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towerlll (東尼)》之銘言:
: 問題簡化就是原PO不願意負擔妹妹的帳單.
是的
在負擔一年後,原po決定不再負擔
: 現況是原PO和先生一個月一人拿一萬出來當家用.
: 可是,這一人一萬到底怎麼用?
: 誰用的多,誰用的少? 不夠用的怎麼補? 用剩的怎麼算?
這就不清楚了
: 家用中額外用來支付先生這邊的有婆婆和小姑有來住時的吃得和用的.
: 婆婆及小姑的電話費, 及可能有的小姑的汽或機車保險.
: 但沒有列出,原PO使用了多少.
: 沒有比較,怎麼知道誰用的多,誰用的少?
: 說不定先生還覺得這每月一萬中扣掉公費,都還有剩
: 剩的錢也不是他在管,有什麼好計較?
家用或許有剩,或許某一方花比較多
但是將家用拿來付兄弟姊妹的個人帳單就奇了
原po都說 先生可以自己去繳錢,而不是拿家用
名不正言不順啊
假設有位太太說:我弟的車險、健保、稅金沒人繳
我拿家用去繳喔
反正家用有剩啊,不給弟弟也只是存起來
請問諸位大德是怎麼看呢?
: 再看看其他的.
: 房子是和先生快結婚前買的, "登記在女方"名下.
: 娘家幫忙出頭期款,但先生每月還一萬.
: 每月繳貸款女方一萬五 , 男方一萬.
: 一個月多繳5000,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這是賺是虧?
: 再細看一下,
: 假使頭期款兩成 (貸款貸到緊繃80%) , 那麼男方總共會付20% + 1/2.5 * 80 = 52%
: 女方則是 1.5 / 2.5 * 80 =48%
: 如果頭期款是3成 , 那麼男方則是58% ,女方42%.
: 前者每千萬房價中, 男方就多出了20萬.
: 後者每千萬房價中,男方就多出了160萬
: 這問題是這樣的,
: 我們不知道當時買房時有沒有爭執,條件怎麼談的.
: 但以結果來看,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 整篇文中未談持分的規劃.
: 男方做到這樣了,結果原PO跟他算幾千元的帳單.
: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婚後幫忙繳登記在對方名下的房貸?
: 可以接受,先繳了錢再來談持分? 妳老公願意!
: 為什麼這部分不先算清楚?
改不改持分要看夫妻的規劃
最重要的是
不管男方出了多少錢,就算房子不是他的名下
家用為啥要幫兄弟姊妹繳個人帳單呢?
假設有位太太說:我弟的車險、健保、稅金沒人繳
反正我付的房貸比較多喔,也不是我的名字
我就是要拿家用幫弟弟繳錢
請問諸位大德又是怎麼看呢?
是要一碼歸一碼還是打糊塗仗呢?
: 再看幾個邏輯問題:
: 娘家爸媽出頭期款,說是"嫁妝".
: 結果這"嫁妝"登記在自己女兒名下.
: 先生怎麼收? 這根本就不是要給他的阿.
: 這嫁妝二字本身就是在楷油.
: 如果聘金是給自己兒子頭期款,客觀上可以接受?
再看清楚一點
娘家媽媽之所以強調是嫁妝,是為了不讓小倆口還她頭期款
揩什麼油呢?
不讓人家還錢是揩油?
哪國的邏輯?你說說
: 回到問題.
: 一人一萬當家用.
: 先生從中支付妹妹的帳單為什麼會有問題?
: 因為是原PO去付帳的. 因為家用的錢是原PO在支配的
: 從家用中拿錢出來付錢 與從她個人帳戶拿錢出來付帳單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 那麼,我的建議是,要算的這麼清楚.
: 一定要記帳,拆帳.
: 說不定對男方來說覺得一個月一萬很夠了, 混在一起還要被管東管西.
: 誰知道?
: 一個月家用兩萬,夠四個人用.
: 其中婆婆近一年多是住大伯家,小姑是大學生一個禮拜僅回來3~4天.
: 真要算水電瓦斯菜錢是能有多少?
: 如果平常個人花費都各出各的,家用到底要多少?
: 而且,剩的不也原PO自己存下來了嗎?
: 另建議原PO.
: 不是到自己手上的,就都是自己的,不能再吐出來.
: 先生是信任妳,才把錢交給妳管,把房子登記在妳名下.
: 不要讓他認為,他都已經做到這樣了,妳卻把這些當成理所當然.
: 然後眼下的還要跟他明算帳.
你想太多了
原po只拿到家用(一人一萬),拿來付帳單
先生還有私房錢,不然太太不會要求先生自己幫妹妹繳錢
原po哪有不吐錢出來
真不想吐錢出來,就不會付所有人的生活開銷而無怨言
還幫忙繳妹妹一年的手機費、健保費
要扣帽子之前,可以先看清楚狀況嗎?
至於家用兩萬夠四個人用又怎麼樣
家用就可以來繳兄弟姊妹的私人帳單嗎?
假設有位太太說:我弟的車險、健保、稅金沒人繳
我拿家用去繳喔
反正我信任你,讓你運用家用,家用就是要幫弟弟繳錢喔
請問諸位大德又是怎麼看呢?
前面已經幫很多
不要一有意見,就開始嫌人家明算帳
因為真要明算帳的話,自己就得出錢,不爽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