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tour (Latour)》之銘言:
: 爬了原po前文,覺得太太的生活可能沒有大家想的那麼美好。
: 「生小孩前有給她生活費(比最低薪資還要高),生了小孩後生活費乘以二(含給岳父母
: 的孝親費),如果有其他開銷,如全家旅遊費還是由我出。」
: 從這段看起來,所謂「生活費」,應該就是原po拿出來負擔家庭支出的費用,包括日常家
: 用、各種常態性開銷、外食費用...等。
: (原po說煮飯都是他在煮,因此先不把菜錢算進去,但以原po職業,有辦法天天煮飯嗎?
: )
: 總之就是原po願意拿出來交給太太管理支配的錢,所有項目全包。
: 生小孩後多的2萬,除了是補貼太太「顧家無法工作的費用」,個人推測其實還包含了養
: 小孩的費用,小孩的奶粉尿布各種用品錢。
: (要是把小孩送保母或托嬰,一個月差不多就要2萬了,不含上述的奶粉尿布各種用品。
: )
: 這樣算起來,真正成為太太個人零用錢的能有多少?她從中抽出來補貼岳父岳母的又能有
: 多少?
: 家事部份,除非原po和太太對髒亂的忍受度特別高,否則兩週來一次的打掃阿姨,只能負
: 責比較粗重的重點清潔,如廚房油污、浴室馬桶的刷洗,地板整個弄一次等,但日常還是
: 很多例行家事等著太太,有請人兩週來一次不代表家事全部外包了呀。
: 原po自己也說了交給太太的生活費含給岳父母的孝親費,這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 至於太太自己拿錢回娘家卻不高興原po拿錢回婆家,個人覺得不是很合理。太太理應是個
: 認同該給父母孝親費的人,怎麼會對給婆家孝親如此感冒?個人推測問題出在金額。但是
: 原po沒有交代,是否原po自己拿50000回婆家,然後抱怨老婆拿5000回娘家?
我想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做事的方法也不同。
我想以前人常說門當戶對是有道理的,
因為家庭確實會影響每個人的價值觀以及處事的方法。
我想最大的錯誤在於我天真地認為愛可以改變一切
也沒有意識到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而且會黏得那麼緊(我連爸媽都沒見那麼頻繁)
是啊,是自己選的,但為了完整的家庭,離婚不在選項之內,我還是希望能解決問題
老人家的想法是很難改變的,如果要求改變又會傷感情
他們會覺得是一家人計較什麼,但這不是我的作風,
因為我的父母懂得適當保持距離,這樣才有美感,不易起衝突
也就是說雙方家庭觀念差距很大!
目前這問題無解,一個人活到6、70歲要改變對方是很難的,而且說出來只會傷感情
我覺得,最好就是我太太回去上班,孩子上幼稚園,用客觀環境與岳家保持距離
補充一下,我們雙方父母都已經退休,岳父偶爾兼差賺錢。
我父母見孫子一週1~3天,通常在我老家待一整天,也常過夜,
是我送過去我老家,偶爾我父母過來我家樓下接,我父母進我們家已不知是幾年前的事了
(婚後進我家的次數不超過五次,因為怕給我太太壓力)
岳父母進我家的頻率約3、4次,一次一個下午,或是到晚上吃完飯後
房子的頭期我父母出的,我會心疼我的父母為媳婦客氣成這樣,還不上樓
(補充一點,婆媳吵過架而引發我家與岳家吵架,目前互不往來)
喔,對了,也許是因為我太太與我父母有過不愉快
(那些不愉快包括交往時被反對,是我堅持結的婚)
所以除非我開口,她不會想為我父母盡一些孝道。
婚後她還有在上班,卻不曾主動表示過要包紅包,或是送禮給我父母
每次都是我自己掏錢包紅包,最後用共同名義送出,幫她做人
(她表示如果要求她做,她會,但那只是做做樣子,不是真心的)
過年我一直都有保持給岳家紅包的習慣(雖然沒有給自己父母那麼多)
另外她在我開始給生活費之後才有給孝親費,(嚴格來說是生小孩後)
不然她出社會十年,不曾給過孝親費
孝親費是一萬,她說希望由她的生活費出5千,我再多補5千湊一萬給。(當作是保母費)
生活費扣除她拿回家後剩的,就包含了她一個人所有的開銷。
另外她有我的副卡,所以有一些費用是由信用卡去支付的,我很少刷那張。
平均一個月帳單約2、3萬(要刷大的還是會問過我)
之前我都有固定拿錢回老家,當然是比給岳家多,我媽也有我的副卡
但只要我媽有刷,就可以看得出有些許的不悅。
經過婆媳吵架後,我媽也不刷我給的卡了。
(吵架時脫口而出「一個月刷了我這麼多錢之類的」)
因為我父母覺得媳婦還來插嘴我賺的錢,讓他們很生氣,也不爽用了!
其實這已經不是我欣賞的她了,很簡單一句話,憑什麼!?
我家是小康,他家經濟狀況不佳,那要怪誰呢?
我家很傳統,吃喝都比較省,也會去做一些投資,
他家對吃的用的比較講究,投資可能運氣都不太好
花錢習慣不同,最後的結果也不同
兩家狀況一比較,她覺得我家過得比較好,她心疼自己父母,
這我懂,但我想這不是我或是我家的錯吧!?
難道我不心疼我的父母嗎?刷兒子給的卡要被靠北,兒子給孝親費也要被靠北
繳了那麼多錢付頭期給兒子買的房自己沒上去過幾次,鬧翻的岳家倒是常常來
想想我父母什麼感受?反過來想,岳家都跟我家鬧翻了,常來就算了,
還那麼愛借我的車,是我,我是不會跟晚輩借剛買的新車啦!
(我爸還沒開過我的車勒,問了還說不用。當然我爸不是那麼愛玩車的人)
目前狀況就是,岳家看我的臉色不太好,來我家會避開我在的時間,車也不太借了
經過溝通,我太太也不會靠北我拿多少錢回家了。當然我知道那只是不說,
不是真心對我父母大方。
但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岳家也能像我父母那樣,懂得距離之美,
多了距離,我也比較能對他們更好一點。太太多對公婆好一點,真心對公婆大方點。
一家人和樂融融,這就是我想要的啊!
對家人,我不是個小氣的人。如果可以做到這樣,我才能心甘情願,快樂地付出啊!
在此勸告未婚的人,門當戶對真的很重要!
PS. 我太太是有把家裡打理得很整齊,掃地阿姨也只是來大掃除一番
她很疼孩子,也有用心在教。我們過節也會互送禮物。
上面寫的只是缺點的部分,憑良心說,還是好多過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