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兩個家庭的金錢觀

作者: nckuwei (國考拼了!)   2016-11-25 08:30:56
※ 引述《cybersonic (定風波)》之銘言:
: *[1;31m和*[m是顏色控制碼,請不要刪掉他們!
: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與老婆結婚6年 育有一子
: 老婆在婚後常對於我在金錢上給父母的付出有意見
: [家庭收支狀況]
: 我跟老婆的收入約20萬 4萬
你賺超多~ 20萬應該是醫師吧?!
老婆賺的就普普通通
: 兩個人加起來的收入扣掉生活支出應該算還有餘裕
: 家庭月支出約8萬,以兩人收入比例5:1分攤
: 我出6萬7 老婆出1萬3
: 我固定每個月給父母的孝親費 1萬5 過年過節包給父母的紅包約6萬
: 我的錢扣除這些之後 作為日後購屋基金
你的規劃算是十分合理了
每個月出6萬7 很多了
多少夫妻2個人加起來還不到6萬7 ?
給父母的孝親費1.5萬
以你的收入來說是給少了些
但至少有給就好 起碼心意有到
: [雙方的金錢觀]
: 爸媽以前是清潔工 現已退休
: 由於在我就業前 家裡經濟其實很吃緊 沒什麼存款
: 所以他們很少出遊 更不用說出國了。
你爸媽真的很辛苦
家裡環境不好
把你養大
還有把你培養成高收入的人才
如果沒有他們 你有可能現在過得這麼好?
: 之前我帶爸媽出國玩, 他們要給我錢當作旅費, 但我沒收
: 後來老婆問錢是不是我出的
: 我照實回答:是
: 老婆就暴走了...
: 為什麼我爸媽不用自己的錢出去玩?
: 為什麼我弟不出錢?(這次出遊是我提議的,而我弟也工作不到一年...)
: 然後開始翻舊帳生氣冷戰了一禮拜...
關她屁事喔
你每個月有出家庭的6萬7就夠了
剩下的錢你要怎麼花是你的自由
最大的問題是你不夠硬
讓這女的爬到你頭上來了
: 我岳父岳母(工廠主管)經濟上較為寬裕
: 因此 出遊什麼的 常常都是由兩老自行付出
: 岳家 在金錢上 都是跟子女算得很清楚(誰請客,帳單誰的,各付各的)
: 我家 則是較傳統 常常會說一家人算這麼清楚作什麼
: (有時我給我媽錢 他還會念我 幹嘛算這麼清楚)
她家要怎麼算錢是她家的事
她要幫她爸媽出錢也行啊
反正她給家庭的1.3萬有出就好
: 其實沒有說哪種方式比較好或不好,
: 只是感覺老婆想以它們家的金錢觀套在我家身上
: 我就業後上班通勤用的第一台車,是爸媽資助我50萬買的..
你爸媽真的很愛你
家裡沒有很寬裕
還硬湊50萬給你買車
: 後來工作幾年後 爸媽原本的車開了20年報廢 沒車可用
: 於是我買了一台車約50萬給爸爸 讓兩老出門可以遮風避雨
: 我認為這是很理所當然的一樁美事
: 但是 老婆不高興了
: 去我家時擺臭臉給我爸媽看 可想而知 鬧了家庭革命......
這女人有什麼資格擺臭臉了?
就是說了 最大問題是你不夠強硬
這女的根本就為所欲為了
: 我花了好多時間力氣去化解兩邊的不悅
: 在睡眠不足的狀況下 還要處理這種事真的好累好累
: 老婆覺得 我爸媽要用什麼 就用他們自己的錢去買.
: 我覺得 我有能力 在可以負擔的狀況下 我想幫他們出.
: 這些年來 為了這類問題 吵了好多次
: 希望能找到解決的方法
解決的方法就是你硬起來啊
這種女的就是標準公主
把你父母的培養跟你的努力造成的高收入 當成自己的錢了
其實你的高收入跟她完全ㄧ點關係都沒有
她家有錢 但有拿錢給你們嗎?
沒有的話 你娶這種公主幹嘛?(算了 娶都娶了 小孩都生了)
岳父岳母沒資助錢的話
跟這種女的結婚 只娶到富家女的驕縱跟算計
真不知道當初你怎麼選的...
如果沒小孩 處理方法就很單純簡單
直接離婚就好了
找個家境普通個性好的女生
甚至找個懂孝順父母的越配
也比這種驕縱算計富家女好
不過現在小孩生了 就不能這麼乾脆處理了
最大的重點是 你一定要強硬!
不要這女的兇起來你就怕了
首先改成每個月給你爸媽3萬(你的收入給孝親費3萬其實也還好)
這女的如果因此要發作罵人
你要就硬起來對罵 千萬要夠硬
不然就淡淡的說 不然就離婚吧!態度要堅定
這種女的就標準喜歡罵人 又吃人夠夠的公主
多想想你父母對你的好
你的高收入有一大部分是他們的功勞
你老婆只是來割稻尾而已 還敢大聲什麼啦!?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11-25 08:47:00
......
作者: sweam (凋零幸福人妻)   2016-11-25 08:49:00
我覺得國考哥說的有道理
作者: mountainWU (店小二從朋友慢慢開始)   2016-11-25 08:52:00
不以人廢言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25 08:53:00
有理!
作者: isntsweet (Feb)   2016-11-25 08:57:00
不以人廢言,有道理 不爽直接對爸媽擺臉..有夠誇張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25 08:58:00
一巴掌就不好了,直接離婚比較快
作者: isntsweet (Feb)   2016-11-25 08:58:00
感覺就是看不起人欸...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25 08:59:00
國考哥再怎麼樣也不該倡導家暴
作者: yy0908 (愛蓮)   2016-11-25 09:07:00
前面覺得蠻贊同的 後面提倡家暴就走針了
作者: unknowid (...)   2016-11-25 09:07:00
2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6-11-25 09:09:00
家暴真是大敗筆==
作者: chaner (迅速)   2016-11-25 09:10:00
我覺得你講得很好~等等補推
作者: zaibatsu (florence)   2016-11-25 09:12:00
好像反串文 但還是按讚啦
作者: sodamiyade   2016-11-25 09:15:00
會家暴的人都會自我合理化
作者: chaner (迅速)   2016-11-25 09:16:00
講得很正確 但一巴掌不用打 直接離婚可能會更好
作者: tessmimi (tessmimi)   2016-11-25 09:19:00
你罵的很爽 但對想維持婚姻的原原po沒有幫助
作者: volvic (volvic)   2016-11-25 09:21:00
離婚雖然不好,但似乎是不錯的解答。ps.反對家暴,上法院沒勝算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1-25 09:25:00
這巴掌打下去,離婚官司都不用打了,要打等離婚完了之後再打
作者: Mochi223 (麻糬會咬人)   2016-11-25 09:31:00
認同你說的,可是一巴掌還是不對
作者: unknowid (...)   2016-11-25 09:33:00
有能力的人是把事情簡單化,沒有能力的人只會複雜化。
作者: jfw616 (jj)   2016-11-25 09:34:00
打人就是不對的,那你侮辱我爸媽,我是否可以給你一巴掌?在法律上,我可以告你侮辱,但是法律上,你可以告我打人如果上到法院,打人比侮辱人判的還比較重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6-11-25 09:36:00
再次驗證難怪考不上 wwwww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1-25 09:49:00
客觀來說,一巴掌很難構成傷害罪...
作者: rurara (邁入新的階段)   2016-11-25 09:50:00
到打巴掌前都還不錯。不過這一巴掌打下去原原po就完蛋了,不要亂給建議啦!
作者: meinong (勇氣是自己給的)   2016-11-25 09:51:00
暴力相向就是不對!不管理由是什麼
作者: jfw616 (jj)   2016-11-25 09:54:00
一巴掌確實無法成傷害罪侮辱人也無法成譭謗那是指沒有證據的情況如果兩個都有錄影存證,那就可以了
作者: unfair (怕魚的)   2016-11-25 10:00:00
後面走偏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11-25 10:05:00
雙重標準...
作者: imccl   2016-11-25 10:14:00
男打女一巴掌不對...那反之呢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16-11-25 10:19:00
打了人就是家暴沒任何理由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5 10:21:00
你幹嘛這麼喜歡暴力
作者: elsa50320 (啾依)   2016-11-25 10:22:00
前面寫得好好的 後面怎麼突然又走鐘= =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5 10:23:00
是不是又在鼓吹犯罪行為啊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6-11-25 10:40:00
鼓吹犯罪
作者: ostrich980 (出去玩)   2016-11-25 10:46:00
作者: LagunaSuites (Tree lined highland)   2016-11-25 10:50:00
前面說的很好,但打人就不對,何況還是打孩子的媽!
作者: piness (是貼心鬼>///<)   2016-11-25 10:51:00
後面走鐘啦國考哥
作者: lovetoo (too)   2016-11-25 11:05:00
我的媽呀!本來還想推的,結果居然倡導家暴?!你該不會是萬年國考不上,所以憤世嫉俗吧?你已經考不上了啦,還是不要繼續考了,趕快出社會見見世面,感覺人生都偏了你知道自己完全沒權利也沒資格“教育”另一半嗎?我想你是不懂,連權利義務都分不清的人,真可怕
作者: volvic (volvic)   2016-11-25 11:35:00
補噓
作者: pajey (^^)   2016-11-25 11:39:00
幫推 國考哥這次邏輯正確 但是不要打人啦...要修理這種女人有很多方法,打人是最糟的一種
作者: nunu1102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2016-11-25 12:07:00
阿緯~動手就輸了!!傻瓜~~
作者: claireketty (cat)   2016-11-25 12:22:00
賺得多跟老婆一點關係都沒 憑什麼管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16-11-25 12:35:00
有事嗎?倡導家暴? 他敢打老婆一巴掌 他老婆拿刀來砍你以為女生不敢拿刀砍男人?最好不要惹到瘋婆子 你是沒碰過發狠的女人吧
作者: erminesun (my bear)   2016-11-25 12:47:00
不用動手吧,但是婚前就應該要講好各自的金錢規劃和底線,我未婚夫薪水是我的2.5倍,婚禮跟婚後是講好各自出一萬五當家用,不夠就再各補相同數目的錢,其他的想怎麼用或是孝順父母都是個人的事。婚前一定要講清楚。
作者: sunnylove99 (愛琳)   2016-11-25 12:48:00
國考哥沒常識喔!醫生都3.40萬起跳的好嗎?XD20萬月薪的應該是前幾大科技公司主管
作者: newabs (煩死了!!!!!!!!!!)   2016-11-25 14:08:00
你說了一堆情緒上的字眼 其實就是比例原則
作者: PCL1515 (PCL)   2016-11-25 15:12:00
推文有人說沒資格教育另一半,可是我明明常常在這個版看到太太如何“教育”老公啊,還是性別換了就不行了
作者: alexangel (安琪拉)   2016-11-25 17:05:00
..........
作者: milanookimo (王大元)   2016-11-25 17:11:00
國考哥好硬喔!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6-11-25 19:53:00
教育是用打巴掌的真是前所未聞
作者: lovetoo (too)   2016-11-25 19:56:00
PCL大說的是“溝通和忍讓”,我說的是“家暴”今天性別互換,老婆動手打老公,我絕對支持提告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1-25 21:04:00
作者: linwang6329 (旺)   2016-11-26 07:25:00
在怎麼認真的回文,你總是可以想到一個討噓的點,保持個人風格,這我也是真心佩服。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6-11-27 12:49:00
阿緯 要想辦法讓對方動手
作者: pocariccw (開始工作了...)   2016-11-27 17:54:00
男生打女生就是2
作者: minbyminby (傲羽凡塵)   2016-11-27 23:00:00
不太喜歡這種讓女的爬到你頭上來 這種感覺是沙文主義
作者: kurokl1029 (K小姐)   2016-11-28 08:49:00
推~但動手打人還是不對的
作者: Fantasyhisai (凪の日月)   2016-11-28 13:18:00
國考哥後面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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