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作者: sunbaby0830 (那個他)   2020-05-06 23:58:10
我跟先生打離婚官司跟侵害配偶權
後者已經二審定案下來了
講分享我的案例給有需要的人一些參考
或是防身?
自身案例僅供參考
實際有關法律的還得請教律師!
——————————————-
故事就講關於官司的
其他的愛恨情仇世間情就不說了
簡單來講證據分三個主人
A- 在我懷孕期間和我先生上床,但不知道先生是已婚身份,一開始當然也不知道我的存
在。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她臉
書,女生也會回應先生,但我想女生對他只是朋友情誼。
—————
我攔截到A打給先生的電話和先生大吵
發現他們在我懷孕期間有上床
但A後來是想分手
我先生不肯一直騷擾A還罵A喜新厭舊
先生腦殘把自己罵A的臉書訊息截圖放在相簿
被我發現
事後我用臉書訊息聯絡到A本人
直接表明我的身份
為了搜集證據我電話錄音
接著發現
先生有兩次想約援交妹的賴對話
一個是在台南,對方還傳鮑圖,先生給他手機號碼,他們還談了五分鐘
一個是在台中,因為A拒絕他,所以他問了費用
以上援交妹都沒約成
再來就是我生完後在做月子時
發現先生勤快的聯絡C
跟C說他不愛我,愛的是C
對我只是盡責任
孩子也只是想完成他癌母的心願
C表示他和先生已經結束
不管先生和我過得好與不好
都不關他她的事
以上大致的對話紀錄
我也是截圖
我告先生也告A
A來找我和解撤告,我要求她出庭轉當證人
一開始是要求賠償50萬
一審判賠下來是35萬
後來先生上訴說他媽媽癌症很可憐要醫藥費
看法官能不能判輕一點或是沒罪不用賠
那我當然也看他那麼可憐死不認錯
我二審要求50萬
最後判定下來先生需賠償只有35萬,不得上訴
從判決書看下來
我覺得
只有A的部分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
因為我掌握他們之間的‘對話’夠多
還有A的認罪跟和解書
重點是我從先生那裡拿到的對話和A女給法官的對話能互相呼應
A女還提供她的經期紀錄(做愛、無套)
至於B、C的部分看似沒啥作用
侵害配偶權官司打完大概快兩年才結束吧
接下來就是強制執行的部分了
————————————
證據搜集的部分
我只能說真的必須要忍,要裝沒事
只有這樣才能發現更多才能套話
有了證據才可以威脅利用
時間地點在搜集時都要紀錄好
還有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更要相信一句話
「外遇只有N次跟0次」
珍惜婚姻的人
就不該傷害伴侶
對方不珍惜你?你為什麼要委屈求全?
甚至應付侍奉他家人一輩子?
其實當初會要打這個官司一來是要離婚
二來是我就是想要讓他知道他錯了
而且是法院認證的錯誤
賠償金額多少
我真的不在意
當二審判決出來我跟朋友說的時候
朋友回問我一句:「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我當下愣住了我也懷疑了....
是啊,我贏了官司!我終於贏了!
可.... 35萬能彌補什麼?
我的青春?我的人生?
還是我從打官司一開始以來的心路歷程?
還是能拿著判決書甩到他臉上
然後罵他「你這個錯不知錯、錯不認錯、錯不改錯的王八蛋」「我們離婚都是你的錯你害
的?」
???? 我也不知道
這心情很複雜真的很複雜.....
可若再一次我還是會打這場官司!!
——

離婚部分含監護權跟撫養費還在官司中
所以就暫時不提了
我都告侵害配偶怎麼可能不離婚.....
只是這篇主要是想幫想打侵害配偶的人
謝謝關心!
再更
謝謝大家的諒解
也許有人不認同我的作法
但對於我自己對於這場官司
我沒錯
我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可以告A告到底,但我沒有
如果你說A遇到這樣的事無辜可憐
那當時懷孕的我,不無辜?不可憐?
還是因為那是我先生,那是無辜的A
所以我應該活該要忍受下去才對?
到底誰無辜呢?
誰才是罪魁禍首?
但結局是A現在很幸福有一個很疼他的男友
而我帶著寶寶等離婚官司結果下來
還把我失敗的婚姻給大家當案例參考用呢!
謝謝大家的批評與諒解
以上,分享給大家
希望有幫助!
謝謝!
作者: nicole025224 (nicole1111)   2020-05-07 00:49:00
雖然推你勇敢,但 a真的有點XX,雖然有 有機會拿錢。不過這是你的自由A女撤告了要寫明顯點,不然會誤會你在欺負女人所以是對先生 民事184跟195(對a民事訴訟已撤回)。沒有 刑事或有撤回告訴J大,一次看不懂你有看兩次三次四次嗎?樓上又沒看到判決,民事本來就是有故意或過失要件(其中過失有可能是應可查證而沒查到的疏失)所以不知情可能還是有成立民事構成要件啊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7 02:15:00
可以的話很想給妳一個擁抱 真的希望妳往後過得很好也可以假設若沒有先告A的話或許她不會願意提出讓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權的足夠證據原po真的要自己爽的話她就會告A告到底好嗎
作者: lavender0309 (糖霏)   2020-05-07 03:02:00
原Po都已經對A撤告了有些人是還要怎樣?至少不是那種只告小三不告配偶的人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7 03:05:00
告A合理啊 這是原po的權利 頂多於情A是很衰沒錯 但這不是原po造成的
作者: littlesthing (魔王)   2020-05-07 04:29:00
補血!
作者: starcat22310 (紗)   2020-05-07 05:53:00
A真的很衰 為了證明自己提供認罪書跟經期記錄這種隱私的事…
作者: mcgrady12336 (悼念鐘吉伯伯...)   2020-05-07 06:29:00
恭喜解脫,正視問題去解決才是正確的也是大部分人很難做到的A被告有時候是種策略,如果沒告她有些關鍵證據你很難自己舉證,而且看起來原po也沒很刻意要追究她的意思
作者: keepsmileing (微笑)   2020-05-07 07:46:00
祝福原po跟您的寶貝,請忽略其他惡意發言 真的看了很生氣!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05-07 07:46:00
法律會保護配偶不被侵犯啊所以本來就能告A,總之希望妳之後能一切順利。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5-07 07:50:00
希望妳一切順利,子幼從母機率高。。加油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5-07 08:08:00
某些人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耶,原po也沒對A趕盡殺絕啊,憑什麼站在道德制高處批評原po好像她才是做錯的那一個?祝福妳跟寶寶越來越好
作者: happy1234535 (W )   2020-05-07 08:47:00
原po很棒很勇敢了!另外推文裡的某人有當過A ?
作者: shanglindeep (要走到什麼時候?!)   2020-05-07 09:43:00
a小姐如果當真無辜 她很倒楣 而且照你邏輯 a小姐至少發現不適合想要分開 你卻識人未明 居然還結婚生子之後才發現不是良人 是不是也可以不用可憐原po 還告訴大家心路歷程 提供參考 你跟你先生基本同路人只要不合意 覺得受傷就不讓對方好過的想法 你們在一起真的不意外提告不就是逼a小姐合作 她跟前夫 做一樣的動作啊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20-05-07 09:58:00
對,外遇只有N次跟0次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5-07 10:20:00
原po都當媽媽了當然只能優先保護小孩跟自己的權益,哪還有心力去考量到A,某些人不要那麼聖母好嗎?而且她又不是那種後來對配偶撤告莫名其妙原諒配偶然後只告小三的人,已經算很理性了,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7 10:27:00
有幾樓在質疑(責怪?)原po識人不明的真是讓我滿頭問號看以前的文章覺得為了孩子可能還有得鬧 原po加油祝福妳和孩子能順心平安
作者: gardeniablue (BLUE)   2020-05-07 11:15:00
A很可憐,但原po還是有權告啊(但事實沒有)~A很可憐,但A可以考慮告渣男。怪被害者,是把自己放在多低下的層面去換位思考啊
作者: duoduo554553 (陽光空氣微風水)   2020-05-07 13:32:00
現在是還有通姦罪,哪天除罪化了,渣男渣女勢必會更多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20-05-07 14:02:00
妳很勇敢,辛苦了!
作者: sandra820724 (rainbow Chen)   2020-05-07 14:40:00
加油!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20-05-07 14:55:00
A也有找律師好嗎說原po逼A寫和解書的要不要去問A的律師幹嘛叫A和解那也是A聽了律師建議後自己做的選擇,不用講的好像是被逼的一樣。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0-05-07 17:04:00
賠得真的蠻少的……但幹得好!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7 17:52:00
這件事情原po跟A已達成共識 別人吃麵看不懂一堆人跳出來喊燙是怎樣 A很衰但一直質疑、傷害原po有比較高尚嗎?
作者: roundfacepig (roundfacepig)   2020-05-07 23:55:00
你很勇敢,一點也不失敗!
作者: ar0387959310 (璀璨人生)   2020-05-08 16:21:00
辛苦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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