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重點並不是用刑法來懲罰通姦

作者: jeyuli (好日子去旅行)   2020-05-29 21:58:46
實際因為通姦坐牢的人已經少之又少
通姦除罪其實只有象徵性意義
但回到民事賠償的部分
傳媒報過的外遇離婚案件
通常要求有過失的一方賠償7位數金額
但官司結果通常是判賠6位數
扣掉蒐證及訴訟費用
無過失一方實際得到的賠償也沒有多少
就會給大家外遇背叛婚姻
的成本代價不高的感覺
如果平均判賠金額比現在高很多的話
還會有那麼多人輕易外遇嗎?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20-05-29 23:15:00
不要說是在婚姻的基礎上,我覺得在雙造已經約定是男女朋友,介入的就是第三者啊,哪有什麼"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這是多麽腦缺的說法!
作者: nightmoon007 (aa)   2020-05-29 23:36:00
這麼害怕失婚,請立委立法強制簽訂婚前契約,看是要偷吃離婚要支付九成財產還是怎樣,大家說好就好,何必用法律來脅迫所有人遵從一樣的婚姻標準?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05-30 13:31:00
缺錢的人會想要錢....因為一個人養小孩養房子實在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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