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也走到了婚姻的十字路口(婆婆同住問題)

作者: damm (Anubis)   2016-11-22 02:40:48
來吧,山人指點你一二、當作討論,或是做善事。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長時間跟婆婆相處過。
撇開長輩「婆婆」這個身分,你好像很沈浸在婚前協議「不與婆婆
同住」這件事上。而婆婆同住最真實的意義也不過是多了一個室友
。能不能相處一個議題,有沒有實質上的幫助是另一個議題。
說到能不能相處,很多人會把不好相處拿出來鞭躂,那真是狗屁不通。
自己的媽媽都有相處不下去的,只是因為有血緣關係斷不了。這樣就
要來論述別人的媽媽就不好相處,所以一定不要住在一起嗎?是沒看過
別人的媽媽比較好一起生活的案例是嗎?
所以最終的問題本質,就是這個室友好不好相處,你該怎麼跟你老公
共同應付。當然,你老公的作法就很重要。
我覺得你要重新審視你老公先斬後奏的主客觀因素,是不是因為他知道
你很反對,只好找時機來發揮?版上一堆啊哩不噠母豬的話就不要聽了
。她們連嫁都嫁不掉,死咬著誠信/婆媳問題想占在道德高點,聽了她們
的話保證妳婚姻直線失敗。要知道妳老公還會孝敬長輩,算是難得的好
孩子,那些母豬只會想盡辦法叫人斷了原生家庭孝敬,只想獨占自己的
私利,這像話嗎?
換個角度想,妳「自己盤算」自己家庭「比較窮」,所以丈夫的媽媽就
合理化要被趕去弟弟那邊養,這看起來很像個樣子嗎?以大叔我的脾氣
,就不知道娶這個女人除了生孩子,不知道是要做什麼。當然,我跟原
PO不熟,純就事件來看。
所以,撇開無聊的先行設定,人生是活的,我不知道你是在哭啥小。
先了解你老公先斬後奏的主客觀因素(雖然我覺得你的「不同住」先行
設定可能是主因),再來好好溝通接下來各種stage大家要怎麼運行。
你的真實環境其實還沒到多惡化的地步。
看了亂七八糟的推文其實蠻有氣,我他媽的先設定我老婆要月繳我十萬
再結婚,應該到現在是個大富翁了。事情都照我預設的走,版友應該
叫我上帝而不是大叔。
※ 引述《Noyi (忘了吧)》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文長 慎入
: 記得6.7年前 我曾在這個版問過和公婆同住的問題
: 因為那時我的前兩任男友都是台北人 獨子(有姊妹)
: 可但也堅持婚後要和公婆同住
: 這對於畢業後就在台北租屋工作獨立生活的我
: 根本是很難接受的事 所以終究都選擇了分手
: 之後在挑選對象時 我很在意這個議題
: 在朋友的介紹下 和現在的先生認識
: 朋友說 先生家跟我一樣 在南部
: 有個很優秀很會賺錢又孝順的弟弟在100大公司 姐姐在南部也已出嫁
: 雖然只有媽媽獨居因為 可他弟會買大房子接他媽住
: 所以應該不會有公婆同住的問題
: 在認識他要求交往的當下 我馬上說了婚後絕對不和婆婆同住
: 他當時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 交往期觀察他弟弟的確也很孝順
: 也一直在台北看房說要接媽媽同住
: 所以我很放心的和先生順利交往結婚後
: 我和他 住在我婚前用自己存款當頭期買的小房子裡
: 先生雖然有些積蓄可是不足以買北部的房 我也不勉強他
: 我很重視公平性的問題 從婚禮花費到婚後生活費用 幾乎都是一人一半
: 我和他收入也相差不多 所以也是維持著平衡 我也絕對不占他便宜
: 雖著孩子的出生 需要大點的空間
: 在孩子3歲多時 就是最近 我和他各出一半頭款 買了新北市的新房子
: 考量我身上還有原來房子的房貸(所剩不多約200萬) 所以買在他名下 貸款他貸
: 因他不能準時下班 體諒他 買在靠近他公司的地點
: 而我可以準時下班的我 要通勤超過1小時
: 沒料到搬到新家 順勢讓小孩上幼兒園 小孩子卻不能適應吵著要回保母家
: 但新家距離舊家超過30KM 不可能再回去
: 幼兒園老師建議先讓小孩可以4點下課就接走 可是我卻只能6:30才能到
: 不能準時下班的先生雖然公司近 但也不可能比我早下班來接
: 所以就這樣 他淡淡的說了一句 我跟我媽說好下星期來住負責接小孩下課
: 我好像晴天霹靂 完全沒有任何溝通 他單方面決定一切
: 我問 要住多久
: 他說 沒說 看我媽想住多久 我也有責任照顧我媽
: 就這樣 我婆婆來住了 其實我婆婆人不錯 不是那種惡婆婆
: 只是同住屋簷下總有說不出的不便和尷尬 房子也不大 (室內20坪)
: 而且 這根本違反我當初對婚姻的考量和要求
: 我甚至很後悔 如果終究是要同住 為何當初不選擇經濟狀況和家世背景更好的前男友?
: 我覺得我好像是個傻瓜 處處講就經濟公平的結果 卻換來這種下場
: 處處考量算計公平性的我 終究還是成為婚姻中的弱勢
: 原來我婚前買的房子現在重新整裡中 本來打算要賣掉或出租
: 可是現在我 甚至想要帶孩子回舊家住 找原來保母當課後保母4點接
: 新家就留給先生和他媽好了 貸款他自己背 我就是為他想太多才落得如此下場
: 可是我一想到我婚後的付出 和 我拿出的新家一半頭款(娘家給的錢)
: 看著才3歲小孩子 我和他 在經濟上 在生活上 都很難脫離彼此生活 這終究不是上策
: 至於他弟弟呢? 他弟和他弟媳的收入合起來是我們2倍+吧
: 可是想在台北市買好房 看了好幾年房子還沒下手 一直租著小套房住
: 昨天弟弟和弟媳來我們家看媽媽 弟媳摸著肚子說
: 等小孩出生還可以住個好幾年 買房子 不急
: 所以 就這樣我被迫成為和婆婆同住的媳婦 我該怎麼辦 ?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6-11-22 02:44:00
你出一半頭期款,岳母來同住顧孫如何,期限不明噢!
作者: damm (Anubis)   2016-11-22 02:50:00
換別招好嗎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22 02:50:00
每個人都有底線 不同住是老婆的底線 為何可以這樣硬來
作者: zzing (小Z)   2016-11-22 02:53:00
光先斬後奏就不ok了 不同住有不同住的孝順法 房子是兩個人一起買的 誰要住進來不能討論?
作者: unknowid (...)   2016-11-22 02:54:00
作者: damm (Anubis)   2016-11-22 02:54:00
廢話當然不OK,你結婚了嗎?你不知道結婚有很多不得不嗎?所以說先了解主客觀因素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11-22 02:55:00
0.087(舉牌)為什麼要一再試探自己配偶的底線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6-11-22 02:57:00
套一句我未婚夫的話,不得不有可以坐下來討論出一個兩個人都相對能接受的做法不是這樣強暴式專斷獨行。
作者: Minilla (每天都很開心!)   2016-11-22 02:58:00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譬如最後一段,你老婆月付十萬選擇很多吧,給你?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6-11-22 02:58:00
我想我應該可以說話吧(隨時可以去登記的狀態婚戒也在年初就各自都帶著了對外說已婚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11-22 03:03:00
所謂的「不得不」有灰色地帶跟討論空間,原原po的先生直接接媽媽來同住,情勢豁然明朗黑白分明。她先生要來硬的。不用比較決絕的態度去處理,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何況情況「根本」還沒走到「不得不」,假借孝順其實外包的做法聽多了也是會膩。連自己的媽媽都不想同住,最好會想要跟別人的媽媽同住。若真的喜歡跟別人的媽媽同住,原原po接自己媽媽過來同住孝順是唯一解。我們就來看看,原原po的先生跟岳母同住以後,是多麼的自在吧♡
作者: Shizuku (._.)   2016-11-22 03:21:00
她老婆才覺得嫁這個老公除了出精子之外可以幹嘛吧!家用也平分,房貸頭期也平分,然後完全不用徵求同意就把一個陌生人接近自己花一半錢買的房子接來講好聽是照顧媽媽,到底都是誰要去照顧大家心裡有數啦奇怪這種人怎麼就沒人罵男權自助餐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6-11-22 03:35:00
問題是原po婚前就說不同住,不接受可以不要娶啊,現在片面反悔是怎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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