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已登記,女方悔婚

作者: uuirjgi2 (淡紫小草 搞笑ing)   2016-11-25 01:36:08
在物權方面...原潑是絕對劣勢
(啥不當得利的OOXX 千萬別引用 引用反而會導致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畢竟你的贈與在當時是"你願意"
而你願意是因為"結婚"
在法律上 你婚結成...但是物權你也要不回
(別想用法律直接取回你的財物...因為這樣搞是在硬抗整個社會體系)
(最終倒楣的是你自己)
你比較適合的是用婚姻綁住對方.....
29歲....女方絕對比妳急
更別說上法院要數年
(別懷疑...法官不敢輕易隨便判離婚)
等過了幾年
女方過了精華年齡....她損失絕對遠大於你的財物
也因此...
比較建議找律師私下調解
(因為我猜你這方面不熟...而且原潑的原生家庭背景好像不夠硬...)
(像我類似家庭的男的 根本不在乎這方面...像我乾哥老婆就被女方家庭自己押回來)
(女方家竟普通又太過公主 卻不管男方原生家庭在當地政商都吃得開...)
畢竟看起來女方家庭不太像會妥協
而你又不想吃虧
那就只能穩妥點...."耗時間"...逼女主妥協
作條件交換
至於會提到原生家庭...
是因為女的要上嫁...差距越大就越容易遇到這問題...
既然門戶差距太大...
那絕對劣勢的那方通常會優先妥協...
這是現實
題外話(主要給原潑):
結婚是3個家庭的事...男女的原生家庭+新家庭
假如你連女方融入妳家庭/你融入女方家庭都辦不到的話
那最起碼你要有獨自在外生活的能力與經濟條件
不然離婚這事...不管成不成
事後你想在二婚定會有負面影響
作者: softcola (秋意濃~~)   2016-11-25 17:59:00
感覺原po媽很難搞,然後他又沒能力搬出去生活,只能跟長輩住,以後還是別再婚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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