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請問該怎麼辦

作者: nckuwei (國考拼了!)   2018-11-08 19:31:03
: 希望發文的人能看到:
: 若想放手,也別急,先把先生的錢都領走。
: 因為只有對話,真的非常難提告侵害配偶權。
: 提供我自己的經驗,我那時提供對話紀錄,裡面他們有提到好愛妳,好想你之類的,多次
: 約會約見面。
: 有請徵信社跟蹤(花了五萬)拍到兩人逛街牽手摟腰,愛心接送。
: 民事庭法官判定有侵害配偶權,罰3萬。
: 對了,徵信社報價抓姦費用是30萬。
: 前夫先提出離婚訴訟,纏訟兩年,最後我拿到孩子監護權和每個月撫養費一萬六,和額外
: 一筆錢十五萬。我們之間也沒什麼共有財產。
: 可是沒有什麼能保障我能拿到幾年撫養費,因為要脫產有的是方法。
: 總之,法律能保障的是少之又少,還沒離婚前,能拿走多少是多少。
: 單親之後錢是最重要的。
: 或是閉著眼睛,繼續正大光明用他的錢,養自己的小孩。
: 因為名聲啦倫理譴責啦都是假的,局外人沒有人會真的在乎誰外遇。一痞天下無難事...
: 只有經濟來源,才是真正能保障妳和孩子的生活的。
: 祝順利。
其實阿~~ 一堆人喊著要離婚離婚 拿光他的錢
讓他破產 身敗名裂
扶養費/贍養費 3萬.5萬.7萬
買豪宅過戶... 之後對方賺的一半要給妳...
真的都是笑死人嚕~~
離婚要錢 就像是妳出車禍被撞啦...
妳出門被車撞 受了點傷 或是骨折 還以為可以討到100萬
結果弄半天 告來告去
最後法官只判10萬
妳以為對方外遇離婚 可以要到扶養費 贍養費 房子 大筆金錢...
結果弄半天 告來告去
最後法官只判 1萬/每個小孩
索賠嚇死人 判賠笑死人~~
版上好像有懂法律的人哩~~
要不要說看看 實務上大多是判多少錢??
離婚拿少少錢 含辛茹苦養小孩 會過得比較好??
還是選擇沒看到外遇 吞忍過生活但經濟無虞 會過得比較好??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8-11-08 19:38:00
所以要來陰的啊
作者: cuppy (I see)   2018-11-08 19:44:00
要來陰的啦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8-11-08 20:12:00
你不要打破台女的不勞而獲的白日夢拉
作者: Doralice   2018-11-08 21:20:00
法律而論,嫁台男當主婦本來就不是好選擇啊,美國有贍養費,日本離婚還能分一半退休金這時後又不崇尚國外對主婦的保障了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1-08 22:03:00
唉,台灣法律真的不會「分一半」財產,所以真的要找好證據才能告到精神賠償,但贍養費......真的很難.....
作者: cess (ooXX)   2018-11-08 22:26:00
而且判1個小孩多少錢不打緊,重點還拿不到,男方付個1-2次就沒付了,每次要錢都要上法庭,財產都轉移光了,薪水還扣不到...
作者: protoco (QQ)   2018-11-08 22:31:00
有人會放大絕啊小孩改姓就好啦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8-11-08 22:42:00
聽過很多實例,男方付幾次錢就擺爛不付,女方也無可奈何,所以想要離婚,先掂自己能力,很可悲,但這就是現實
作者: Ulzzang (月僉言贊)   2018-11-09 02:43:00
這種比喻很殘忍但實在太寫實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11-09 06:40:00
很酸 但是很現實 因為這裡是台灣 不是美國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8-11-09 08:54:00
國外好?陳美鳳與李明依離婚給男人多少錢要不要查一下在國外離婚男人也可以跟女人拿錢喔!要是在國內台女發瘋崇尚國外主婦保障?真正能贏得的案例屈指可數喔!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1-09 09:01:00
看哪一方強!國外是強的一方吃虧如果女生專職家管,採用國外規則,較佔便宜沒錯陳和李,都是因為女強男弱,所以吃虧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18-11-09 10:36:00
這才是現實,我爸當初為了要離婚完全不給家用,逼到實在沒錢我媽才簽字申請低收入戶養孩子,什麼小孩扶養費他不給和狐狸精跑出國能怎樣?孩子大了能賺錢他被狐狸拋棄又回來求包養,法律一樣會要小孩出錢,臉皮夠厚才能活下去。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8-11-09 10:47:00
怪了 明明男生外遇 推文還有人酸台女 仇女仇到....
作者: littlebun (松鼠麵包)   2018-11-09 12:34:00
請謹記台灣法律和法官從來不會保護受害人的,一直都是站在加害人那邊想判決。這應該不用再解釋了吧。仔細思考如何對自己和孩子有利比較實在。車禍那段比喻不錯,法律判決以最小侵害為原則,誰的最小侵害?加害者嘛!
作者: baconbacon (培根培根)   2018-11-09 14:04:00
離婚本就是為了自己的未來,不是為了致富。找好律師、相信專業。別搞爛了才要律師收尾。男女都一樣。法律上防擺爛脫產的方式是有的。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8-11-09 15:17:00
只有給子女的撫養費 沒有給配偶的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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