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腳受傷,小孩七個月了,
因為他大男人的關係,
小孩出生後他不想幫忙看照,
期間他抱怨沒做愛提離婚,
後來他又說不想離婚,
一直到九月底他妥協會幫忙,
昨天因為發現
血水跟藥膏沾到墊子,
我希望他貼一下,他說忘記了,
今天還是又不貼,
我問他為何如此堅持,
他說是他媽媽說的,
不貼的話,傷口很快就好,
我說你這麼聽媽媽到話,
不管我怎麼說都沒用,
那麼在一起組家庭有意義嗎?
然後他說我雞蛋裡挑骨頭,
太多毛了,離婚吧!
唉,之前忙小孩無法幫他洗衣服,
還生氣說他在家裡媽媽都會幫他處理好…太多事情了,為了小孩不想離婚,但真的還是要離
婚才行了…
補充:他是大男人,媽寶,
但他住娘家,沒有給家用,
只支付小孩需要花的錢,
已經三個月給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