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0-05-07 00:14:28
: 我跟先生打離婚官司跟侵害配偶權
: 後者已經二審定案下來了
: 講分享我的案例給有需要的人一些參考
: 或是防身?
: 自身案例僅供參考
: 實際有關法律的還得請教律師!
: ——————————————-
: 故事就講關於官司的
: 其他的愛恨情仇世間情就不說了
: 簡單來講證據分三個主人
: A- 在我懷孕期間和我先生上床,但不知道先生是已婚身份,一開始當然也不知道我的存
: 在。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她臉
: 書,女生也會回應先生,但我想女生對他只是朋友情誼。
: —————
: 我攔截到A打給先生的電話和先生大吵
: 發現他們在我懷孕期間有上床
: 但A後來是想分手
: 我先生不肯一直騷擾A還罵A喜新厭舊
: 先生腦殘把自己罵A的臉書訊息截圖放在相簿
: 被我發現
: 事後我用臉書訊息聯絡到A本人
: 直接表明我的身份
: 為了搜集證據我電話錄音
: 接著發現
: 先生有兩次想約援交妹的賴對話
: 一個是在台南,對方還傳鮑圖,先生給他手機號碼,他們還談了五分鐘
: 一個是在台中,因為A拒絕他,所以他問了費用
: 以上援交妹都沒約成
: 再來就是我生完後在做月子時
: 發現先生勤快的聯絡C
: 跟C說他不愛我,愛的是C
: 對我只是盡責任
: 孩子也只是想完成他癌母的心願
: C表示他和先生已經結束
: 不管先生和我過得好與不好
: 都不關他她的事
: 以上大致的對話紀錄
: 我也是截圖
: 我告先生也告A
: A來找我和解撤告,我要求她出庭轉當證人
: 一開始是要求賠償50萬
: 一審判賠下來是35萬
: 後來對方上訴說他媽媽癌症很可憐要醫藥費
: 看法官能不能判輕一點或是沒罪不用賠
: 那我當然也看他那麼可憐死不認錯
: 我二審要求50萬
: 但最後判定下來只有35萬,不得上訴
: 從判決書看下來
: 我覺得
: 只有A的部分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
: 因為我掌握他們之間的‘對話’夠多
: 還有A的認罪跟和解書
: 重點是我從先生那裡拿到的對話和A女給法官的對話能互相呼應
: A女還提供她的經期紀錄(做愛、無套)
: 至於B、C的部分看似沒啥作用
: 侵害配偶權官司打完大概快兩年才結束吧
: 接下來就是強制執行的部分了
: ————————————
: 證據搜集的部分
: 我只能說真的必須要忍,要裝沒事
: 只有這樣才能發現更多才能套話
: 有了證據才可以威脅利用
: 時間地點在搜集時都要紀錄好
: 還有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 更要相信一句話
: 「外遇只有N次跟0次」
: 珍惜婚姻的人
: 就不該傷害伴侶
: 對方不珍惜你?你為什麼要委屈求全?
: 甚至應付侍奉他家人一輩子?
: 其實當初會要打這個官司一來是要離婚
: 二來是我就是想要讓他知道他錯了
: 而且是法院認證的錯誤
: 賠償金額多少
: 我真的不在意
: 當二審判決出來我跟朋友說的時候
: 朋友回問我一句:「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 我當下愣住了我也懷疑了....
: 是啊,我贏了官司!我終於贏了!
: 可.... 35萬能彌補什麼?
: 我的青春?我的人生?
: 還是我從打官司一開始以來的心路歷程?
: 還是能拿著判決書甩到他臉上
: 然後罵他「你這個錯不知錯、錯不認錯、錯不改錯的王八蛋」「我們離婚都是你的錯你害
: 的?」
: ???? 我也不知道
: 這心情很複雜真的很複雜.....
: 可若再一次我還是會打這場官司!!
: 以上,分享給大家
: 希望有幫助!
: 謝謝!
欸欸~
現在不是要討論這個誰是渣男 誰是小三 誰要賠誰35萬的問題吧?
小孩都生了
快去打撫養費的官司啊
35萬算個毛啊?
比較大筆的錢是撫養費好嗎?
最少也要爭取到1萬/月 最好可以2萬/月 甚至更多
1萬*12月*18年 = 216萬
2萬*12月*18年 = 432萬
這個錢絕對要拿到
奶粉尿布錢.教育費.生活費 ...
而且官司100%贏 怎麼可能不去告這個錢?
提告了嗎? 還沒的話
記得明天一早就去法院提告!
養小孩 處處都要花錢
不把每個月的撫養費拿到手 要怎麼把小孩養大?
妳的人生已經毀了
不要毀掉妳小孩的人生
作者: bestandy1044 (清寒的補教業者)   2020-05-07 00:55:00
洗三小文章,原文不讀還是讀不懂,牛頭不對馬嘴的廢文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5-07 02:30:00
可以不用硬回文
作者: jackchen1025 (哇哈哈)   2020-05-07 06:28:00
重修ㄅ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5-07 13:46:00
我有看到一開始沒修文的文章也沒誤會,自己閱讀能力不好就說一聲。
作者: sandra820724 (rainbow Chen)   2020-05-07 14:40:00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5-07 18: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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