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疑似外遇,並提離婚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7-11 08:50:23
※ 引述《motomotto (珮姬)》之銘言:
: 1. 對於婚姻中發生的問題徵求建議與解決的方法。
: 2. 須明確描述問題的前因後果與現況。
: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們結婚三年來
: 為婆媳及他的工作以致無法出門遊玩,
: 還有我的金錢觀及個性爭吵不休
所以,在他還沒外遇前
你們的感情就已經開始破裂
這一點我覺得你要先認清
不是因為他外遇而不愛你
而是你也早就不愛他了
: 今年開始
: 他不給看手機
: 也把手機鎖碼
: 五月跟我吐一句他在思考他適不適合婚姻
: 我很難過,當下請他到客廳睡,他再也沒有跟我一起睡過
: 手機只要我靠近,他便會緊握在手,不離身
那麼,你為何從今年開始要查勤呢?
還是你原本就有看他手機的習慣呢?
這一點,我覺得你一樣要認清
你早就不愛他了
你只愛你自己
: 六月吵架要跟我離婚,坦承他外遇,喜歡一個女人,就是玩股票認識的,對方是有夫之婦
: ,我哭問做愛了沒
: ,他回"沒有,曖昧而已,都被妳說中,我就是喜歡她,怎樣?" 生活型態改變,愛喝酒,
: 愛跟那群股友出門
: 吵架過後隔天,說請我不要再打電話給他,也不要問他在哪,兩人好聚好散,趁沒有孩子
: ,說對我沒感覺
: 事後也表明說,他沒有外遇,他只是為了氣我。
^^^^^^^^^^^^^^^^^^^^^^^^^^^^^^^^^^^^^^^^^^^^^^
: 7月初他喝醉酒回家,我查了手機,發現他與他朋友的對話裡
: 他跟他朋友要約見面的時間,並說:"那我再問問我女友"
: 對方回:"好"
: 但他朋友知道他有結婚,也認識我
: 也有查到他與那女人在群組裡曖昧的對話,那些話是在我們交往時才會說的話,比如我保
: 護妳之類的
: 隔天,
: 沉不住氣再加上單純以為他朋友會幫我的我
: 加了他朋友的line
: 並試探性的問
: 他朋友回我:我跟他已經沒什麼在聯絡,他也很少打給我,我沒有聽他提起什麼女友
: 但事實是都有通電話,也是一兩天的事
: 我與他朋友對話結束後的一小時
: 我先生line我
: 要求離婚,說我的一舉一動讓他很驚恐
: 我問是甚麼舉動,他回妳自己想
: 還將離婚理由推說個性不合,常常吵架,不想磨合
: 請問,我先生這樣的行為是真的有外遇嗎?
不管他有沒有真的外遇
問題點是你們之間早就已經無法相愛了不是嗎?
: 當然,我個性上的問題也是需要調整
: 我要求他給我機會
: 但是他說
: 妳再怎麼改也挽不回我了
: 態度冷淡惡劣,不回訊息,不告知去哪裡,晚回家,跟婆婆大嫂說要去哪做事,但其實不
: 是,一直在撒謊,一直故意找我碴,故意挑起我情緒,以讓他有理由把我逼退
: 甚至會惡人告狀,告狀婆婆跟我媽媽,讓他更有理由說服她們他的決定是對的
: 雖然現在已經在談離婚了
: 但是想知道這些舉動及行為是不是呢?
總歸一句,不管他有沒有外遇
你們的婚姻感情早就已經無法繼續下去了
就算他沒有外遇,他一直說是你個性有問題
你就會改嗎?
不會吧!
這就是一直以來兩人不斷爭吵的原因不是嗎?
你現在會說想改,是因為你發現你失去了你的東西
你發現有人想搶你的東西
你.只.是.不.甘.心.而.已
就算現在不離婚,兩人貌似和解繼續婚姻
問題依然不會解決
那麼,就趁現在放彼此一馬吧!
你們都能有重新開始的人生
以上,是要你先解開自己的心結
被背叛的人最大的痛苦就在於
質疑是不是自己的問題,因為,你無法明白對方在想什麼
而這一切的發生,又都是為什麼?
不用去想,發生就是發生了
事後的一切原因都只是用來安慰與逃避良心的藉口
那麼,決定離婚了
重點就在於財產要怎麼談吧!
: 現在我家人意思是,不找律師,直接離婚,房子給他,拿回本金,直接走人,畢竟婆婆一
: 再保證他兒子不會外遇,不會做出對不起我的事,我也沒有證據,只好不提。
我說啊,離婚這檔事,最麻煩的就是財產釐清
怎麼能不找律師呢?
並不是誰有錯誰外遇才要找律師要提起訴訟什麼的
而是搞清楚每個人的權利啊!
光是這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
頭期款、貸款是誰出的,房子是誰的名字
算法就非常不同,不找律師自己和解?
未來發現自己算錯虧了會搥胸頓足的
: 我想知道會怎麼後悔,讓我不那麼痛苦
不離你就不痛苦?
那只是表面維持了你的自尊心罷了
你不想背婚姻失敗的名
但離婚無所謂失不失敗,而是重新開始的機會
尤其沒小孩,真是單純太多了!!
: 謝謝大家,我是沒有纏著不放,我只是想再針對他說的試試看,是直到我找到一些對話紀
: 錄才恍然大悟,現在是決定離婚了!
請參照我前面說的
最重要的是認清你自己的感覺
: 是的,是我自己把他推向外的
就說不要把問題歸咎於自己身上
而且就你的描述,你不是把他推向外,而是想將他不斷往內拉,才造成反感
: 推 happysad: 我好奇不能告那女的妨礙家庭嗎? 07/10 13:28
: 沒有證據。
何止沒有證據,看起來還像是你老公自作多情呢
對方是有夫之婦,真有證據對方丈夫也會告你老公啊
真要做什麼,直接找上對方丈夫討論就可以蒐集證據了
要真沒什麼,你老公也無法再和那女的聯絡了
只不過,這麼做對你並沒有助益
: 我只是希望他能夠給我安全感,我不知道後來我做了甚麼事讓他很討厭,也許是咄咄逼人
光是會看對方手機查勤這一點
就已經是很多男人的地雷了
: 謝謝大家,我知道了,我也承認我的確以為還有可以改變的空間,但是真的是直到我發現
: 了對話紀錄,才恍然大悟;還有他那非常可怕的態度,我實在受不了,才告知我父母他要
: 離婚,至少我知道,我不是單純因為個性不合而被提離婚,但是他不應該在還沒結束一段
: 婚姻前就搞外遇,這是非常不忠誠,也不守信用的。大家給的建議我都明白,我會好好過
: 自己,讓生活更好
不要再騙自己了
就算沒有外遇,你們的問題依然存在
只不過現在你可以把一切問題歸咎到對方不忠之上
讓自己好過點而已
要是最後發現真的都沒什麼,你就能接受已經不愛的事實嗎?
個性不合就是個性不合
要不然不會說相愛容易相處難
: 我知道,我個性的問題,但是他平常在吵架時也從未示軟,會逼得我歇斯底里,而無法有
: 任何共識。
: 當天當我提出他去客廳睡時,他是很開心的跑去外面的。
: 不過打擾朋友這塊,是我真的很想知道事實,才會打擾他朋友,也有跟他朋友道歉的。
打擾朋友很明顯是最後一根稻草,不要再想挽回了
: 他的確緊咬我個性不放,但是他自己在應對上的確也有問題,我媽媽與他對談時也看出他
: 的問題癥結,以至於我會無法與他磨合成一個共識。雖已過去,但不愛是事實,只是覺得
: 今天他可以如此翻臉不認人,真的很心灰意冷。
個性不合就是個性不合
你們兩人就是無法在一起,因為你們彼此都不想溝通
只想指責對方的問題所在
: 推 erining: 離婚 然後改變自己 07/11 00:42
: 謝謝妳,我會的(^_-)
說真的,不需要
找一個你能夠全然信任,並且接納你的人
你就會發現你自己已經改變了,變得自己也喜歡自己
而不是為了讓別人喜歡,自己卻討厭自己起來
: 他堅持要我們給120萬才要走……不然就是他給120萬,當初的本金加上20萬家具錢,意思
: 離婚他不拿半毛錢這樣。我有嗆他你沒錢離什麼婚,他說那就耗啊!繼續誰也不理誰這樣
: 。
既然他不急,表示他的外遇根本也真的只是曖昧(還可能自以為)
條件無法接受,又不找律師一起談
那就耗著啊,你自己過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最好是過得快快樂樂多采多姿
不把他當一回事,最後看看是誰會跑過來示好
: 還有,他想要房子,所以他向婆婆矢口否認他外遇,不過語氣很心虛,很小聲。
說真的,都吵到要離婚了
你管他家人怎麼想,就算真的外遇,婆婆也是站他那邊的
正因為如此,要談財產分配,更要請律師!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7-11 09:15:00
推這篇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6-07-11 09:28:00
推這篇啊,死心找律師離婚才是正解
作者: luvchampion   2016-07-11 09:30:00
推~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6-07-11 09:35:00
找到能夠全然接納自己的人後會發現自己已經改變、喜歡自己那段寫得好好!!!
作者: motomotto (珮姬)   2016-07-11 09:49:00
謝謝妳的分析及建言,看來我應該好好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才是啊!
作者: petitchou (啾)   2016-07-11 10:01:00
推!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6-07-11 10:05:00
本篇正解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6-07-11 10:12:00
一個巴掌拍不響....
作者: kidd0508 (小刀)   2016-07-11 10:18:00
推這一篇 非常精闢! 大推++
作者: ling1010   2016-07-11 10:33:00
大推這篇!!!?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7-11 10:37:00
推,中肯
作者: friendegg (☆橘☆)   2016-07-11 10:57:00
推。中肯
作者: CBNN (草原)   2016-07-11 11:59:00
推,沒有小孩都好辦
作者: Lovhamburger (Hamburger)   2016-07-11 12:22:00
看到這篇文章突然想到梁靜茹的「第三者」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07-11 12:23:00
推,中肯
作者: tingstart   2016-07-11 14:31:00
太中肯
作者: nianiami (孃孃米)   2016-07-11 14:36:00
推這篇!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7-11 14:45:00
大推 誰急誰籌碼少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6-07-11 15:48:00
推。外遇沒證據就不是重點。想財產分配比較實際
作者: afria (阿法)   2016-07-11 15:49:00
作者: ciju   2016-07-11 17:43:00
作者: starsue1429 (wolf)   2016-07-11 19:46:00
見解精闢!中肯推
作者: xulu0 (miss)   2016-07-11 20:14:00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6-07-11 22:04:00
作者: s8534149 (s8534149)   2016-07-11 23:04:00
推!
作者: yowang77113 (又王)   2016-07-11 23:27:00
超級推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07-12 08:13:00
推這篇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16-07-12 10:00:00
我也想到那首第三者~!
作者: mimiandvivi (maiya)   2016-07-12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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