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婚後育有一子三歲,
目前與婆婆及小姑同住,
小孩出生後因為新手媽媽及媳婦身分的多重夾殺,
再加上婆婆在各方面都很愛下指導棋,
小至衣服該什麼時候收,小孩穿什麼....
大到夫妻間照顧孩子的分工,小孩的教養方式,
婆婆都有自己的意見,
所以小孩出生後沒多久,就已經不只一次向先生求助,
表明了想搬出去,但先生總是用時機未到+單親要照顧媽媽一語帶過,
只能要求我接受跟忍下來,
但這種事情累積久了就是會爆炸,
所以目前和婆婆的相處已到了不互動,不講話,
和先生也在談離婚的階段,
(離婚是先生去法院訴請離婚判決)
經過了兩次調解庭,及多方考量下,
我跟先生考慮繼續經營婚姻,
但對於跟婆婆同住這件事要等婆婆祝福我們另成家庭,
願意答應我們搬出去才可以搬,
而不是在大家彼此針鋒相對,關係緊張的狀況下搬離,
對我來說我跟先生可以不計前嫌,
繼續經營我們的家庭是因為小孩還有愛,
但對於婆婆,
叫我把這些當沒事這頁翻過去就算了我還真做不到,
婆婆不就是在結婚前是路人,婚後合則來,
不合則相互尊重的存在嗎?
對於先生講的一切我只覺得是安撫的緩兵之計,
因為這除了距離是唯一解外,
繼續住在一起,不就是在等那天再一次的事件重演嗎?
我真的不想再每天看見婆婆,
也不想再聽見他的情緒綁架及控制,
但對於小孩及先生也很難割捨,
也不想接受先生這種搓湯圓的緩兵之計,
還能有更好的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