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上近日狀況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7-13 02:53:32
目前版上討論主題很多。
亦有相當熱絡的情況發生。
難免有夾帶怒氣推文。
故發此公告跟大家說明。
如果發現文章內文有抄襲,甚至於盜用版權,請來信告知。
也可以在當篇文章下推文提出相關事證。
切勿在推文內發表觸犯版規之言論。
不論文章內容為何,不論真偽。
推文內出現人身攻擊、引發當事人不愉快都同為觸犯版規條例。
(提供相關物證導致當事人不愉快不在此限)
這裡是MARVEL,一個提供大家分享經驗、創作的平台。
請顧慮到其他眾多使用者權益。
這裡是公共閱讀平台,必須作者與讀者都要有一個共識。
尊重彼此。
若是使用者發表文章內容有觸及版規或是不當得利之行為時,
可以推文告知提醒其他版友,也可附上相關證據,亦可寫信給與版主。
反之亦然,若是推文內造成作者不舒服言論也可推文與對方溝通
或者附上證據直接申訴。
我與峰版主都會盡量公平、公正、公開協助您們處理。
在此公告後在推文內請勿觸犯版規。
故千年之夢解除封鎖,重新開放討論。
但請注意彼此推文口氣與用詞。
若有需要可以在置底討論區提出申請。
由版主開立一篇文章給予大家討論對證。
切勿在其他文章推文中發表令人不舒服詞句。
因為這邊是公眾討論版,請顧慮其他人閱讀情緒。
以上
八神狐
作者: azuresky96 (azuresky96)   2009-07-13 03:03:00
早安~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09-07-13 03:28:00
簡單來說這篇公告就是說 "你推文不說恭維的話就準備被水桶"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09-07-13 03:30:00
風聲鶴唳 草木皆兵 多推多錯 少推少錯 板友們 小心了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09-07-13 03:31:00
推文酸文或討戰者,由版主裁定水桶標準 2樓掰了聽說上個被處理的是永久水桶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09-07-13 03:32:00
我又沒說什麼 僅只是提醒板友 別永久水桶我 囧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09-07-13 03:33:00
樓上兩位也不必這樣... 板主也是為了版面的和平
作者: marubom (馬魯波姆)   2009-07-13 03:34:00
我都已經故意挑時間點寫文反擊他了...他不懂我們也沒辦法
作者: remix7 (°□°")   2009-07-13 03:34:00
故事用看的就好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09-07-13 03:38:00
我現在也都只用看的 不敢推文了 除了些許公告 囧>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7-13 03:42:00
若文章事涉抄襲,版主可能就要花時間釐清實情,這點可向推文的
作者: ponds (HUDDY)   2009-07-13 03:43:00
版友求證,不過另一樁甲骨文先生的事蹟,我倒是有點印象,只是是壞的就是了
作者: Stanleyk (學會了生活能享受寂寞)   2009-07-13 03:56:00
2樓惟恐天下不亂?
作者: asl9638 (殘影)   2009-07-13 04:44:00
版主的意思是不喜歡 但寫推文的時候口氣可以不那麼壞 不是
作者: asl9638 (殘影)   2009-07-13 04:45:00
是一定要說恭維的話吧@@
作者: catchyi (妙小妞)   2009-07-13 08:04:00
就是理性、和平...不要太衝!有時過於恭維也=酸吧...@@a
作者: dolphin15 (愛自己多一點)   2009-07-13 09:01:00
推基本的尊重 這點都做不到 那不要推文還比較好
作者: rainbowsoul   2009-07-13 11:09:00
本來就不應該人身攻擊 但還是可以提出討論啊
作者: rainbowsoul   2009-07-13 11:10:00
不代表一定要說恭維的話吧 幹麻這樣酸?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09-07-13 11:49:00
有沒有出書不給人評論的八卦有沒有開餐廳不讓人評論的八卦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09-07-13 11:50:00
有沒有研究報告不讓人評論的八卦有沒有寫故事不讓人評論的八卦
作者: kojinvhfsk   2009-07-13 12:53:00
←粗線條…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作者: kyozwhie (墨玄)   2009-07-13 14:13:00
不要評論過頭 被水桶那就哭哭了
作者: zyxcba5 (疑惑)   2009-07-13 14:35:00
主要是評論過頭的定義很難界定吧 是一種主觀的東西
作者: brains (不認識)   2009-07-14 03:48:00
我認為版主的作風是會吸引不同的人群的,過去飄版有很多不信
作者: brains (不認識)   2009-07-14 03:50:00
飄但對飄感興趣的人進來暢所欲言,但現在的版主把他們封口了
作者: brains (不認識)   2009-07-14 03:55:00
也趕跑了
作者: aqurn (忙得團團轉)   2009-07-14 09:41:00
不喜歡渴以當作沒看到 如果有意見要抗議作者可以寫信或直接跟版主申訴 沒有必要在推文裡吵架~
作者: adairchang (鬼島居,大不易)   2009-07-15 16:31:00
按照2樓的理論 第一個該被桶的就是2樓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09-07-16 01:22:00
樓上可以去找上一篇永久水桶 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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