誇張的那位?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1:46:00
好無@
作者: zp3m06 (bb)   2014-07-31 11:47:00
跟割闌尾一樣麻煩
作者: qeppo ( )   2014-07-31 11:49:00
一直潛水逛版 很喜歡版上的翻譯文 真誠跟大家分享的見聞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1:49:00
我覺得講話會用自己名字當主詞的都有病...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1:49: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用PTT marvel創立FB社團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1:50:00
正常人: 我被申訴了 有病的人: 偽軟被申訴了
作者: qeppo ( )   2014-07-31 11:50:00
以及看了很毛也很佩服文筆的創作文 感謝以上認真的板友們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1:50:00
然後在那裏抱怨 在PTT的版務被申訴?
作者: qeppo ( )   2014-07-31 11:51:00
因為一些有心人搞壞版真的很可惜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1:51:00
所以那裡是板主打者PTT marvel名號 實際上是個板?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1:52:00
他在社團開一個版 憑什麼用ptt的名號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1 11:52:00
不知道耶 應該不算個板吧?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1:52:00
唉 都不知道該怎辦了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4-07-31 11:52:00
FB那個粉絲團算是非官方的吧!?似乎是版主們自行創立的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1:52:00
有個疑問 用PTT marvel名義創立FB社團,需要先跟站申請嗎
作者: qeppo ( )   2014-07-31 11:53:00
不過我們也只是希望不要有板友再因為神棍受騙 加上版主這樣
作者: lersnbfm (小杰3號)   2014-07-31 11:53:00
這板還不錯啊,看了許多好文章,只可惜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1:53:00
那如果版主換人,這社團管理人也會跟著換嗎?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1:53:00
所以我昨天就有疑問 FB是不是官方授權?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1:53:00
原來我不是正常人.. ㄎㄎ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1:54:00
我看他在社團的抱怨 差不多是將那裡當個版了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1:54:00
正解就是我們去創一個社團正名 且管理者可更換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4-07-31 11:54:00
爛掉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了啦 大概04還05年開始的吧告訴你們 近期已經算很好了 以前通靈王多到你無法想像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1:55:00
如果是官方授權 那就該中立 用詞該注意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1:55:00
官方粉絲團是什麼意思 有人授權給他們?官方 這兩個字 那就跟ptt有關係了吧 直接打去台大問可以?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1:56:00
如果不是官方授權 那無權使用官方二字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1:56:00
現在還是常看到通靈王啊 每年小屁孩放暑假時就會這樣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1:56:00
用PTT XXX板的名號 在FB開社團 站方允許這樣授權嗎
作者: bamboos (老ㄟ)   2014-07-31 11:56:00
版主自HIGH的地方吧 轉貼文章過去 需不需要原PO同意阿?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1:57:00
如果是官方的,那他可以當個版說他今天起毛子不爽不想po文?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1:57:00
小屁孩就自以為小朋友不成熟的幽默感可以在網路得到共鳴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1:57:00
站長ID是什麼 我也要寫信申訴 還是有電話?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4-07-31 11:58:00
原來當marvel板板主這麼爽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1:58:00
J版 主 不要躲起來啦 私開粉絲團當個版很爽膩現實生活沒朋友是不是? 譁眾取寵很屌是不是 出來面對啊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1:58:00
我說的是卡通通靈王 不是神棍那種通靈王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1:59:00
那不如去FB去檢舉算了,說他們未經同意就以PTT marvel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1:59:00
在想這篇會不會又被鎖文?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1:59:00
幹 弄到現在 一個版主都沒出來 實驗室又怎樣 沒腦喔
作者: efcac1 (橙靡Lazy Orange)   2014-07-31 11:59:00
拍拍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4-07-31 11:59:00
真想把初代通靈王一手將這裡轉型成唬爛板的歷史說一說
作者: bamboos (老ㄟ)   2014-07-31 11:59:00
應該不會鎖吧 不是都龜起來了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1:59:00
打者PTT XXX板的名號 又不受站規約束 這樣可以嗎?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00:00
如果證實不是官方,直接檢舉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4-07-31 12:00:00
可又懶得特地發一篇廢文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00:00
我已經檢舉詐騙了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2:00:00
就應該把這社團關起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01:00
想到以前某個通靈人士看到id就知道對方卡到什麼陰毛媽的超級鬼扯蛋竟然有人真的信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02:00
樓上XD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02:00
神棍搞不好都自己有開分身在推文拉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02:00
搞不好風頭過後,上來罵他爛版主還會被水桶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02:00
這裡到底什麼時候變通靈板的 有人可以來篇見聞嗎?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4-07-31 12:03:00
說起來這個方尼男孩真是趕上時代了 以前正義感強烈一點的人可是會被通靈王帶領信徒聯手霸凌到不敢再來的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03:00
馬英九都可以罵,版主竟然不能罵,分明文字獄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04:00
唉 虧我還認真的打了兩篇見聞 而且還很少推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4-07-31 12:04:00
仔細想想當Marvel版版主還挺爽的--大權在手其樂無窮,還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04:00
最北七就是超靈體大亂鬥 孫悟空都跑出來 扯到看不下去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2:04:00
那看到我的ID,那通靈人該不會說我被NO1的SM飄纏上吧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4-07-31 12:04:00
不懂google申請ptt帳號的才不是正常人吧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04:00
幾天了 還在睡喔 裝死喔
作者: pttfft (The Show OFF!!!)   2014-07-31 12:05:00
推 給領北快下臺 不要臉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05:00
可憐 唉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06:00
就是蠢蛋太多了 腦袋清醒的人不能看過笑笑就算了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06:00
三個不要臉的版主 爛版主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07:00
不要太扯就算了 扯成這樣版主還裝死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10:00
恭喜阿風頭快過了,很多人都累了,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4-07-31 12:10:00
真想知道通靈王把碼模板搞成唬爛板的歷史!!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11:00
你們這些廢物版主,是不是要興文字獄水桶我阿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11:00
這可能要從十幾年前台灣突然流行命理節目開始講起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12:00
有本事永久水桶我 不然我看你一篇 噴你一篇 看誰先累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13:00
我想我不會累的XD版主別跑喔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13:00
以前很多命理節目也是唬爛無上限的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7-31 12:13:00
未經許可就被轉載到臉書的作者記得去申訴檢舉啊,這是剽竊呢。版主超差勁的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13:00
廢物版主憲法解釋文自己解釋自己發
作者: waterthinker   2014-07-31 12:14:00
罷免一個是一個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14:00
檢舉會不會也被水桶啊?這裡的版主...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14:00
興文字獄如果還不是獨裁那請問什麼才是獨裁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2:16:00
一直人身攻擊不太好吧...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2:16:00
只想確定那邊有轉貼的文有經過作者同意嗎?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16:00
這群板主可能比較看重FB社團 可以嘗試檢舉那個社團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17:00
他們哪需要問作者 整個marvel版 他都以為他們家的作者只不過是他們的寫手罷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17:00
沒經過作者同意 我以前翻譯的文章被轉過去也沒先問我
作者: waterthinker   2014-07-31 12:17:00
超過二十四小時裝死是不是可以申訴啊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17:00
就真的是廢物版主,身長在民主臺灣的皇帝版主你想怎樣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18:00
至少不是翻譯的作者可以申訴吧?
作者: jill67452000 (吉魯)   2014-07-31 12:19:00
我看不出你截的圖有什麼玄機耶XD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2:19:00
管板的怎麼都不下台呢?有沒有這麼無__?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19:00
翻譯也是著作權保障的範圍 只是自己擅自翻譯沒什麼好說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19:00
如果我罵他們廢物被水桶記得記上一筆阿,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2:20:00
先確定FB是否為官方授權 請版主出面說明
作者: sesee (小七)   2014-07-31 12:20:00
推你~ 但我覺得麻煩的是 推翻了糟糕的 但從來沒OK的來上任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20:00
這不是獨裁,何謂獨裁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20:00
如果你有先問原創作者 作者也同意授權給你翻譯並發佈那篇翻譯就是你的著作 別人轉po你可以告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21:00
我認為只要不要發篇新聞搞稿就射後不理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2:22:00
著作權法第61條
作者: love1020day (我要快樂)   2014-07-31 12:22:00
那光是版主轉別人的見聞數,應該就不少了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22:00
願意親自下來討論的就會是好版主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23:00
用PTT MARVEL名義成立社團 在那抱怨在PTT被申訴板務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2:23:00
除非徵得原作者同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4-07-31 12:24:00
累了?不行 時間還沒到 再撐一下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24:00
高高在上自以為發篇新聞稿就是好版主嗎,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2:24:00
應該說未經別人同意就擅自翻譯並轉載到這裡是不對
作者: Ok303 (感覺。)   2014-07-31 12:25:00
什麼鬼闆煮噁心死了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2:25:00
但不代表版主就有權力可以將違法的東西到處轉PO阿不然警察搜查出毒品出來,他們就有權利將毒品拿給別人使用嗎
作者: zergtide   2014-07-31 12:27:00
神棍文 我都當作豪洨創作文看XD 當然文筆要好!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2:28:00
管板的:我在裝死啦~~~~~~~~~~~~~
作者: qaaz (hiromi)   2014-07-31 12:28:00
版主不出來管板就快下台吧,吃相難看
作者: Koonghuoy (Sophie)   2014-07-31 12:28:00
是說要創神棍版嗎哈哈哈哈 辛苦了~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29:00
我很好奇 怎麼沒人去創立 MARVEL創作文板?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2:30:00
有時間再FB討拍卻沒空處理應該好好處裡的事務
作者: SimplePlanDD (簡單計畫)   2014-07-31 12:30:00
罷免資格我有耶....但不太懂程序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30:00
這幾年跑出很多創作文 因此造成爭議 怎麼不創MARVEL創作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7-31 12:30:00
之前申請鬼故事板的就我和另外幾人 被駁回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31:00
組務很喜歡用已經有同性質的版當藉口打槍 我被打槍過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2:31:00
應該是覺得同質性太高 這理由滿常見的
作者: ahj123123e (PDC)   2014-07-31 12:31:00
超噁版主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2:31:00
組務心態也是可議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7-31 12:31:00
我找一下 年代久遠....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2:32:00
其實前一兩天看八卦版 有人說本板跟笨板幾乎都是一堆編
作者: ayufly (.)   2014-07-31 12:32:00
FB素質不意外 呵呵
作者: yangmo (羊小毛)   2014-07-31 12:32:00
我應該夠XDD 如果可以幫上忙的話請再來信教我~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2:33:00
久都沒看了 本板也是 以前常看見聞 現在幾乎都看分享的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2:33:00
FB回答就超詳細還熱心幫妹找答案...這裡一篇文帶過沒下文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2:34:00
而且本板跟笨板有共通點 門檻不高人氣高 新手(分身?)多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4-07-31 12:34:00
剛剛去組務看了一下關於版主辦徵文方面的爭議...茸斃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7-31 12:34:00
#1Fc2HKwf (AboutNew) 當時根本沒人連署 XDD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35:00
以前我想創電腦病毒版被打槍啊 被說什麼有同性質的版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2:35:00
認真討論的人就覺得唉 後來聽人說joke板比笨板好笑XD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36:00
媽的根本沒有好嗎 組務超愛用這個藉口 到現在還是一樣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2:36:00
去看了還真的很多有趣的文 而且沒有什麼真不真實的問題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36:00
默默看到現在 差不多可以出聲了 建議不用把開版列為選項之一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07-31 12:36:00
當年就是現在這種好棒棒風氣咩 有個帳號特愛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37:00
這從來就不是個好主意 第一 可行性低 易被打槍 第二 真的開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37:00
板主的外務真多呀 FB(抱怨) 商業徵文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38:00
no 連署人數夠 被以已經有同性質的版打槍 我記得很清楚
作者: butterflyann (掃晴娘)   2014-07-31 12:38:00
要怎麼去連署啊~我符合資格欸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39:00
因為我花了一整天時間到處拉人去連署
作者: blissful (本末倒置)   2014-07-31 12:39:00
樓上拜託你去提罷免!!!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40:00
該做的是導正M版長久以來的歪風 這是Marvel不是飄版鬼版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1 12:40:00
可以導正早導正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41:00
不是不能導正 是沒人敢導正 眾怒難犯 靠大邊站比較安全又穩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1 12:42:00
這次就沒有靠邊站了呀~~~被噓到XX 還不算眾怒嗎@@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42:00
等正歪風這種事我最愛做了啊 所以我才有水桶王的稱號
作者: blissful (本末倒置)   2014-07-31 12:42:00
butterfluann 大!! 去 LifeRecallBM 這邊可以提罷免但是先讓大家整理好罷免內容 再提出會比較好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43:00
所以這次如果沒把握 就等著下一次的通靈王再現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2:43:00
FB八卦版為非官方 MARVEL版寫官方 所以有沒有授權創立?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44:00
這次可以把公告噓到XX 也是多虧了翻譯文吸引夠多人來
作者: agito310258 (阿基頭三一零二五八)   2014-07-31 12:44:00
辛苦了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14-07-31 12:44:00
M大 建議翻譯前先找原作者要授權喔 不少外國人蠻在意這個的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2:44:00
在想FB要不要檢舉該社團,既然他們放了網址連結這板,那
作者: chengen18 (BoRinG)   2014-07-31 12:44:00
氣死老夫了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2:45:00
轉這板裡面文章的的用意就不像是為了推廣MARVEL板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45:00
你在說我嗎? 這點我知道 我剛才就自招了不用再講一次
作者: wanionjar (LSD)   2014-07-31 12:46:00
對啊就跟罷免馬囧一樣 辛苦了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46:00
鬼月也拉了不少人吧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46:00
就打破了自成一格的長期歪風 有較多不偏離普世的思想和邏輯
作者: echox7321 (哇哉)   2014-07-31 12:47:00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4-07-31 12:47:00
一直不出面處理明顯失職了吧!!!
作者: SunWind (小希)   2014-07-31 12:47:00
潛水很久了,要罷免.要創新版我都願意聯署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48:00
要不是翻譯文章 我才不會看這唬爛板
作者: WalkFish (Wayne)   2014-07-31 12:48:00
這次如果都拿版主沒皮條 就準備看他更誇張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2:48:00
但是翻譯文章有些也是國外的虎爛文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49:00
上面說的罷免版主和追究臉書 我覺得都滿值得嘗試 版主如果不
作者: Choco1107 (一.一)   2014-07-31 12:49:00
版主下台啦!人要有羞恥心,人家才會尊重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4-07-31 12:49:00
「哈哈^^ 我就是不下台^^」
作者: evangelina (鳥。)   2014-07-31 12:50:00
我我我發文跟上站都符合~~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50:00
願意正面回應 那也只能繼續爭取 革命本來就不是一次成功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50:00
商業徵文的實情如何? 板主拿了多少錢?這搞不好是更嚴重的事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2:51:00
還有阿,廢物版主要興文字獄的話記得昨天罵我神經病的你的樁腳
作者: singarst (青豆)   2014-07-31 12:53:00
不贊同開FB這件事,根本版主自嗨,也沒經過版眾同意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4-07-31 12:54:00
這個版還需要推廣嗎?來這裡的人很多阿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2:55:00
當然是推廣給"不清楚MARVEL板事件的FB使用者"呀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4-07-31 12:55:00
我只能說小璇子事件後我對本板文章一概存疑 一人拉屎萬人遭秧 如果板主覺得無所謂我也不能怎樣~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2:56:00
我曾經發表見聞在板上...我還真的不知道有小璇子事件,沒想到真實的見聞在部分板友的心中都是假的,有點洩氣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56:00
開新版解決不了根深蒂固的老問題 這裡還是不會改變 甚至更糟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4-07-31 12:57:00
就不打算進來這板了呀~~~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2:57:00
我的體質,常常遇到有的沒的,小時候還曾是三太子的囡子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57:00
新版也未必能壯大 因為marvel較有名 投資報酬率不划算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2:58:00
乩身,看樣子分享見聞也沒有動力了@@
作者: anxyoze (anxyoze)   2014-07-31 12:58:00
連想看個鬼故事都看到這麼噁心的版主群...最好笑的是大家開始講話了,還真的躲起來,有夠馬英九的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2:58:00
我一直把見聞經驗當真,從不覺得是唬爛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2:59:00
不是所有人都認為見聞是假的,但真實的東西要經得起質疑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2:59:00
而且新版要重新累積資源 這裡光精華區就逛不完 還有翻譯文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2:59:00
記得前陣子有個在這邊po文後說要創社團 拉很多人過去的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0:00
翻譯的標題分類是翻譯啊(之前是分享)這無所謂虎不唬爛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3:00:00
我去看一下覺得那個創社團的人根本有神經病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01:00
與其形同投降 放棄這裡 不如爭取marvel的原本面貌 一掃汙名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01:00
微軟大說的我有印象……我有加入,一會就退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1:00
罷免板主真的很麻煩 差不多是一個請神容易送神難的概念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02:00
這塊招牌 是很多前人一起努力擦亮 現在卻弄成這樣 情何以勘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3:02:00
恩..我收精華區花了很多時間..也不想放棄這裡@@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02:00
下面有一篇統神文...先不管他反諷孩是怎樣,我覺得這種文有問題..
作者: kuoyuting (蝶小蝶)   2014-07-31 13:02:00
但是板主的態度真的是....
作者: ionchips (ION)   2014-07-31 13:02:00
FB都是取暖文章 哪有正常人啊= =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2:00
講到精華區 現在的精華區很亂= = 建議他們整理也沒在聽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4-07-31 13:02:00
我也很快就退了 那個創社團的人也是那種不容被質疑的而且我真的覺得那個人病得很嚴重
作者: LisaLee (Liz)   2014-07-31 13:03:00
臉書真的更讓版主有不適任的原因了,根本臉書討拍王,有爭議就該出來回應,不是一直裝死...看到我最愛的版這麼多風波是在痛心阿.....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03:00
a大,我覺得部份板友這樣想正常,我在意的是連板主也這麼想。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3:03:00
創作區的很亂嗎@@?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3:03:00
如果真的罷免不了,建議下屆版主把現任這三位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3:00
其實啦...這個板自暴自己有精神病史的板友不少.....通常我不會太苛責他們 因為他們真的認為是真的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3:04:00
永久水桶
作者: mp0953   2014-07-31 13:04:00
七月了,這裡真的很精彩(各種意義上)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4:00
但是那種明顯神棍文的就... 會讓人覺得見聞是編的也是他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4-07-31 13:04:00
真實的見聞反而很少人關注,創作的見聞倒是爆爆樂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5:00
們害的啊 俗話說的老鼠屎/劣幣 讓一般人對見聞印象變差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05:00
我承認我自己發的見聞會稍微美化一下文筆,但是認認真真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05:00
我的態度也差不多 我信米娜有看到前世電影 但不相信那是前世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06:00
把文章貼上來,結果被人質疑,我是沒意見,但是封鎖質疑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6:00
一板主編 然後各個區塊裡有創作有經驗這樣 而且現行板主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4-07-31 13:06:00
本人也曾分享親友見聞 但是也因那件事親友見聞我都自己聽聽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06:00
但用前世電影收錢 就真的太超過了 重點是還真的一堆人信 ORZ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3:06:00
有時間上來繼續刪文,卻不來回應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3:07:00
沒有吧 我負責收創作區的 裡面都創作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08:00
因為精華區不重要啊 版上有爭論也沒差 經營臉書就夠了嘛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08:00
a大,不能質疑見聞,就是會發生這種事。你覺得桶神明明有問題,但只能推文。這種是明顯可以分辨的,如果對方是專業寫手,甚至有用帳號來洗推文,這種質疑文章的想法,在推文可能會被淹沒。大家都不想發生事情,但發生事情呢?想想,如果前幾天的作者約板友出去,真約到,又不懷好意,事情就無法挽回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09:00
你看經驗區 第4個就是 然後同一層又有舊經驗區??點進去舊經驗區 裡面居然還又有個新經驗區 我覺得超亂的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10:00
同意clowve大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3:10:00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負責創作區...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10:00
上次小X子 某一層有收小X子的文+當時質疑文 另一層又有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11:00
這就是版主的主場優勢啊 隨便"酸民"發反諷文 反正遲早會被看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11:00
收小X子的但標題是通靈王 可裡面收的都沒有後續噓文部分
作者: KTXNS (Yeah!大佛!)   2014-07-31 13:11:00
國外paper都可以抓造假抓到退我們60篇paper小小馬摩辦不到?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12:00
重點是板主還是不處理!!!!!!!!!快出來面對!!!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12:00
結果標題用通靈王 不清楚事情始末的人看了不會覺得奇怪?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4-07-31 13:12:00
那看來你指的不是創作區 不國前面只講精華區害我覺得我創作區也做的不好~哈哈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13:00
抱歉啦~創作我很少看XD 前面有人提到經驗潤飾 其實適度的大家都知道也不會質疑你噓你 你看上次有爭議是小X子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13:00
想也知道怎樣比較有利啊 防守也能是最好的攻擊 是人都會累的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13:00
創作區沒什麼問題吧?前陣子我去找舊文還滿順利的~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14:00
那是去年的事了 到今年才有後續這麼多爭議也是因為板主處理問題的態度跟標準不一 這之前其他見聞並沒有每篇都有爭議 其實還挺相安無事的 真的有問題的 大部分人都看得出來啊~~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4-07-31 13:15:00
此板真的可謂神棍板啊 !!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4-07-31 13:16:00
罷免版主應該比罷免總統簡單!!大家不要放棄~~~~~~~~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3:16:00
版主還是不出來處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17:00
對 贊成樓上 放棄就輸了 不管是放棄罷免還是放棄這版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4-07-31 13:17:00
利用飄版公器來開粉絲團,還在粉絲團內攻擊版友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3:17:00
不曉得小組長何時才會上線~.~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18:00
大家為何群情激憤 不就是看不慣以假亂真 甚至可能有神棍出現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18:00
QQ堅持下去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3:18:00
T板主上線了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7-31 13:18:00
不要另開新版吧 有沒有長期發文者啊QQ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19:00
我當初有投app大說 可惜沒上 這年頭要選板主可能也是要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19:00
長期穩定發文要靠翻譯志士 經驗不是天天有 創作也很耗腦力
作者: wingmouse (風華亂舞)   2014-07-31 13:20:00
好扯 盜用Marvel版文章開個版 有給作者版權費嗎
作者: olivialilier (我不知道風往哪裡吹)   2014-07-31 13:20:00
請問~版主的任期多久? 如果罷免困難~也只能等下次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3:20:00
支持罷免 放棄離開只是消極的辦法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21:00
建議有被放文章上去的人 可以"公開"要求撤除 如果無法動搖版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21:00
各版玩法不同 本板目前無任期的樣子 真的是很難送神走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22:00
主 至少可以先削弱臉書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22:00
我有效文章只有68篇QQ無法提
作者: kitehero (噁Python仄Py狼)   2014-07-31 13:23:00
我還差10篇廢文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23:00
app大當初在J板主政見文問他是否願意推動任期制 他回沒興趣 累了、不適任或現實生活有事自然是以現實生活為重然後他說討厭萬年板主(當時只有一個B板主)結果現在事實是被噓爆 工作很忙 也不下台 難怪他不推任期制理由是怕到時沒人選 版會被廢=_=看來被廢他的確會很困擾因為這樣FB那就沒有來源文章了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3:26:00
我去檢舉他Fb了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27:00
總之時間上版主群有優勢 但我們這邊就是人多 什麼方法都試試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30:00
他轉貼過我的工地怪談,還貼兩次,我該怎麼做?
作者: slow1235 (男子)   2014-07-31 13:30:00
意思是藉由當這版主可以約X !? 圖裡面說的約X是指!?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30:00
先寄信給他溝通?然後再去申訴?好像流程都要這樣= =
作者: hahacc (宏)   2014-07-31 13:31:00
爛人當道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31:00
罷免好像要200篇文章是嗎?那我也不夠= = 早知道就沒事都來洗點文章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31:00
如未經你同意 公開叫他撤掉 然後能檢舉就檢舉 有申訴就申訴可以在臉書留言 表明你沒授權把文章轉到臉書 要他撤除
作者: olivialilier (我不知道風往哪裡吹)   2014-07-31 13:35:00
剛好達到門檻~算我一票
作者: scarletiris (亞理)   2014-07-31 13:36:00
不知道能不能去八卦版問罷免的細節?像是之前有沒有版有類似的情形,之後是怎麼楚理的或是小組長不上線的申訴管道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39:00
其實檢舉王好像很懂申訴流程 不過看來他沒在管這板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40:00
正常程序會花很多時間等回覆 所以放三分力就好 七分另闢蹊徑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40:00
找不到他專頁轉貼我的文章-.-
作者: Primk (品克)   2014-07-31 13:41:00
加油!!! ~~~~~辛苦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41:00
我以前檢舉過某版某擺爛板主(同時也很多人檢舉他)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41:00
現在就是要想辦法維持熱度 等熬到開始投票罷免 才能一舉成功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42:00
寄信給他不回 上站也不看 最後人家叫我等回信等了好像有三四天= = 他後來一樣沒回 最後自己突然火速辭職跑了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3:45:00
小組長快出現 差你這程序 就可以提起罷免了
作者: WTF5566 (婉君編號NO.556688)   2014-07-31 13:46:00
矮額毛毛推
作者: pink02 (人生像豆花要趁熱吃)   2014-07-31 13:46:00
我有效文章1210篇 不過不曉得如何罷免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46:00
維持熱度很困難 就跟學運一樣 拖久了圍觀群眾就不耐煩了
作者: w9 (Good Day)   2014-07-31 13:46:00
申訴好好跑,我會提罷免,加油
作者: Joseph0908 (Joseph)   2014-07-31 13:47:00
版主不公是不爭的事實... 爭議人物!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47:00
會反感 真的只能說為官/當板主之道 拖字訣真的很重要
作者: qeppo ( )   2014-07-31 13:47:00
我怎麼覺得他(們)會開始刪臉書轉文 -> 火速辭職 -> 臉書討拍
作者: harry18456 (橡皮擦)   2014-07-31 13:49:00
跟實際情況一樣阿 選上易罷免難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3:50:00
為什麼這個板板主 會重複做出類似的事 本板板主好處在哪?
作者: qeppo ( )   2014-07-31 13:50:00
而且你們看看小組置底文 有沒有發現什麼怪怪的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貝)   2014-07-31 13:51:00
站長不是okcool嗎?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3:51:00
@qeppo 如果他們會這樣很好啊(雖然我不覺得他們會這麼做)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3:52:00
熱門版板主好處可多了= = 不是一堆PTT名人嗎 約見面的~有的沒的 沒見面也有虛榮感 會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粉絲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53:00
就是怕拖久了風向會變 據理力爭也被打成無理取鬧所以要謀定後動 勇往直前 成不成就再說了 盡人事聽天命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3:56:00
如罷免成功是否可以要求移除FB 官方二字?
作者: MOSMOSQQ55 (MOIS)   2014-07-31 13:56:00
很忙就換人當,占著茅坑不拉屎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4-07-31 13:57:00
移除官方兩字,那不就是光明正大的盜版?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3:57:00
就算沒罷免成功也不能用這板名義隨意弄FB社團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57:00
如果沒有得到授權 不用罷免成功 也可以要求移除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7-31 13:58:00
如果直接提告呢?侵犯智財權?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58:00
基本上現在就可以先試試看能不能弄掉臉書 我不覺得那臉書的
作者: tony22725385 (Beelzebul)   2014-07-31 13:58:00
版主約砲錯惹嗎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3:59:00
所以才說他們在上面貼文心態不是推廣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3:59:00
有被轉文的 可以先試試要求移除 人夠多就會造成壓力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4:00:00
查了一下好像也沒其他板像他們這樣弄社團說是官方的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01:00
不管他是不是官方 都不能未經同意轉文 除非使用者有簽合約說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4:01:00
FB爭議就出在創立及轉文有沒有過授權 為何可使用官方二字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02:00
只要發文就等於同意供臉書使用 但我沒看到這類的條文
作者: IVicole (//)   2014-07-31 14:04:00
所以我FB團粉絲已經退讚了 沒必要幫人抬轎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7-31 14:05:00
電腦發文的說明,有說同意轉載。不同意轉載要註明這應該會被拿來當他們的擋箭牌?我現在用手機開,找不到字樣……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09:00
有這句的話就難以追究轉錄了 但你現在還是可以要求刪除
作者: knchocho (雪瑞)   2014-07-31 14:09:00
出來面對!!!!!!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10:00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14-07-31 14:11:00
看了懶人包,一點素養都沒有的版主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11:00
PTT本身就有網頁版 不懂BBS的也能看 FB是多此一舉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11:00
總之不管答不答應撤除 一堆作者公開要求刪文 一定會造成壓力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4:11:00
打者PTT XXX板官方的名義 卻不受PTT站規的約束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4:12:00
就算沒註明不同意轉載也不等同於同意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12:00
莫名其妙2013就自己建了 名義還是官方????公告今年才發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12:00
也可以讓瀏覽臉書的人知道 有些作者不希望自己的文出現在那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7-31 14:13:00
如果真的罷免成功可以把臉書關掉嗎?那邊貌似都無斷轉載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14:00
2014/07才公告有粉絲團兼徵小編 看了粉專的管理員也似乎只有J板主一人 另外兩位板主意見是?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16:00
反正不管是否官方 有權轉文與否 作者們依然可以表達刪文立場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18:00
PTT有時候很妙 很久以前有人轉我的文章 她說經過我同意年代久遠我早沒留著信了 後來我要求也許當年同意 但現在不想給人轉了請她刪除 她居然不肯 真好笑 著作權是我的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18:00
如果臉書不再溫暖溫馨 說不定版主就會回來處理這件事了XD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19:00
要授權到何時也是我的自由 可沒買斷給她(沒收她半毛)
作者: waterthinker   2014-07-31 14:19:00
單FB就可以申訴板主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20:00
後來那位就拿我的文章去當她研究的素材 PO在PTT外的地方
作者: Bigheadyao (跟著愛心走!!)   2014-07-31 14:21:00
版主只是一種資本,讓他廣結人脈。正事卻不認真處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21:00
怎麼說都要先尊重作者吧 站上規定也一樣 沒註明不同意不代表可以轉 就算一開始依站規轉了 著作權是作者的後續心意改變要求對方撤下也應該尊重作者才對
作者: newdoing (新作風)   2014-07-31 14:22:00
支持罷免,這麼大的風波為什麼小組長看不見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4:24:00
小組長不是沒看見 他27日之後就沒上過PTT~.~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24:00
因為小組長還沒上站orz FB很難不溫暖溫馨 PO個板友的連結或是幾句話抱怨討拍 就有71個讚耶 PTT寫文要有這麼多
作者: wahdee (=.=)   2014-07-31 14:25:00
PTT有網頁版本 未經同意轉錄FB並註明官方 此行為明顯失當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25:00
推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31 14:26:00
加油!!!覺得言論不適任+1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27:00
有被轉文的就要求刪除吧 那是你們的文 不是"官方"臉書的文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07-31 14:28:00
只要不合他意就是酸民 這素養還真文明
作者: XIMIX (天不從人願)   2014-07-31 14:28:00
之前版上創作文要出書 要求版主刪文刪精華區 還不是名正言順
作者: ccBee (好的事情)   2014-07-31 14:35:00
FB越看越不爽 怒再檢舉一次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07-31 14:35:00
登入300發文200這限制很容易啊..FB就是被版主拿去衝人氣啊,有沒有好處就不知道了
作者: Beautybuby   2014-07-31 14:36:00
版主開個記者會來回應,別擺爛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07-31 14:36:00
以它版經驗來看,這種藉Ptt文章衝人氣的FB網站,某種程度上跟網路部落客是一樣的性質,科科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4-07-31 14:39:00
推 加油 辛苦了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4:41:00
看了FIRST大說的前世電影院新聞報導後我笑死了收費3300 如果我前世是蚯蚓 不就要連續兩小時看土XD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7-31 14:44:00
你不懂. 選上容易罷免難是台灣的特色
作者: yamapi198549 (QoYAMAP)   2014-07-31 14:47:00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47:00
前世電影院我也覺得很不思議XDD 前世是法老王還是皇帝或
作者: ccBee (好的事情)   2014-07-31 14:47:00
FB的管理者除了Js之外 還有一個叫松鼠的不知道是誰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48:00
公主又能幹麻?隨便說說哄哄你開心而已XD 不然你就說人家是隻豬或是蟑螂之類的啊 看生意還會不會好XDDD 那位還發表過植物有小精靈的文章 真的超marvel的呀XDDD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4-07-31 14:49:00
台灣果然是福地,公主皇帝好多XD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50:00
松鼠我也有看到 但粉專管理員點進去只有一位而已 推測是
作者: kcadobe (jae)   2014-07-31 14:50:00
推推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4-07-31 14:51:00
發文兩百有點難 我登入3000才70篇......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4:52:00
當然了 前世一定要是埃及法老王 阿哥 將軍這種等級的啊
作者: csd (吸ㄟ死低)   2014-07-31 14:52:00
...........加油
作者: HAHA1972 (哈哈大人)   2014-07-31 14:57:00
連結失效了喔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4-07-31 14:59:00
提罷免的人一定要有申訴判決記錄嗎?還是可以拿別人的記錄?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07-31 14:59:00
【前世今生】派的玄學 絕對是假的哪有前世都是人道 畜生 阿修羅 天人 跑哪去了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5:01:00
小組長不出現 一切程序都卡住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5:01:00
申訴限當事人的樣子 連結失效是?三個圖都還在喔如果有哪個通靈大師會說求助的人前世是隻蟑螂還是蜘蛛那他開個粉絲團 我會去幫他按個讚的XD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31 15:11:00
我覺得你可以踢爆神棍文。但目前你踢的大部份都是經驗文。而非真的動到那些神棍或宮廟。
作者: qoo00116 (捲捲)   2014-07-31 15:12:00
唉…在台灣 公義很難申張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31 15:13:00
另開新版想法不錯,但你怎判斷文章真假?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07-31 15:15:00
神棍宮廟 騙色的一定會吃上官司 騙財的不一定騙財除非像芝麻街美語玩偶那麼扯 不然多半無罪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5:16:00
現在最重要的是板主下台 文章真假是之後的事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07-31 15:16:00
「芝麻街」布偶變神娃娃 神棍詐千萬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31 15:16:00
另外,推廣marvel版意義為何?如果都是迷信,假鬼假古怪,讓人心惶惶不安,那推廣有啥意義?
作者: LLuchia (囧)   2014-07-31 15:16:00
神棍怎麼定義? 假鬼假神說是真的,這不就是神棍?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5:19:00
原PO去年踢爆過小X子啊 哪有都是經驗?推廣有何意義??這你要問板主啊!!!!!是他開FB去推廣的耶XDD可不是我們w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31 15:20:00
至於罷免版主,如果你們真的認為該做,其實自然有人會支持,不用擔心。神棍是假通靈(或鬼)去開店營業或宮廟騙錢騙色吧我不是問你啦。。只是覺得沒有推廣的意義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4-07-31 15:24:00
一言堂獨裁版主本來就該罷免 但是我們要做宣傳不然不說誰知道?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5:24:00
喔喔 我以為你在問我們XD 我也覺得沒啥推廣意義 何必硬要推廣 但顯然板主不是這樣想的樣子 但他目前神隱中
作者: tedbwv ((討戰))   2014-07-31 15:25:00
就一些意志薄弱又不求解決想靠怪力亂神擺脫困境啊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5:25:00
http://i.imgur.com/kykcR8F.jpg 補一張該FB粉絲團的圖
作者: soga0309   2014-07-31 15:29:00
支持罷免 不支持連署開新版 感覺沒必要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7-31 15:31:00
這張圖板主提到了酸民歪風 小板主沒跟他們站一起 他們管板礙手礙腳 還提到沈默的多數被逼走 立場很明顯了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5:33:00
以PTT M版管理員身分發文 用詞方面就該中立
作者: hoseumou (閉關修練中 進度16/24)   2014-07-31 15:34:00
就是看到這張圖 我這"沈默的多數"決定出來發聲
作者: jacold (前田舞)   2014-07-31 15:35:00
若欲加上個人想法則有失偏頗
作者: walter5421 (我還是不懂你在說什麼)   2014-07-31 15:35:00
在fb上討拍的版主真的不妥,且打著官方的名義,又不是版主的個版
作者: kexi8088 (偏執狂)   2014-07-31 15:50:00
官方勒 頗ㄏ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4-07-31 15:52:00
區區一個版主就可以自稱官方?等當到站長再說吧 笑死人
作者: kiwifish16 (奇異果魚)   2014-07-31 15:53:00
推你的熱血
作者: pamielee (頑皮爆)   2014-07-31 16:01:00
推~版主太爛了
作者: nekoprincess (喵喵)   2014-07-31 16:01:00
看fb發言和處理態度,認真覺得這版主失格,尤其fb到底在幹嘛?建立教派嗎…
作者: guinjk (專屬的特別)   2014-07-31 16:29:00
有人點去fb管理員的頁面看嗎?昨天他好像講了一些關於版的事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4-07-31 16:39:00
都鬧成這樣了 版主還在繼續裝死?
作者: ZW0523 (JFK)   2014-07-31 16:45:00
看來只能移駕到FB去請他回答問題了
作者: coolkiller (冷面殺手)   2014-07-31 16:49:00
當初要罷免CCR的Rrn也是拖了一年多才下台就官官相護啊
作者: kcadobe (jae)   2014-07-31 16:50:00
fb管理員的頁面我看了xd他們好像不懂問題出在哪 嗯?
作者: Mystiera (GGInIn)   2014-07-31 16:56:00
知道啊 少數酸民鬼月到了特別囂張嘛 小問題 水桶超渡即可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7-31 17:06:00
罷免之路怎麼跟現在臺灣要罷免的路一樣複雜阿硍!
作者: loveover ( )   2014-07-31 17:34:00
寄信okcool看看吧 還有發起罷免的門檻還好 老人不少的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7-31 17:34:00
管理者那邊怎麼看啊@@
作者: kcadobe (jae)   2014-07-31 17:47:00
粉專那邊有關於 點進去可以看到管理員id 再點下去就過去了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7-31 17:50:00
謝謝!
作者: sa091181 (我住的不是福爾摩沙)   2014-07-31 18:40:00
他已經在所謂的粉絲團銷聲匿跡一段時間了
作者: Iion (從前從前有兩隻貓)   2014-07-31 20:57:00
檢舉他?
作者: AMPM ( )   2014-07-31 23:03:00
支持再開一個新的板 只要我們想出之間差異 是可以開成的
作者: mrqbaby (西西)   2014-08-01 00:01:00
支持罷免
作者: NwVanilla (vanilla)   2014-08-01 00:09:00
支持
作者: sky00153 (歆*)   2014-08-01 01:07:00
官威大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4-08-01 05:20:00
根本變態。
作者: domotoyukali (ゆかり)   2014-08-01 10:07:00
看到沉默多數就有氣 我只是邏輯不好無法發文長篇大
作者: pagl ( (^ε^)/ )   2014-08-01 13:23:00
反對神棍文、造神
作者: awdxf818 (簡單琛)   2014-08-02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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