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20-06-10 18:44:11
我覺得以前的刑事罪最重要的作用
就是要拿來以刑逼和
因為民事的判決歷來看起來平均20~30萬
通常是被告的半年收入而已
但如果今天是有點收入的人士
有刑事就可以當場在警察局逼他簽個一兩百萬
我個人建議
以後應該落實婚前協議 約定外遇賠償金
雙方繳保證金歸政府信託
成為護盤國安基金的一部分
不但可以升息升利
還可以救勞保
直到其中一方過世
在世配偶還可以領回按年增加利息 (儲蓄保單的概念)
雙方無外遇合意離婚就按定存利息領回
超棒的~~
: 再講個例子,背信罪
: 一樣是民事間的委任關係,背信行為為什麼就要用刑法約束
現在刑事是你故意圖利自己或第三人才會
單純無法履約是無刑事的
例如生意失敗跳票
: 早點把性專區落實,大麻合法化等
: 這樣才叫跟國際接鬼,不要只做自己想做的
支持性專區啦
那些反對性交易的言論 跟當初反對同性婚姻有八成像
ex.同性戀(性交易)合法,我要怎麼教小孩
結果很多挺同婚的 卻是覺得性交易很髒的
套用他們自己的言論
別人結婚(性交易) 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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