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好像偷拍同事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06-03 22:58:07
看到一堆過度推論到很誇張的言論,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覺得會偷拍別人的爸爸不會侵害自己的孩子不等於支持偷拍好嗎,然後還有人在推文腦補成
覺得不跟著一起把爸爸浸豬籠就是想法邪惡,潛在犯罪者,真的很誇張
我們的社會怎麼這麼病態,這種隨意自己組合覺得危險,覺得罪惡的事情,然後羅織出一個
新罪名,這些行為跟恐同的人,自己隨意組合一堆自己的想像,然後做出一堆不理性的事情
,有什麼兩樣?
這樣的爸爸確實會讓人有點擔心他跟孩子相處會不會有甚麼問題,可能需要想想該怎麼調整
他跟孩子的相處方式很合理,但不是腦補一堆,搞的像那位爸爸是連續無差別殺人犯一樣,
這種想法傷害孩子的程度不會比較少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03:00
但是這樣的意見有沒有替受害者想啊? 在公司面對異樣眼光的壓力 回家還要調適對丈夫的心態 兩個女兒要自己隨時盯著以免真的發生憾事 嫌原po不夠崩潰喔?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3 23:04:00
偷拍慣犯離婚比較快一點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05:00
同志跟偷拍女生陰部的累犯同一等級嗎?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06:00
正常的媽媽這種情況下不會敢放孩子跟爸爸單獨相處 要怎樣調整相處方式?
作者: hotqiqi (空白)   2019-06-03 23:06:00
很簡單啊,因為對先生的信任感已經蕩然無存,等於是一顆
作者: yaokut ( )   2019-06-03 23:08:00
要承擔公司給的異樣眼光、要陪伴另一半度過、要想辦法調整他跟孩子的互動,還要克服心中的不信任,好繼續過活,嗯~另一半造成的,結果還是那女生必須承擔跟想透。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6-03 23:09:00
我才想問我們的社會怎麼這麼病態,竟然不少人覺得偷拍好像是小事,只要調整一下連續偷拍犯跟小孩的相處模式就可以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3 23:10:00
看到沒,只要不支持偷拍就會跑去性侵,對很多人來說就代表你認為偷拍小事,強姦很簡單,幫變態說話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3 23:10:00
「覺得會偷拍別人的爸爸不會侵害自己的孩子不等於支持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3 23:11:00
連問 "對照偷拍和性侵的關係,後者一定是更高度相關"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6-03 23:11:00
是誰的所做所為先傷害了家庭?人不做死就不會死。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3 23:12:00
的相關數據在哪,就會被貼上變態擁護者的標籤
作者: hotaka (離...)   2019-06-03 23:13:00
偷拍是未必等於會性侵、性侵犯也不等於會性侵自己的孩子,但有這樣前科的配偶,不是一句“可能需要想想該怎麼調整他跟孩子的相處方式”這麼輕飄飄的吧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14:00
不會覺得是變態擁護者,但會覺得可能需要補充新知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15:00
講再多數據、犯罪心理學都沒什麼意思 直接給原po建議他該怎麼做 具體來說要怎麼調整爸爸跟孩子的相處?要不要隔離?隔離到幾歲?越大是不是反而月危險? 講兩個字「調整」好像很輕鬆喔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15:00
性暴力有黑數問題,只看數據很容易輕忽掉危險性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16:00
啊如果要隔離 原po有可能扛一家四口經濟又做到隔離嗎 唉他老公即將失業了如果不隔離 小孩放給老公帶有沒有問題 ?原po上班可能都無法心安吧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19:00
日本酒駕出事的話有連坐法如果喝酒的人要開車周圍人沒勸阻我記得也是有責任的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19:00
你這篇文的結論是 他老公有可能很壞也可能沒那麼壞 那所以呢XD
作者: yaokut ( )   2019-06-03 23:20:00
人生總是有希望的!未確定會發生,就放寬心去面對吧!XD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20:00
實在不懂為何要拿同志跟喝酒的人來與犯罪者比較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3 23:20:00
你提到酒駕,日本酒駕就是採連坐法(乘客也有注意義務)不用槍斃,售酒店家是否叫代駕,酒駕名單公佈於任職企業(若有錯誤,請指正)這跟這個例子有何相關?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6-03 23:21:00
所以原原po身為一個母親選擇保護自己跟小孩而跟偷拍慣犯的丈夫離婚錯了嗎?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22:00
這位板友請你冷靜一點,你真的知道你在舉什麼例子嗎?請你告訴大家你是否認為偷拍陰部犯罪者與同志、飲酒者相同等級?
作者: hotaka (離...)   2019-06-03 23:23:00
建議提供酒水要槍斃才荒謬吧,要理性討論就不要舉不相關又無邏輯的例子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23:00
完全懂這篇要表達的....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23:00
那篇論點就是有前科或任何犯罪因子的人都死一死最好呀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24:00
可是同志與飲酒者不是犯罪者阿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26:00
公審罪犯很爽 幫他加罪更爽 這版比政治版還誇張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26:00
他確實不適合教育孩子 但是直接把他當強姦預備犯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27:00
如果你家隔壁有人常亂打路人你會不會怕哪天打到你?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27:00
但是我也同意suction所說,那必須防備到什麼程度?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28:00
那不然把他當偷拍女兒老婆的預備犯好了 有比較公平吧怕被偷拍所以隔離也是非常理所當然了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29:00
又基於對幼女的保護 嚴格點是好的 但還是不能把他直接當強姦預備犯..對他並不公平
作者: yaokut ( )   2019-06-03 23:31:00
所以到底怎麼防範偷拍啊?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32:00
沒收偷拍相關設備不就好了…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6-03 23:32:00
手機也不准他用嗎?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33:00
假如一個女生因為被偷拍而有嚴重後遺症,但另一個被強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6-03 23:33:00
哪邊看到的芭樂資料說再犯率最高的是酒駕阿= =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33:00
手機弄傻瓜老人手機或把鏡頭拆了 方法很多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3 23:33:00
離婚比較快,偷拍慣犯很難治的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34:00
行侵入身體但後續後遺症沒那麼嚴重,你會覺得前者有問題嗎?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34:00
然後有個人一直要把被害人和加害人放天秤上比 真的呵呵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35:00
大概看懂你想說的,問題是性侵害受害不是能這樣分的你覺得不能跟插入相比沒那嚴重,那是因為不是你遇到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35:00
那也不能給老公錢啊不然去辦個買支幾千的手機還不是可以拍
作者: zebra7   2019-06-03 23:35:00
沒錯 一堆蠢蛋 快笑死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36:00
以結果來說就是都被性方面侵害了,能避免就是盡量避免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36:00
那活著就能犯罪啊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36:00
都別扯到性侵了 我們到底有沒有必要對偷拍犯這麼寬容 嗯…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37:00
寬容?幾時寬容了 他還是要受法律制裁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37:00
所以還是離婚有探視權就好...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9-06-03 23:37:00
這種案例 根本無法建議 因為根本沒遇過 講什麼都太空泛 除了希望先生就醫 太太也要去諮詢 了解這方面的知識 她才能自己決定 我們一般人很難說什麼真的很適合的建議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38:00
還要繼續婚姻調整跟孩子的相處我覺得很寬容啊好 不要說寬容 應該改說 對受害者很殘忍我不知道一般人要怎麼承受這些 同一樓講的困境再加上他老公要失業了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39:00
退一千步講 對受害者殘忍又不妨害他經營家庭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39:00
日本就有連坐法阿,不過日本的偷拍罪不是刑法
作者: yaokut ( )   2019-06-03 23:40:00
老婆不也是受害者之一?@@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6-03 23:40:00
之前遇到言語性騷擾打電話問當地社工,回答是不違法只違反條例也就是說你的立場比較適合住在日本(但日本對酒駕很嚴)
作者: peic (上帝也是單身)   2019-06-03 23:41:00
李宗瑞就先偷拍再性侵啊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9-06-03 23:41:00
被同學知道自己爸爸有偷拍女生如廁的前科你覺得如何你覺得不用妖魔化犯罪 但事實上根本不可能如此 媽媽要有保護小孩不受這種不負責任的爸爸侵害人生的自覺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9-06-03 23:43:00
如果要擔心害怕 不如隔離的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43:00
先編故事在補上預備犯罪名 新回合開始囉
作者: peic (上帝也是單身)   2019-06-03 23:44:00
這麼有信心會偷拍同事不會侵犯女兒?
作者: zebra7   2019-06-03 23:45:00
我覺得應該要去勢 不然真的太危險惹 別人女兒就不是女兒嗎這麼有信心沒有偷拍同事就不會性侵女兒?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46:00
槍斃是最佳解啦 真的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9-06-03 23:47:00
總之我是覺得 不要把沒做的事情扣到人家頭上 理論上是正
作者: zebra7   2019-06-03 23:47:00
先提出偷拍跟性侵女兒的統計 不然都是在腦補 幹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3 23:49:00
推論請拿數據佐證 這串誰拿數據出來了?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50:00
我覺得腦子有什麼想像是一回事 能不能說出來一回事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9-06-03 23:50:00
已經做出犯罪行為的,與有可能誘發例如酒駕違法行為的,是同個等級嗎?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3 23:51:00
閒言閒語或是無故歧視家屬的人抓去槍斃比較快媒體殺的人不比罪犯少指的就是這些愛講閒話的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9-06-03 23:52:00
例如已經做出傷害人行為的,與愛蹺課鬼混有可能壞壞的,是同個等級嗎?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3 23:52:00
如果這種閒話歧視是犯罪我看板上很多人都預備犯基本上現在很多人連鄰居姓啥住誰都不知道了,一些平常裝熱心又愛說閒話的最虛偽
作者: see75 (玥)   2019-06-03 23:54:00
你的想法只是方向不同,其實差不多的偏激誇張好嗎......
作者: rainwalnut (rainwalnut)   2019-06-03 23:54:00
如果有自知是嚼舌根 我覺得還好點...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9-06-03 23:56:00
問題就是原原PO先生已經做出偷拍行為,但去喜宴的就會酒駕嗎?如果說已經酒駕過被抓到的會再犯,就是對於已經做出行為人的考量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9-06-03 23:57:00
希望原事主找到足夠的資源啦 就算斷聯 最後她還是要跟孩子解釋這父親的問題 或是要由心理輔導人員引導 這種解釋不是一句 他有病/他是壞人或他是渣可以帶過的 孩子會有很多其他疑問的 有些疑問不能解決反而成為孩子心裡枷鎖也很糟糕 這是我們很多人一輩子很幸運都不用面對的問題 只能祝福她
作者: tinglottery (小權)   2019-06-03 23:58:00
性犯罪再犯率最高?數據呢?
作者: monocero (食人獸)   2019-06-03 23:59:00
問題在於已經做出這種行為者,你可以確定他的思考模式及行為範圍嗎?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9-06-04 00:02:00
在公司偷拍跟在家偷拍哪個風險高容易被抓到?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9-06-04 00:05:00
這板有邏輯? 少數有。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4 00:09:00
讓我想到有些人總是說要先處理情緒才能解決問題呢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9-06-04 00:16:00
分居離婚就是調整相處的一種方法啊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4 00:17:00
當話題扯到酒駕,就覺得不用再討論。公共危險罪保護的法益與本例子如此不同,是能有什麼相比呢?最後,「如果把侵害問題改成偷拍問題,還真的有點難想到一個安心的答案」關於這段話的盲點依舊是:你肯定侵害問題不會發生,是嗎?(還是你覺得侵害問題發生就發生,也無力回天?)如果是,那麼回覆的問題依舊是我的第一次推文。如果不是,你都無法肯定不會發生了,那客觀上採取哪種程度的防範跟措施,你也應該沒有異議,不是嗎?(因為那不是你的小孩、你的人生,你對該案例也無處置權)既然你對當事人客觀可見的處置都無法有異議了,你管別人的主觀是如何評價、如何認定呢?
作者: Sangiovese (深紅色的)   2019-06-04 00:23:00
...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19-06-04 00:23:00
我只想說 那幾篇爆文的內文和推文嗜血的樣子 噁心到讓我連點進去看都不想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4 00:24:00
我建議曾經造成車禍的家長也這輩子別載小孩,有夠危險,機率超高。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9-06-04 00:32:00
實在是很無言,偷拍就一直連結性侵小孩的要不要順便小心丈母娘可能也會慘遭毒手,順便女同事、女上司、偽娘一起列入危險名單好了更奇怪的是樓上一個叫人家別管他人主觀認定的,自己也在干涉他人主觀認定啊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9-06-04 00:38:00
不管怎樣,你會想跟偷拍慣犯住一起嗎?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4 00:41:00
家人有難是要一同努力改善 這版叫婚姻版不是離婚版好嗎?難道只要出事都拿次元切割刀解決?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4 00:42:00
我對hi大的言論也沒有完全接受,但是我覺得她提到的點,是當事人可能沒有想到。為什麼?因為剛開始的文章,她並沒有提及她有兩個小孩的事情,是在之後,她才在推文提及。(剛開始她覺得老公是初次,也擔心老公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當一個這樣事情發生的時候,當事人有多震驚?震驚到她忘了她有兩個小孩要顧及。我相信,沒有人願意去相信老公會這樣做,但事實就是擺在眼前。d大,你文末提及「對小孩的傷害」推文又補充你沒有反對「離婚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9-06-04 00:42:00
偷拍這種犯罪事件不算家人有難的範圍喔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4 00:42:00
」那麼在事件剛開始的現在,防範是有必要的(為避免不信任擴大,雙方情緒不穩)而人的意識是會改變的,與其去糾結現在到底加害者是更什麼樣的狀態(增加罪名或者是他是病人)不如就讓事情好好的過去,這樣一方面觀察當事人,一方面也自己從這件事情走出來。(但是,防範措施不可少,這是對小孩傷害減到最低的方式,你認同嗎?)感謝閱讀。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9-06-04 00:42:00
不一定腦補他會性侵自己的小孩,但至少會擔心他在家也偷拍,那就夠恐怖了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9-06-04 00:43:00
我是根本不會腦補到性侵這部分,偷拍就夠噁了,無法再想下去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9-06-04 00:43:00
家人犯罪難道家庭不用幫忙教化和協助他重新進入社會嗎?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9-06-04 00:44:00
推文居然有人認為偷拍侵害的法益比酒駕致人於死還高...這什麼世界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9-06-04 00:44:00
更擔心不知悔改以後鬧更大,全家都更難堪因此不管怎樣還是離婚最佳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9-06-04 00:44:00
我想配偶沒有這種義務喔
作者: k619825 (貝貝)   2019-06-04 00:47:00
把犯罪行為跟同志做類比的原po你的邏輯還好嗎???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9-06-04 00:50:00
老公在外喝酒與人起衝突打人,照hi的論述應該也要馬上離婚,把小孩帶走,因為在家更容易打自己孩子(不會被發現,不會被還手)這就是前述論述可笑之處。
作者: civilian (pearly)   2019-06-04 00:52:00
不要說其他犯罪 要是爸爸偷拍女兒 這種行為可以接受?
作者: karasu35 (卡菈酥)   2019-06-04 00:53:00
哇塞這個滑坡,邏輯完全不對啊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9-06-04 00:54:00
依照本版的多數意見,偷拍不應只以妨害秘密罪相繩,而是應該提升到妨害性自主才是,然後刑責要大幅提高,或許可以提倡修法。
作者: yeeroyuy   2019-06-04 00:54:00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4 00:58:00
關於補充推文,(1)沒錯啊!我要表達就是酒駕比本例嚴駕?(2)因而搭乘什麼交通工具就不用討論了,感謝關駕?(2)因而搭乘什麼交通工具就不用討論了,感謝關心。(3)「什麼事情都要肯定,請問怎麼生活??」明白存在的風險,避開風險或選擇可以承擔的風險。晚安。謝謝閱讀。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0:59:00
!這篇誇大了吧...,其實很多人是擔心會害到孩子且提出爸爸對孩子不利的可能,阿這個男人就真的比其他有道德感或分寸的男人危險啊,所以大家很支持離婚而已,講成大家想要殺了爸爸浸豬籠,這是!?!?是在放大什麼?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9-06-04 01:00:00
所以喜歡同性=偷拍 搞肛門=性侵女兒 同意+1
作者: hotqiqi (空白)   2019-06-04 01:02:00
我覺得吧,因為小孩還小沒有自保的能力,後果是你我都不能承受的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01:04:00
按照你舉例的邏輯,舉辦婚宴提供酒水的人=提供犯案廁所的老闆,你是哪隻眼睛看到有人要拉老闆去槍斃了?恥笑別人滑坡,結果自己舉這種破例子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4 01:06:00
dy大,我並沒有人認為偷拍侵害的法益比酒駕致人於死還高,中文表達不盡完善,抱歉。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01:06:00
讓兩位女童和生父保持距離=浸豬籠?再滑下去都要邏輯都要摔死了
作者: hotqiqi (空白)   2019-06-04 01:07:00
我聽過一個離婚婦女育有2個女兒,週末都會回去前夫家,她都很擔心前夫會不會對她女兒亂來了…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1:10:00
講到為了孩子要正確評價父親,就是為了孩子才要清楚的正視爸爸的問題和處理,拿孩子來模糊焦點孩子何辜阿,大家跟孩子解釋時又不會說喔因為你爸會偷拍女人尿尿,閉著眼假裝偷拍跟對別人有危險無相關也只是逃避,大家討論實際風險和處理結果你在不爽覺得大家再病態的誇大爸爸,你真的自覺理性的在替孩子想?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9-06-04 01:11:00
會有人跟你 說 風險 風險 風險呀~~小孩怎麼樣你能負責嗎嗚嗚嗚 萬一 有個萬一怎麼辦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9-06-04 01:13:00
我在前前公司被性騷擾 我不敢說 我覺得是個案 我忍。過了3年在我離職之前 這個男的總共被爆出5次 強摸女生胸部。所以不只女兒,我根本就覺得全世界的女生都要跟這種人保持距離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9-06-04 01:16:00
浸豬籠也是你腦補,事實上他就是高危險群可能侵害自己孩子,把無辜的孩子帶開就叫浸豬籠?不禁懷疑你是有多怕沒人幫偷拍犯講話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01:17:00
酒駕會被吊銷駕照、罰款坐牢等,直接扯到抓去槍斃,這篇文的語氣跟反串文素質一樣,看不出來有要好好討論的樣子你各種舉例亂湊還自以為有邏輯,比護家盟還恐怖
作者: jocelyne24   2019-06-04 01:19:00
舉一堆別的例子模糊焦點幹嘛呢?這男的對版友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9-06-04 01:19:00
假如你爸會雞姦小男孩你想不想跟他一起長大~讓他幫你洗澡拍影片^ ^
作者: jocelyne24   2019-06-04 01:20:00
來說就是個不顧太太臉面在公司廁所偷拍的傢伙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01:21:00
先控制好自己亂湊例子的衝動啦,各種錯誤類比
作者: jocelyne24   2019-06-04 01:21:00
大家不認識他 他當然是社會案件中的變態 讓我感到畏懼不安的討厭鬼 他也該值得這樣的罪名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9-06-04 01:23:00
你可以去盜個幾千塊公款被抓,然後去說服公司你只有小額的記錄,沒有偷大筆的“證據”,叫他不要開除你,加油!
作者: jocelyne24   2019-06-04 01:24:00
但他在老婆女兒心中重要性或許不同 正反意見都給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1:24:00
你如果是情緒使然看不出大家的擔心和多想一些哪裡是替孩子想那還好,但如果是自認理性但真的用您的思考能力還是看不懂...那...也沒什麼,就加油跟祝福了
作者: jocelyne24   2019-06-04 01:25:00
並沒有錯 他只能就自己信任狀況去選擇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9-06-04 01:25:00
「沒有什麼能夠肯定的,但擔心與恐懼的程度,跟事情的嚴重度與發生率不相符時,是不是該回頭想想是情緒作祟」你如果要這樣講,仿佛是又把責任掛到太太這邊了,卻忽略造成太太擔心跟恐懼的人是先生,卻忽略其實只要遠離先生(恐懼源)就可以減緩情緒的激動。(車禍就不討論了,抱歉,因為那不是主題)我必須睡了,各位慢聊。謝謝閱讀。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9-06-04 01:26:00
硬把前科犯當作無辜的人才不叫理性,他只是在幫自己人找藉口而已,反正風險不是他承受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9-06-04 01:27:00
當台男真好 一個台女醫學生劈腿 整個ptt瘋狂肉搜巴不得把她抓出來浸豬籠 一個男的偷拍累犯 一堆人出來幫他說你們這樣太過分嘍 人家沒有那麼壞~~~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01:28:00
酒駕累犯刑責會變高,會吊銷駕照進一步限制犯人開車(不只限制酒駕,是限制駕駛交通工具喔)。請問家裡有會性騷擾的成員,需不需要提高防範措施?最會腦補亂舉例製造亂源的還有你啦!在你的世界提供酒水和提供手機讓人犯案的廠商都要被抓去槍斃了
作者: peiyang   2019-06-04 01:35:00
嘲諷的口吻讓人不舒服,也轉移你論述的焦點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01:36:00
接下來走法律途徑,能外出上班的最多就一人,這情境下要把兩位女童單獨交給(精神狀況可能不穩定的)生父照顧嗎?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1:39:00
看你對偷拍的想法只有跟信任有關,那跟跟性、衝動控制、道德感也是兩碼子事?難怪會不懂大家的擔心
作者: unbao (明日之猩)   2019-06-04 01:42:00
外在形象正常慈善的普通人都可能在家是獸父了.何況性衝動管控不良的人.不認為有過度腦補.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1:42:00
偷拍是犯罪不代表你可以滑坡到偷拍犯會性侵小孩。其實從台灣大多數人對於很多事情的討論來看,推文的滑坡不意外。每個人看「與二的距離」都很有感,但遇到事情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1:46:00
譴責罪犯是病態?搞錯了吧 死命要護航性的犯罪才真的需要諮商了 到現在還沒病識感對自己不是好事 對社會也很危險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1:46:00
就變成潑辯護律師那些鄉民一樣。對於犯罪者,只要你犯罪了,我對你做過多的指責也只是剛
作者: unbao (明日之猩)   2019-06-04 01:47:00
不是因為一搬犯罪腦補是因為性方法的犯罪是難以改正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1:47:00
好,這就是樓上很多人的意見。不輕放罪犯所犯下的錯誤,不代表你可以對他冠上莫須有的名。反之亦然,不過看來樓上很多人不了解!進步的社會是要有「矯正功能」而非「以牙還牙」,以後小孩偷竊、霸凌他人、作弊等不良行為或是犯罪,大家都要用同樣的標準滑坡到他們未來是暴力犯、殺人犯、強盜犯嗎?過頭的指責對於一個罪犯的矯正是好的嗎?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19-06-04 01:56:00
如你所說,這個爸爸是罪犯,也是精神上有問題需要協助的人好了,那在被抓到之前他幹啥去了?明明知道自己是兩個小孩的爸爸,也知道自己有問題,為什麼不去治療而是放縱?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1:57:00
ji大是否誤會了大家連結其他相關性犯罪的原因成純粹指責了啊,遇到事情討論風險和提醒設想預防是必須的吧,講成大家像是隨便罵罵、冠人罪名或以牙還牙是...???除非您是覺得保護孩子疏遠爸爸根本不值得,因為這是對爸爸以牙還牙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19-06-04 01:58:00
先不要管他的問題會不會發展到侵犯小孩,就假設永遠不會好了,這種嚴重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人,真的適合以家長的身分待在幼兒身邊嗎?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2:00:00
偷拍累犯就是性的犯罪 就是犯罪 懂嗎 還在滑坡咧 性的犯罪累犯還硬要搓到只是小孩偷竊的層級 這可以封為反向滑坡王了吧
作者: unbao (明日之猩)   2019-06-04 02:02:00
這個社會矯正功能尚未健全.再犯率高.如是性格本質造成的犯罪.要如何怎麼矯正.如果罪犯往往只犯一次.大家怎麼可能滑坡.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06:00
果然樓上們還是繼續潑糞,不強加罪責在他人身上對於犯罪者矯正就是一個很重要的手段。偷拍是大事,原po要離婚或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2:08:00
你今天如果是一個偷拍一次就被抓的小學老師我都一節課都不會想讓你教小孩了 何況偷拍累犯的人你要護航他到可以24小時跟小孩住一起 好意思說別人潑糞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08:00
是要讓小孩遠離生父都是選擇之一,生父要不要治療也不是原po的責任,原po的重點還是要把自己跟小孩照顧好。這點我相信多數人都是同意的,包含這篇文章。但不代表任何人可以任意地把犯罪者跟其他更重的罪行連結再說,偷竊、霸凌、作弊等行為也都可以是情況為犯罪了而且是也是容易累犯的罪行,你希望未來的社會都是用同一標準指責犯下這些罪行的人嗎?偷拍的結果是原po老公要負責的,但直接把他推向性侵、甚至是染指小孩的犯罪行為,我只能說樓上各位真的要想想你要台灣成為怎樣的社會。難怪最近私刑正義正夯,虐待小孩者大家一起喊打喊殺很爽!爽完之後咧?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2:15:00
所以說到底打算把偷拍的洗到多淡?成年男子偷拍陌生女性的陰部卻一直拿小孩作弊的行為來類比?看到其他人提及其他性犯罪的連結疑慮就大喊滑坡 真是便利呢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17:00
有哪一點你覺得我說偷拍罪行很輕了?!樓上完美演繹情緒帶領理智的思考模式。鄭捷殺人,不代表你可以把那天被性侵、姦屍的罪名套在他身上,這麼簡單的潑糞行為,怎麼可以如此的理盲無法理解而指出不要這樣潑糞的人,卻被認為幫鄭捷護航XD偷竊可以變強盜強劫、霸凌可以變暴力集團、作弊可以變詐騙集團,以後大家都用同樣的標準對待犯人。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2:22:00
先罵別人情緒化就贏了是吧 一直洗成小孩偷竊、作弊的到底是誰 連想成這些輕罪來類比就好理性 連結到其他的性層級的犯罪就滑坡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23:00
輕罪?如果國家考試作弊、霸凌傷害、偷竊金額龐大跟偷拍定罪的刑度哪個比較高,你有沒有興趣去查一下呢?對於罪犯的矯正,給予他們公平的審判以及對待不就是大家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2:25:00
最會扯的不就你自己 以上誰有把鄭的犯行連結到性的犯罪行為上?偷拍才是性的犯罪啊 誰會拿小孩偷竊來比喻 反正別人的比喻就潑糞滑坡就是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25:00
所追求的嗎?以後偷拍直接以性侵定罪好了。
作者: Minkoff (M )   2019-06-04 02:25:00
推ji 大。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4 02:26:00
其實啊…性癖真的有很多種,今天你去問真的強暴犯,他聽到有人會想偷拍上廁所搞不好都黑人問號...搞不好強姦犯還會說偷拍的人是不是"有病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4 02:27:00
想偷拍的不見得會性侵,會性侵的不見得會去偷拍,目前並沒有研究數據證明這兩者的高度聯攜,上一篇號稱專業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28:00
最神奇的是推論偷拍到性侵的邏輯,不適用於偷竊到強盜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4 02:29:00
以及可檢驗研究結果的已經證實只是他的個人無根據想法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29:00
雙重標準><整個無法理解...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4 02:29:00
有些偷拍的人聽到強姦犯也可能會想說"他有病吧?強姦會肉體傷害人耶,而且被抓很嚴重"。根本沒有"興致也不覺得強姦會給他帶來興致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2:30:00
ji大的觀點是以偷拍爸的角度出發,那如果換個方式說,因性侵而去當面指責爸爸攻擊他->的確是用錯標準指責攻擊爸爸,但大家明明回饋的對象是媽媽,無論是提醒風險、處理或擔憂孩子甚至情緒回應,這跟攻擊爸爸的關聯在?爸爸看到po文受傷了?然後說大家只是在私刑喊打喊殺,這是潑糞者喊別人潑糞吧...且那你覺得什麼程度才應開始討論風險?你覺得犯罪者都是一下子就做大事?還是不管,你覺得他就是沒性侵至少要等他性侵過了我們才能開始討論和預防?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4 02:30:00
偷東西變強盜其實跟後來找不到工作比較可能有關係,看看那些為了刺激而偷竊的明星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31:00
「細漢偷拿僕,大漢偷牽牛」的概念。
作者: ADEMAIN (阿德門)   2019-06-04 02:32:00
那篇的問題是直接連結太跳躍 問題是這篇也是用武斷的指責有疑慮的人就是病態 羅織罪名 潑糞… 偷拍累犯本身就是罪名了是羅織了啥啦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4 02:32:00
偷東西理由百百種,有後來會變強盜的理由也有一輩子都因此變成強盜的理由,這種要根據個案進行分析才有結果都不會因此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34:00
哈,現在扯回饋的對象是原po了。什麼是套上風險建議就可
作者: seccret ( )   2019-06-04 02:34:00
你這篇沒用,他們的邏輯就是這樣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4 02:34:00
風險建議跟號稱專業然後亂類比連結完全是兩回事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2:35:00
不然你以為大家為何要討論?又要潑大家只是不爽亂罵?這到底是誰在潑糞?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35:00
好好處理他的婚姻。實在是沒有必要把他連結到強姦性侵來去建議(威脅)原po。真的為原po好,期待原po能就事論事就好。針對偷拍、工作上的損害、外加現在原po老公風頭上的羞愧感就可以好好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9-06-04 02:37:00
舉例來說,原po那篇我就建議離婚,但這是根據偷拍慣犯的具體行為,而不是無根據直接恐嚇以後他會性侵女兒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38:00
處理他的婚姻了。你覺得給予原po過多的恐懼,有幫助?再者,有人真的以偷拍犯的角度在思考嗎?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9-06-04 02:40:00
偷拍是很噁心 不過一堆人無限滑坡到男方會性侵小孩也是很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41:00
如果我是偷拍犯,你覺得現在來指責我將來有可能性侵強姦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9-06-04 02:41:00
黑人問號 不過說真的 不要搞這種事就不會有被人滑坡的機會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2:42:00
甚至對象是自己小孩,你覺得我會穩定地接受這一切嗎?網上喊喊都很爽,真的為原po好?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2:44:00
你前面說了你就覺得這樣大家是私刑(where?放大跟潑糞的人到底是誰)類型跟難道大家想生活在用同個標準對待犯人(對待?你真的看到大家對爸爸怎麼了)類型跟讓原po恐懼外(??原po是被恐嚇了?)的缺點外,有比較不情緒化的原因覺得大家不應討論風險嗎?請問有人要爸爸接受他未來會性侵強姦嗎?到底要放多大?你跟你認為不理性亂指責的人到底相差多少你整個也正在放大別人你有意識到嗎?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3:10:00
有個東西叫腦子,冷靜下來就會很好用。加油!有一件很有趣又很矛盾的現實,就是部分人對犯罪者充滿歧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3:12:00
真的,希望大家都能冷靜下來看看自己潑出去的糞有多少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3:13:00
視,拼命製造對犯罪者不利的生存環境後,當犯罪者被社會繼續妞曲而再犯時,這些人就會再跳出來說指責這些人就是改不了。偷拍犯是有罪的,但你強加不存在的罪行,就只是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3:15:00
不斷的人身攻擊無論是不是攻擊智商依然只是漫罵,希望您能好好處理自己的狀況,不跟您多做糾纏了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3:15:00
增加一個惡魔捲土重來的機會。
作者: zizou (DIE....)   2019-06-04 03:17:00
歐佩服jijikoko和原po對牛彈琴的苦心.....也祝福受害者能度過難關....人生果然很艱難的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3:17:00
很棒,加油,不要再被情緒帶著你的理智走了!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3:21:00
我好像沒有也覺得您很棒哈哈><因為顯然無論有沒情緒您都是走謾罵無法溝通路線的,不太適合跟別人進行討論不過您也加油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3:22:00
還真是可惜了之前電視劇「與惡的距離」那麼紅,大家對於法治跟罪犯矯正的精神還是太薄弱。多數人一直在製造一個把犯罪者逼急的環境,難道就是等犯罪者再犯然後跳出來指責「你看,這些人就是這麼壞」的正義感嗎?這點還真的是難以理解啊!別說溝通了,你的論點毫無邏輯,只有情緒。也不站在原po立場考慮。沒有邏輯的來往也不算什麼溝通。你不是說不糾纏了嗎?怎麼又回了...Orz....
作者: menan (menan)   2019-06-04 03:28:00
竟然有人問哪裡羅織罪名......創造出一個不存在的性侵犯還沒有羅織?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6-04 03:28:00
如果您能對別人多點理解的話會知道跳過理解直接去指責害怕的人群只會加重對立,您有理想但有能力不用自己的情緒去引導和表達嗎?你有意識到別人為何有這樣的反應?還是你有,只是所能想出的解決方式也只有您反對的指責?阿對,謝謝提醒,真的跟完全不理解別人的人是無法溝通的,晚安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3:30:00
為什麼總是有人說了不糾纏又一直回呢?有空把你自己的文看一看吧。沒重點也沒邏輯,一昧的情緒性思考,這怎麼叫溝通呢?以現實面來說,原po真的要避免使用樓上許多推文的觀念來處理未來的婚姻或是離婚。沒人喜歡被用不存在的罪名指責。針對現有狀況處理,和平且理性才可以讓未來的生活更加安穩。過度的臆測或是害怕只會增加風險!而對於偷拍者,好好面對自己的錯誤,誠心地為收到傷害的人道歉,負該負的責任。也請堅強一點,多數人會塑造一個對你不友善的環境,逼你更加妞曲。他們不期待你變好,他們只期待把你逼到再犯,就可以用正義感把你淹沒。這就是上面多數推文所顯示的社會!
作者: neilkcin   2019-06-04 03:48:00
這版的精華就是愚婦的血液和村姑的靈魂啊,不獵巫哪行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9-06-04 03:57:00
不知道覺得人們對於"噁心"的罪有哪些,我覺得好像扯到性就特別有人容易吐。大概性騷擾跟同性戀都是一樣的狀況,有些人就是會反胃至於各種小眾的性癖好也是一堆人在那邊噁心來噁心去的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04:02:00
這倒是有趣的點,犯罪者的罰則,如果依受害的受害程度而定會怎樣。每個人可容忍的事物不一,也許有人覺得性是神聖不可侵犯、也有人覺得他的實質財產才是最重要的。我們是否該以受害者的「噁心」程度來作為標準?回到原題,噁心這件事太主觀,如同很多人反同就是因為身心無法接受。但針對行為你可以感到噁心,如果不犯罪也是要尊重他人的行為。另外離題一下,台灣社會對於愛情與性似乎有過度的期待。像是劈腿、外遇等新聞都可以看到大量的憤怒留言,反倒是殺人放火的關心人數就少很多。這對於婚姻或一般交往來說似乎都不太健康。這倒是離題太多了,先就此打住吧!
作者: viviya (^_^)   2019-06-04 04:20:00
呃。
作者: shameonyou (哩咕)   2019-06-04 04:22:00
推原po與jiji大,同意偷拍嚴重,最原po可以選擇離婚,將小孩與丈夫隔離,但不應該直接為丈夫冠上可能性侵的罪名。
作者: zuan (Hello)   2019-06-04 04:59:00
同樣原po
作者: FaustXV (埋葬)   2019-06-04 06:17:00
推你啦 乾脆說他幫女兒換尿布的時候都在滿足自己的私慾做錯事當然一碼歸一碼 但不能這樣無上限的指控大部份反對的意見是不能這樣過度推論 並沒有人說小孩很安全不需要進一步保護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06:38:00
那些人真的腦袋裝屎,抓不到事情的重點看了d大力戰群魔,覺得根本是對牛彈琴,非本篇論述的東西一直要扯進來,那些人邏輯差還要扯別人邏輯,真的開了我的眼界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9-06-04 07:29:00
看不懂一樓的言論,反對過度推論又不代表沒為受害者想,難不成隨意組合犯罪就可以顯得自己思考比較周延嗎?這串討論串實在出現太多莫名連結
作者: suyal (蘇亞)   2019-06-04 07:49:00
小孩及其母親承擔不起任何一次「意外」發生。
作者: lepapillion (煞氣a皮卡)   2019-06-04 08:01:00
怎麼有人那麼病態會慣性偷拍QQ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6-04 08:03:00
所以你說說看把小孩跟爸爸隔離到底對不對嘛?自己都說不想跟偷拍慣犯接觸了 那小孩?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9-06-04 08:37:00
自己不想和偷拍犯接觸,但是小孩可以喔
作者: LauraRoslin (Am I A Cylon?)   2019-06-04 08:50:00
1.性偏差行為有極大的可能會繼續上升,尤其是對家人,更有可能不會被發現2.社會對女性的要求標準很高,就算1的可能性低,但是發生了社會只會怪罪母親沒有保護自己的孩子 ,你覺得還能夠不防備嗎?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09:03:00
的確承擔不起任何意外,搭飛機也有機率發生事故啊,難道不搭飛機了嗎?比例原則,若無偷拍跟性侵統計資料的正相關而一味放大解讀及過度聯想,反而才讓人覺得嘔心。可以做好預防但不必扣帽子
作者: zebra7   2019-06-04 09:11:00
一堆神經病 拜託快離 永遠不要接觸最安全啦偷拍同事可以滑坡到性侵女兒 這種神經病當老婆也是痛苦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6-04 09:28:00
在你的邏輯裡 同志等同於犯罪者 喝酒亦然, 邏輯OK?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09:41:00
反諷都看不出來,還來這邊秀下限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9-06-04 09:41:00
從這些討論串可以知道我國一般民眾對於矯正及更生缺乏概念,情緒化主導真相的釐清及後續的善後處理。將偷拍從法定的妨害秘密自行提升為妨害性自主,再演繹為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偷拍應受法律制裁,也需要有一定的保護措施,惟如此率然推斷,與曾參殺人何異?與譴責應思聰的鄉民何異?更令人不解的是,提出此推論的hi還自陳在法院刑事庭工作,司法從業第一線都如此,司法改革如何成功?『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戲紅得可惜了。
作者: lammin (死魚)   2019-06-04 10:35:00
這個版超滑的阿,我剛剛打了一個嗝我覺得我要大腸癌了偷拍是壞事沒錯,也不是小事,但性侵女兒怎麼想都比偷拍大不知道幾倍甚至人神共憤,硬要滑到那邊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9-06-04 10:39:00
在法律工作第一線的都滑這麼大了,要其它人不滑很難啊
作者: courtesy (uhih)   2019-06-04 10:54:00
推文讓我想起中古世紀獵巫的活動...
作者: seccret ( )   2019-06-04 12:23:00
這板太多人根本沒理性思考空間,他們只會跳針女兒受害你負責嗎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19-06-04 13:16:00
原來這種是小事?越過對身體自主權被侵犯的那條線就是錯的,大錯小錯都是錯
作者: zebra7   2019-06-04 13:43:00
誰說是小事?媽的 滑來滑去不累嗎?
作者: analyzer (我是台儀器)   2019-06-04 13:46:00
有些言論很無限上綱。偷拍犯講成性侵犯跟對未成年人性侵害。乾脆只要異於常人的犯罪者都判死刑對大眾才安全。不然只建議離婚,那偷拍者因離婚無處發洩有很高機率危害落單女性可能會強姦後殺人滅口。不要把事情越講越恐怖
作者: yeeroyuy   2019-06-04 14:00:00
有人說是小事嗎...穿溜冰鞋喔...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9-06-04 14:15:00
隔離小孩等於槍斃浸豬籠?不管是性侵還是偷拍,都很值得隔離啊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9-06-04 14:15:00
噓此篇,喝酒正常、酒後駕車是犯罪,持有攝影機正常、偷拍下體是犯罪,你舉例的邏輯根本0分,干喜宴提供酒水鳥事= =那持有攝影功能的手機的人是不是通通有罪?本文邏輯超荒謬= =Btw,你的言論也滿扯的就是了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15:02:00
樓上看不出來拿喜宴提供酒來反諷一群神奇海螺嗎?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9-06-04 15:06:00
回樓上,就算要反諷,邏輯應該是”酒駕後抓到通通處死啦!不然撞死人怎辦” ,本文連反諷的邏輯都寫錯,要跟人談論點?你們別怪人滑坡,看那些被噓爆、覺得偷拍沒什麼的男人,眾人會滑也是他們推了一把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15:33:00
反諷相同的邏輯點在「風險」一詞,有鄉民一直把風險無限上綱掛在嘴邊,這篇原PO不也是用提供酒而協助他人酒駕造可能造成風險的論調來回覆,看不明白可以多看幾遍這篇文章主旨明明表達的是理性思考判斷,不要亂扣帽子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9-06-04 15:40:00
回樓上,酒駕的”吊照”, 就是一種即使未造成死傷的預防性的處罰,那對你們來說就是一種法律上的無限上綱囉?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15:41:00
但某些人已扣上偷拍的丈夫→會性侵女兒的禽獸的這頂帽子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9-06-04 15:43:00
論理性,預防勝於治療,當然原po的丈夫不一定會對小孩下手,只是先隔離保護小孩也沒有錯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15:47:00
多數人都贊同要做好保護,但那也不能就扣上上述的帽子事情發生後,原PO要面對的問題太多了,若她直接把她(前)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15:49:00
明明大多反方意見也都沒有要淡化偷拍的罪行,也希望原po能做出適當的處理。為什麼很多人就是要把沒講過的話塞到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15:50:00
夫打成性侵女兒的潛在犯,這樣會對處理後續事會有幫助?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15:51:00
反方。你在處罰偷拍的同時,不代表你把莫須有的罪名套給他。這不是很基本的道理嗎?為什麼總是要情緒化把罪犯推向地獄?如果原po老公是你認識而且很親的親友,你真的希望他反悔改過回歸社會呢?還是就直接從偷拍的罪行冠上性侵讓他無
作者: lalalahu (<( ̄︶ ̄)@m)   2019-06-04 15:54:00
謝謝樓上J大說出心聲,看到一些偏剖言論真的開了眼界
作者: jijikoko (jijikoko)   2019-06-04 15:55:00
法在社會上生存?如果是我,我也許會對偷拍罪行感到羞愧但對於他人指控把我會犯下的性侵罪行,我只會怒火中燒,近一步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子。你真的覺得這樣好嗎?我還是要強調,最近很多事件,很多鄉民都只想要犯人越來越來壞,他們只想讓這些罪犯推向無法翻身的世界。但你知到以台灣目前的法律,是沒有資源跟能力把這些人永遠跟社會隔離的。你們確定要讓這些人變成惡魔後再返回社會嗎?偷拍直接升級成性侵女兒,你知道如果以這樣方式對待原po老公,危險的是原po跟他小孩嗎?你不懂,因為你只要打打鍵盤洩憤完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公平的對待犯罪者,除了犯罪者的人權外,更重要的是減少社會上的不穩定因子。很多人看似正義,他們只想看到這些人永不翻身,最終再次傷害他人。然後這些憤世忌俗的鄉民們就可站在正義的一方,馬後砲的說「你看,這些罪犯就是不會改」。這樣真的是我們期望的社會嗎?
作者: yeeroyuy   2019-06-04 17:09:00
有些人只想出嘴譴責而已啦
作者: boom0917   2019-06-04 17:46:00
樓上是在說上面罵人神經病的那位噁人嗎 https://i.imgur.com/MVmyPlX.jpghttps://i.imgur.com/t5CmJ2U.jpg
作者: analyzer (我是台儀器)   2019-06-04 17:52:00
認同ji大說法,偷拍是犯罪這點沒錯。該討論的是受害人與小孩心理重建。若先生是特殊僻好者,希望他受法律制裁後改正回歸正常。如果受害者不願與先生溝通想離婚,那也記得尋求心理諮商,對孩子或媽媽的未來是有幫助的。後來的討論提到先生可能會是未來對子女性侵害,真的離題太遠。
作者: tekamolo (徵求暱稱)   2019-06-04 21:17:00
偷拍跟恐同有什麼關係啊?你才恐同吧!
作者: zebra7   2019-06-04 21:30:00
本板神經病還真不少XDDD我沒說誰 別對號入座捏XDD
作者: PeikangShin (刀之僉 滄海殘焮)   2019-06-04 22:04:00
來,先看一下版名,不要太激動
作者: evaangel (Victoria)   2019-06-05 00:50:00
不要偏題亂扯好嗎
作者: indie2020 (broken)   2019-06-05 16:58:00
我懂本文樓主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把一個偷拍的犯罪事實無限放大到性侵(不管是親生女兒還是路人/同事),好像從此把這人貼上標籤,同時拿這個標籤剝奪這人的全部未審先判(其實就是腦補),講得一副正義哥/姐的樣子,到最後根本把腦補情節當成事實在論述,整個獵巫。
作者: hugoliu (雨果)   2019-06-05 22:06:00
這社會不管什麼罪只要犯法都是該死,所以更生人沒人權
作者: lumimi633   2019-06-06 17:50:00
拿恐同類比很不恰當,請問同志有犯罪嗎?這個爸爸是已經犯罪了,而且是累犯,對性犯罪者恐懼怎麼會跟恐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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