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買房登記老婆是多數人作法嗎

作者: allloveme (ID隨便取)   2018-06-20 13:21:40
我們也是婚前買房,
我很早就聲明不與公婆同住,
工作確定後他搬來我工作的(與婆家娘家都不同縣市)
然後展開尋房。
算是蠻幸運找到喜歡的房子,
雖然高出預算一些,但還算負擔得起,
我們差不多是清空雙方的存款,
我父母幫忙支付家具錢(算我的?)
他父母幫他多少我不清楚(算他的)
本來是老公(當時是男友)說要掛我名下,
但他父母不同意,說是婚前沒保障,
我想反正我的初衷就是不同住咩,沒差,就說那就共同持有。
我們愛情長跑多年,彼此都很熟悉,保障什麼的是給長輩看的。
然後我媽問我房子怎麼登記的,我就如實說了,
結果
我媽:為什麼不是登記給你?
我:阿我們都有出錢阿!
我媽:傻了你,沒登記給你,未來你會人財兩失!
我:我有一半阿,要賣也得雙方同意阿!怎會人財兩失?
我媽:那是你現在傻,你以後就知道了。
反正也沒吵架,就我跟我媽沒有共識而已。
後來,
我媽:鄰居知道房子不是登記給你,都在笑你傻。
我:幹嘛跟鄰居講這個,干他們什麼事?
我媽:對面媽媽說他女兒跟男友買房,男友家出很多,可是登記給女生。
我:喔~那很好啊!恭喜她。
我媽:所以鄰居覺得你傻阿!
我:阿你不要再說,他們久了就忘了咩。對了,以後弟弟買房也要登記女方嗎?
我媽:......對吼~
我:嘿咩,以後別人這樣說,你就問他以後房子登記媳婦名字如何。
  沒兒子的,你就說年輕人開心就好。
我老公知道以後就說婚後去改登記我名下,
我:幹嘛多此一舉?等我們買第二間房子時,你要出錢,但登記我的。
做個白日夢咩XDDDDDD
給原PO:
父母偏袒小孩是一定,但要成立小家庭的是你跟你女友,
各自坦好坦滿是應盡的責任,
你要討論的對象不是岳母,是另一半。
想想為何要買房,初衷是什麼?
如果不買房,住男方家或女方家或一輩子租屋都能接受嗎?
因為大家都不是超有錢的人,所以把錢看重了,
錢能解決的是小事,但錢買不起的也很多。
再說一次:各自坦好坦滿是應盡的責任。
之後還會有很多可以爭執的點,
例如結婚禮俗瑣事、小孩姓氏、小孩名字等,
甚至手足問題、長輩照養問題等,
有空多看婚姻板討論一下鬼故事,
確定你和女友雙方能坦然溝通,再買房子或結婚吧!
祝福~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06-20 13:23:00
推,重點在另一半的想法,態度。
作者: courtesy (uhih)   2018-06-20 13:44:00
推,另一半的想法態度才是重點,且自己父母自己擋
作者: Jiaking   2018-06-20 13:46:00
大推
作者: kevin700904 (休息是因為 看不到路 ><)   2018-06-20 14:15:00
長輩真的什麼都能聊(比較)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8-06-20 15:27:00
跟輩分無關 護短這種事 是人性使然 現代的年輕人變長輩就不會發生了嗎?不就是自私 貪婪在驅使的
作者: citymax (保時捷的榮耀)   2018-06-20 15:57:00
你的想法真好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8-06-20 16:20:00
不好意思容我誠實說一句,妳媽媽的心態很糟糕
作者: mozartfaye (小蚊)   2018-06-20 16:29:00
同意樓上想法,媽媽觀念很不OK
作者: isisisis (意思意思)   2018-06-20 16:38:00
我覺得原Po媽媽還不錯啊能溝通能改過能同理 很棒
作者: fly763092   2018-06-20 17:06:00
感謝分享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8-06-20 18:12:00
原po媽媽經過提醒,能換位思考發覺不合理,而不是兒子/女婿雙重標準,其實算能溝通的長輩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8-06-20 18:37:00
好像很多老人都以為房子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所以特別堅持要登記在女方名下,但登記跟實際的所有權有時候是不一致的,如果只是擔心房子被偷賣其實有很多作法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8-06-20 18:55:00
你媽會動腦已經超越一堆人了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2018-06-20 20:38:00
媽媽會想算不錯了
作者: sentiment (情感肺紋)   2018-06-21 01:17:00
這就是一個矛盾點了 自家有男丁要結婚的話 掏腰包買房登記給媳婦你要嗎? 我問到的幾乎都是閉嘴居多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06-21 10:59:00
男人只要不是身價好幾億的,這種送房子的事還是不要打臉充胖子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8-06-21 11:34:00
推這篇
作者: vivienjim (關於我們)   2018-06-21 14:37:00
這就跟自己的女兒嫁的很好不用煮飯伺候公婆,娶來的媳婦很壞都不用煮飯給公婆吃一樣的道理
作者: afria (阿法)   2018-06-21 16:51:00
一般而言,婚姻是一場馬拉松,是傻是福不是一件事就能斷定......
作者: tsanning (榕園的一隻狗)   2018-06-21 23:21:00
好奇那些一直說共同持有的...家裡父母也是共同持有???我看到的 都是一人一戶...共同的少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8-06-23 07:52:00
登記給老婆不是常態,請不要這樣做,本人對法律懂得很少(尊重律師專業),但在台大時念過一點法律,建議上ptt律師版或臉書社團多了解專業律師的意見比較好,你以後可能會很感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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