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twu (願 天佑全球)》之銘言:
: 假設有對兄弟共同扶養父母,所有父母開銷平分
: 但哥哥因為是擺路邊攤,所以不需繳個人綜合所得稅
: 因此將父母扶養免稅額A全給弟弟用
: 弟弟因此少繳稅 5%*A
: 再來,假設還有祖父母,但完全是由哥哥負責祖父母開銷
: 一樣也是將祖父母的扶養免稅額B給弟弟用
: 因此弟弟可以再少繳5%*B
: 請問弟弟多賺了這少繳的5%(A+B)應完全歸弟弟嗎?
: 沒錯,哥哥根本不用繳稅,長輩沒給弟弟報扶養,哥哥也不會憑空多賺5%(A+B)
: 可是扶養父母的成本是兄弟對半分
: 扶養祖父母的成本是哥哥自己一個人負擔
: 今天有那些免稅額是因為背後有扶養的成本
: 如果哥哥沒扶養祖父母,造成祖父母不存在,那哪來的免稅額B?
: 原來稅制的設計也是考量每個人的生存基本成本,把那些基本成本列為扣除額、免稅額
: 繳稅時這些不列入計稅基準
: 結果成本哥哥分擔,減少稅的福利弟弟一人獨享,這好像哪裡怪怪的吧!?
: 原文看起來先生的狀況就是類似哥哥
: 夫妻雙方家用對半分,就相當於兄弟共同扶養父母
: 而婆婆可能是類似祖父母的狀況
: 所以我覺得先生只要求一半稅額減少的福利還算客氣了
: 他可是負擔了一半以上的扶養成本耶
你這篇可以有更合理的講法
家裡有父母兩人都沒工作 兄弟兩人薪水一人是12%級距 一人是5%級距
本來公平的話是一人報一個撫養 各拿85K免稅額
但是一樣是85K免稅額 兩邊少繳的稅可是差異不小
一邊是少繳10.2K 一邊則是少繳4.25K
或者是因為薪水低的過比較辛苦 所以都給他報 只能抵8.5K的稅
或者是為了最大化免稅額 都給薪水高的報 可以抵20.4K的稅
我猜正常來說 選最大化免稅額應該很合理吧
能夠抵那麼多稅也是因為他薪水高的關係 那請問抵掉的稅要怎麼算呢?
1.不管 能夠抵那麼多稅是我自己利害 所以20.4K通吃
2.一人報一個 你只能抵4.25K 所以只給你4.25K 剩下多抵的自己收下
3.對半分 一人拿10.2K 因為是父母的抵稅額 要公平分
4.都給父母 兄弟倆都不要拿
5.我又不缺錢 都給你報啦 8.5K ㄊㄟ ㄎㄧ ㄅㄡ 啦 我寧願繳給政府
我個人會選3或4 但是有些人就會理所當然的選1或2
斤斤計較的可能反而選5 寧願把錢給政府也不要家人一起省錢
我只能說 為了國家著想 請大家都選5 繳稅都選最貴的方式繳
就不會有少繳的稅金要怎樣分的問題了 不傷感情有對國家有幫助 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