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ve278 (點嘻嘻)》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跟老婆媽媽的關係很差
: 很多觀念不合
: 最近老婆媽媽要求我們暫時收留我老婆姊姊的兒子(大學,想省租房子的錢)
整整四年叫暫時嗎?
: 但是去年收留過三天(那時是面試),東西亂丟,半夜才回來也沒先通知,還忘了帶鑰匙
: 所以這次我堅持不收留
這邊才是最大的問題,請誠實說出你內心的想法
不要像一些女生說上進心但其實是$$$一樣
1.你是因為去年三天,對方素行不良所以不想收留
2.你討厭家裡多一個外人出來
首先對方是親戚,雖然網路鄉民來說連爸媽都是可以直接斷絕往來毫不在意的
但碰到真正的親戚關係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你真的是因為 理由1 而拒絕
中庸一點的做法可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答應
譬如約法三章,立好收留在你們家必須遵守的家規
在當事人(那個準大學生)審視家規且同意的情況短期入住
違反家規的情況限期掃地出門,所有東西整箱寄走
如果是因為理由2,建議你直接講清楚
「老子就是不爽有外人住我們家住四年」
這是非常正當的理由,請正面用正當的理由直接拒絕
不要拐彎抹角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