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爸趕我老公走

作者: seaping (())   2018-09-28 11:27:12
話不能這麼說...........
你都講了他只是有爸爸稱謂而已, 那我們拿掉親子關係來看
節錄了你整理的條件
關鍵應該是: [他哥有沒有授權他爸收錢]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8-09-28 11:28:00
補充有說那不是房租,是用來買烘豆機和豆子,跟哥哥無關,她不想付、不想搬都可以拒絕,但她都不敢,逃跑後來討拍。
作者: CICIKOKO (嚕。)   2018-09-28 11:40:00
原PO就是裝可憐,爸爸跟他拿錢他給了然後跟老公哭老公找岳父要錢他也要哭
作者: swera (沒手感艾斯)   2018-09-28 11:41:00
向臥病在床的女兒伸手要錢買奢侈品的老爸非常合理 讚讚
作者: GJmoon (啪啪兔)   2018-09-28 11:41:00
你有考慮二房東轉租對象是自己授權入住的妹妹嗎?我是沒看過管理費可以要很多次的啦,真的很棒
作者: smilelove (微笑‧愛)   2018-09-28 11:46:00
你乾脆說是他爸在這個房子巡邏的保全費,收錢名目不用無限上綱
作者: boggylin   2018-09-28 11:58:00
啥邏輯...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8-09-28 12:00:00
看到邏輯飄來飄去不管合理性真的很好笑,爸爸跟女兒要錢,哥哥要說啥?一直把哥哥拖下水來合理爸爸的無理取鬧真的很會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8 12:05:00
錢的名目不是重點,關鍵是不願意給就勇敢拒絕,受不了就問哥哥心態,哥哥也認同不用給爸爸錢就請哥哥要求爸爸別討錢,但如果爸爸夠「無賴」除非哥哥威脅如果討錢就趕爸爸出去,否則爸爸繼續討錢就算夫妻倆堅持不給也是種騷擾,總之跟個會一直討錢的人同住被騷擾會影響養病,也會讓老公忍就委屈、不忍就吵架被趕,搬走是唯一解,除非哥哥肯為了妹妹趕爸爸出去!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8-09-28 12:09:00
把哥哥拖進來更是亂成一團啊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8 12:10:00
怪爸爸無理取鬧沒用,因為爸爸就是一副我就這樣、要同住就會被我討錢,如果哥哥默許更無可奈何,就算哥哥支持也遠水救不了近火,除非哥哥要趕爸爸走、堅持給妹妹夫妻倆住,否則同住就有這困境,這種人惹不起他就只能遠離他!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9-28 12:11:00
覺得 哥哥為了照顧爸爸 租房子給爸爸住 如果處不來 就退錢12000 請你們自己想辦法
作者: cuppy (I see)   2018-09-28 12:13:00
我的想法跟你一模一樣,本來有打一篇但想想算了,聽得進去的人不多,所以就沒貼了 推你爸爸轉嫁其他名義收錢也許不妥,但誰叫原PO要先落給人機會爸爸如果有那麼不堪就不會賭氣退回12000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8-09-28 12:16:00
哥哥角色消去是在女兒跟爸爸金錢問題上
作者: bubustar (布布)   2018-09-28 12:17:00
理論不通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8 12:19:00
一堆人一直糾結爸爸爛人沒意義,哥哥同意暫住不是「免錢金牌」,有人制的住爸爸才有用,哥哥是唯一機會,搞不好哥哥被嫂嫂牽制而不管、是嫂嫂想藉公公趕她們走來少個麻煩事!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8-09-28 12:28:00
覺得 房子本來就是給爸爸住的 想要省錢住 又跟爸爸處不來的話 當然是叫你們拿錢搬家 不是嗎?在吵 也不是趕爸爸出去的
作者: smilelove (微笑‧愛)   2018-09-28 12:28:00
聲稱管理而收費根本是腦補假議題 ,那室友都能互相主張收費嗎?收費行為也不用強加名目,就算行為人主張無因管理,也要實際管理利益產生就單純他爸要錢,他既然都給了,還要心有不甘讓先生再去要回,根本脫褲子放屁,搞得所有人都不舒服而已
作者: yylane (蔡小豬的媽)   2018-09-28 12:58:00
樓上正解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25:00
爸爸有給租金才能當二房東,這理論從一開始就錯此案就是老房客自以為能跟新房客收錢更別提就算哥哥讓爸爸當管理人,租金照樣是給哥哥而不是爸爸自己想要就要,而位階更高的哥哥授權妹妹去住,你怎麼會以為爸爸有資格趕人這串真的是各種邏輯下限一個個都跑出來還自稱商業邏輯,零分邏輯吧最近是不是有很多人常自稱有邏輯但其實都零分啊?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9-28 13:35:00
該怎麼說 老一輩的人 所謂"當家的人"不等於房子產權持有人是常有的事吧 為何每篇都要用法律的邏輯去講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8 13:40:00
爸爸沒資格討錢又如何?他就是要討,夫妻倆就只能面對,要就堅持拒絕、要就搬走避免騷擾,老婆給錢、老公討回來叫自找麻煩讓爸爸有理由找藉口趕人!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41:00
但很多人都一直幫哥哥代言授權爸爸去討房租耶很多人用詭異胡扯的邏輯不斷強調爸爸收錢的正當性喔但他們通靈代表哥哥的前提錯,一切就全錯從昨天開始幾個通靈了?三四個?通靈人大戰從Marvel版跑到這邊來了喔?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43:00
樓上邏輯很奇怪 沒有犯法的前提 爸爸跟女兒討一筆錢女兒也給了 女兒認定是住宿費 就好 你在那緊張什麼別人甘願給 也定義為住宿費 你在那喊燒 耍寶喔是不是房東 女兒給定錢當坐住宿費 就是當她房東啊你在那ˇ...難不成你親眼見證 你所謂的路人爸拿武器脅迫?女兒給錢當下都不叫 你叫什麼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46:00
上面那個就是昨天一直通靈自認能代表哥哥意思的一位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47:00
講不出東西 一直放大絕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47:00
不過問他是否認識她哥為什麼能確定他哥意思,就裝啞巴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48:00
如果某S的路人爸 只是一個房客 女兒付他錢說是住宿費幹麻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48:00
這小學生邏輯全篇錯誤的論點一直跳不停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50:00
女兒之前給一萬時並沒有認為是住宿費,不過小學生程度有點閱讀障礙好像也是很合理的?你除了自創前提更改原文資訊寫小劇場外還有別的嗎?更別提昨天通靈通很爽,現在不敢面對了喔?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8 13:51:00
情理法是法在最後面,扯法律邏輯是不管情跟理,情是再怎樣他是爸爸,而且原本是哥哥承租給爸爸住的,夫妻倆只是暫住,就算論先來後到也要尊重包容爸爸,理是可以堅持不給錢但別老婆給了老公要回去還嗆聲,再怎樣同住就是要和平相處,夫妻不給錢就只是爸爸騷擾,給了錢要回來就是增加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52:00
別人怎麼給她爸錢 你證明有脅迫嗎 給錢當下有違法行為?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28 13:52:00
爸爸不爽趕人的理由......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28 13:52:00
反正回來養病都可以被小學生邏輯講成是回來跟爸爸建立良好關係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53:00
昨天就一個小學生邏輯一直跳女兒搬走所以是他講贏XDDD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53:00
一個討 一個願給..關你什麼事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54:00
然後新論點就是無止盡自創前提或是改別人說的話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28 13:55:00
要一個精神有狀況的人在被要錢的當下好好處理,大家都很厲害。對了小學生邏輯有說她精神有問題就不要上來發文。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55:00
又要拿精神狀況護航 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57:00
喔對,昨天還一個論點是誰叫女兒給錢所以都是女兒的錯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57:00
下面那篇就清楚說明原原po的問題 最好某S還在那低層次認為都是岳父的錯XD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3:58:00
明明沒辦法證明有脅迫行為 爸爸跟女兒要錢 某人喊什麼燒講得好像別人家務事要你來決定該不該給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3:58:00
層次是吧,你通靈代表他哥發言,好意思講層次喔?但是L卻可以通靈代表他哥的意思說該給喔XDDD不想浪費時間了,你這種前提全錯的後續論點才是層次低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4:00:00
明明給錢當下沒有違法行為 誰說只有生沒養的父親不能跟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4:00:00
前提是錯的,後面你講再爽都是全錯
作者: Lenyog (簾釉)   2018-09-28 14:01:00
別人的家務事 講得好像討錢多麼罪惡 然後只會批岳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28 14:01:00
等你的層次到達根據原文條件而且不通靈了再來吧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8-09-28 14:31:00
推,我也是這麼想
作者: gkkswae   2018-09-29 10:38:00
無本生意的二房東 真會賺啊
作者: purestone (天空之子)   2018-09-29 12:31:00
啥鬼邏輯!哥哥要怎麼禁止爸爸跟妹妹要錢!?他們就不是房東房客的關係,是父女和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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