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請問該怎麼辦

作者: mature000999 (小步走路比較)   2018-11-07 21:20:44
※ 引述《sandra80032 (頻語兒)》之銘言:
: ※ 此文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轉信給原發文者,請不要寄信來板主信箱※
: (文長慎入,文筆差請見諒,文末附圖)
: 人物介紹及背景
: A女(老公公司合作廠商,聯絡窗口):有男友,遠距
: 老公
: 老婆 (本文作者)
: 老公老婆狀態:交往4年,結婚8年,育1男(6歲)、1女(2歲)
: 從交往開始,老公、老婆可以自由查看彼此所有訊息,以便討論生活及工作上的事。但

: 婆相信老公,幾乎不主動查看訊息,多是被告知才看。在A女出現之前,老婆不會設限

: 公和女性友人、同事的互動。
: 因老公公司常需辦活動,半年前與A女公司合作,兩人皆為負責窗口,想法相近,能力

: 補,兩人合作順暢,有默契,因而熟識。某次活動散場後的深夜,兩人在車上休息,聊

: 時互相表露好感。老公相信自己不會對不起老婆,覺得無須避嫌。
: 老公表示:只要是男的對A女都會生理衝動,兩人有無數次的機會可以發生性關係,但

: 及婚外情會影響公司升遷、和老婆不同意,因而克制住衝動。與老婆討論過所有的引爆

: (詳後述)後,老公認為自己把持的很好,老婆要對老公有信心,不應該沒有安全感,這

: 引爆點都不足破壞夫妻感情。
: 老婆表示:如果可以選擇,老婆希望老公與A女斷絕一切往來。但礙於老公工作關係,

: 婆不得不接受兩人的往來。老公與A女見面時,如果有覺得不能接受的行為出現時,老

: 會反對,但往後每次見面,幾乎都會有新的舉動被反對(詳情如下)。老公似乎不懂界線

: 哪裡,老婆覺得心累 ,也覺得心痛老公選擇為了工作效率忽視老婆的感受,所以開始

: 考放手的可能性 。
: 引爆點:
: 1.某次合辦2天1夜活動,老公攜全家同行,住家庭房,A女與同事睡通鋪。老公在檢討

: 過後單獨與A女繼續討論至01:00am,結束後,A女表示睡不慣通鋪,說要回去睡自己車

: ,老公覺得可以繼續討論,便一起上車,但上車後因太累,討論沒有進展,此時,A女

: 會冷,老公便以雙手握住對方的手,長達約一小時,過程當中,A女試圖靠近擁抱老公

: 老公試圖保持適當距離,沒有被抱到。(老婆在老公與A女對話紀錄中看到,不是老公單

: 說詞)
: 2.在公車上,老公不經意摸起A女的髮梢及耳朵。(老婆在老公與A女對話紀錄中看到,

: 公一開始說不記得,想起後說摸頭不嚴重)
: 3.因工作型態,每天一兩點熱線,討論工作內容
: 4.每次開完會,順路送A女回家,要開會時也會偶爾接送(老婆反對,但無效,因為老公
: 覺得這樣比較有效率、且可以繼續討論公事)
: 5.A女公司出遊2天1夜,邀老公同行(老婆反對,老公堅持出遊,認為此趟行程是為了討
: 論公事,並和老婆約定不同房,天黑不碰面、僅在白天討論)
: 想請問網友意見:
: 1.老公為何不是回房間與妻小睡覺,而跟A女上車(家庭房距離100m以內)
: 2.老公是否對不起老婆? 特別想請問男性網友 ,是否老公與其他女生互動 ,如果不影

: 原本家庭、夫妻生活 ,老公也承諾並做到以老婆為第一順位(包含感情) ,即使有其

: 交往的女生 ,也只會是第二 ,從男性的觀點 ,是否就算沒有對不起老婆呢 ?
: 3.男性網友在工作上 ,如果遇到互有好感的女同事 ,無法避免密切互動的情況下 ,

: 問您是如何把持自己的呢 ?老婆覺得合作時間久了、難保不會有擦出火花、越過界線

: 機會,但老公對自己信心十足 。
: 4.老婆是否該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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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好氣 !怎能給他們好過日!
沒有通姦證據,有侵害配偶權!
√民法第184條第1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
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準用之。
法院認為婚姻是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所
以夫妻互守誠實是很重要的,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
,就是侵害他方之權利,要賠錢的。因此,配偶與第三人發生通姦、相姦或為曖昧親密行
為,依社會一般觀念,已可動搖婚姻關係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忠實目的時,配偶和小三要
一起賠錢。
你老公與對方做1.4.5已經侵害妳的配偶權
通姦罪(刑法:必須有滑進去的證明)
配偶外遇 丈夫在外面通姦,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根 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通姦罪屬告訴乃論; 因此很多太太抓姦後一怒之
下對丈夫與第三者提出告訴,但事後又心軟撤回告訴。
不過,一般犯罪者在兩人以上,若撤回應全部撤回 但通姦罪卻例外,妻子可片面撤回對
丈夫的告訴,只告第三者。 因此演變到後來,往往成了「兩個女人的戰爭」。
切記一時心軟原諒撤吉之後就不能吉囉!
(刑245)
另外離婚後,非配偶身份沒辦法吉喔!
保持冷靜蒐證,小心妨害秘密罪
作者: LUCHU20 (LUCHU20)   2018-11-07 21:25:00
提醒原po冷靜收集證據 收集證據 切勿打草驚蛇
作者: lilily (莉莉)   2018-11-07 21:38:00
支持冷靜收集證據,該找律師商量取得專業意見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8-11-08 00:32:00
要是比較傾向除罪化的法官沒有通姦行為195條也判不下去啦
作者: lin04 (天天)   2018-11-08 01:37:00
推冷靜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8-11-08 08:29:00
我看過不少實例,離了後男方擺爛避不見面也不給錢,女方也沒辦法,無論如何,女人要有經濟實力最重要
作者: mature000999 (小步走路比較)   2018-11-08 08:48:00
沒錯自己要有經濟能力 但也不能讓對方輕鬆全身而退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8-11-08 22:08:00
通姦要告一起告 要撤一起撤 只告小三不如就不告了吧 最有問題的是那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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