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Lan1982 (傑作源自不必要的堅持) 看板 marriage
標題 [求助] 常見的問題
時間 Tue Jan 3 16:31:26 2017
經檢舉並檢視文章後,
依其文章內容所述,原PO與女友尚未結婚但討論到婚後的問題,應使用[婚前]分類,
但從文章中也無從看出符合板規7[婚前]分類之條件,故違反板規7-1。
按板規7-1裁定,Lan1982水桶7天。
7. [婚前]
1. 僅供符合下列至少一項身分者使用:
A. 已訂婚
B. 半年內會結婚
C. 已提親
違者文章刪除並禁言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