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第一次發文,手機排版還請多多包含。
從小到大遇過了不少茸茸的事,
但唯獨這件事讓我覺得一輩子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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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的外婆家在嘉義大林,
回外婆家最開心的就是硬拉著表姊們帶我去書店玩抽獎。
一直到我小學四年級,表姊們上了國中,書店對她們來說沒有什麼吸引力。
所以某次回外婆家的下午,表姊決定帶我去嘉義火車站附近電影院看電影。
看完了電影之後,表姊在看時刻表,我一個人站在大廳門口發呆,突然發現右手邊牆上舊舊的公佈欄,也不知道怎麼搞的,就很想要看看上面有什麼東西,所以就認真的看了一下。
公佈欄裡右邊都是公文類的紙,我往左邊一看,發現一張紙上面還貼了一張照片。我仔細看了照片,倒抽了一口氣,照片左方有一隻手臂上面黏著殘破的衣服;中間有一坨碎肉?跟殘破的衣服;右邊的東西我看了10秒,又再倒抽一口氣,是一顆腦,往紙張上面一看寫著「無名屍招領」細節大概寫著幾月幾日、北上方向、臥軌等等…。
我記得我當下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做頭皮發麻,我跑到姊姊旁邊用力牽著她的手,眼眶裡都是淚,不管表姊怎麼問,我都不肯說,或許是知道那是真的,所以著實的嚇到了。
後來回家還做了好幾天的惡夢。
這是我除了飆飆以外,看過最可怕的東西了。
下次再來和大家分享其他飄飄故事,讓我冷靜一下,現在想起來還是茸茸的(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