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比較現實世俗,就這標題可從多方來看
A: 無小孩: 女人就算只有22k,也要離開渣男
離開後增進自我能力,找到更好的
Mr Right, 單身也是好選項
但如是富老公,請往下看C
B:有小孩
1.女方無經濟能力需靠男方:
我會建議女方無論男方賺錢能力如何
只要他還願給錢,女方就吞下去吧
這社會對職業婦女並不太友善
單親媽沒工作經驗,會更辛苦
現實生活的磨練會折損身心意志
無強大心智,勿挑戰
2.女方具經濟能力無需靠男方
同A 無小孩方案
無需為渣男浪費青春
C:富老公
那真的要跟他耗上
身心不在,無所謂,讓他拿錢來償
很庸俗但實際
有小孩更要挺住正室位置
別便宜狐狸精
以上建議都很刺耳難聽,但卻是由現實方面著眼
講錢很俗氣,但這世上90%事情都可用錢解決
除非真愛無敵,能當飯吃
不然很多事面對現實都低頭
引述《cuppy (I see)》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
: 看國考哥那篇回應有感而發
: 我本身心靈上很倚賴另一半又情感潔癖
: 遭到背叛只能放手,
: 不然難保自己不憂鬱症上吊
: 孩子看見悶悶不樂的母親,身心也易受影響
: 身邊離婚女性帶著孩子生活都過得好
: 但那是因為本來就有不錯的工作能力
: 對於家庭婦女而言
: 獨立出去需要很大的勇氣
: 一些公眾人物,即便外遇
: 元配依然選擇原諒不離婚
: 例如 : 王建民/李國華
: 如同國考哥說的
: 大概是考量到錢
: 想問問版上老婆們
: 如果本身工作能力足夠養孩子
: 丈夫外遇,多有錢會選擇不結束婚姻?睜隻眼閉隻眼?
: 如果你是家庭主婦呢? (孩子可能不會判給妳)
: 又或者無論如何,
: 都會想帶孩子離開,重新開始人生?
: (當然,該拿的要拿乾淨)
: 婚姻點:
: 我跟先生有白紙黑字承諾(婚前協議書)
: 外遇得放棄孩子監護權與所有財產歸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