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問卷結果回饋!)

作者: HIAWIE (魯維哥)   2020-06-11 01:00:54
※ 引述《imjungyi923 (邊緣BL寫手 小旋風伊咪達)》之銘言:
: 狀態區間。
: 所以八成贊成通姦罪應該是40以上已婚人士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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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合理,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現在40歲左右的夫妻通常小孩都還在學齡中,
婚姻關係的責任更大啊,不再是單純兩人感情的問題。
而且我還觀察到一件事,媒體或網路上鼓吹通姦除罪的,
大多是這幾類人,即所謂社會菁英階層,像是律師、學者之類的。
尤其那些有法律加上留學背景的,通常也比較崇尚西方開放的文化,
比較貶低華人傳統的婚姻觀念,像是夫妻應該是命運共同體之類的。
雖說不同國家文化對婚姻的觀念不一樣,也沒有絕對的對錯,
但讓我覺得比較不以為然的是那些菁英的態度,有一種優越的傲慢,
就是用自以為進步的觀念強套在大多數人身上。
我突然想到一個有趣的例子。
就是有一位女律師,原本是在知名的外商當法務主管,
後來自己出來開業,甚至還出過書,分享的都是在外商工作的經驗。
可以說是一個受過西方教育的女強人,一切都是理性效率,在商言商。
後來有一位老客戶轉介給她一位新客戶,是一位正在和丈夫談離婚的婦女。
而那位女客戶希望那位律師能夠去跟她的丈夫談判,律師也接受委任,
可是雙方對於工作的結果的期望就有落差,
客戶內心有一個迫切感,希望能給丈夫壓力,
可是律師給客戶的感覺卻是應付了事,
甚至律師還回頭勸自己的客戶說"感情的事情要放下,不要再執著",
而客戶非但沒有得到安慰,反而認為律師沒有替她著想,工作也不到位,
於是要求律師退費,但是律師認為她形式上有和對方洽談過了,
認為自己接受的委任工作有達成了,當然不肯退費。
於是那位客戶就到律師公會去檢舉,結果竟然成立了。
我重點並不是要說這個案例的誰是誰非,後續也不重要。
而是不同觀念背景的人對於婚姻遭受破壞的在意程度是不一樣的。
這種落差,也跟每個人自身條件和個案狀況有關係。
如果大家都是個人經濟獨立且充裕、也不太有小孩扶養的問題,
也許可以很理性、很灑脫,把婚姻看成投資一樣有賺有賠,盈虧自負。
但是社會上大部分的人並非菁英族群,對他們來說家庭生活就是重心,
而當婚姻生活被破壞,他們就是要公道,希望加害者能得到懲罰,
通姦除罪化則是讓他們少了一個可以要求公道的手段。
至於民法,是以原就被(原告遷就被告),
原告要先去繳訴訟費用,被告可以愛來不來,
判賠多少看個案討價還價,能不能拿到錢又是另一個問題。
不像刑事案件有強制力,嚇阻的效果是不一樣的。
就跟交通標示一樣,地上有紅線,多少有警示效果。
雖然說刑法的恫嚇無法做為維持感情的手段,
但至少可以做為離婚談判的籌碼吧?
有網友也有提到以刑逼民是法律實務上常見的手段。
我個人也很認同感情出問題的時候應該理性處理,
不要用刑法,好好協商,好聚好散。但這是理想。
那麼少數社會菁英的理想思維,可以在自己的婚姻當中實踐就好了,
有必要利用自己的話語權及職務上的影響力,
來剝奪多數一般民眾原本既有的法律工具嗎?
沒有經過溝通磨合,一意孤行的單向決定,
就是所謂的"進步"嗎?
還是僅是配合少數人理想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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