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難解的問題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01-21 04:23:20
原po回文有說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祖產
十之八九是祭祀公業
祭祀公業有派下權者僅男系子孫
女性子孫限未出嫁者或已出嫁招有贅父者
看樣子原po所謂當初講好的條件
就是老公入贅
衍生影響小孩從母姓不說
老公必須改拜女方家祖先
這對公婆而言,恐怕是難以接受
現在祭祀公業的土地很值錢
尤其是台北市,可高達數百億
連軍宅教母都想插一手
原po不願說清楚
我猜可能是很知名的祭祀公業
怕大家一猜就中
想要處分祭祀公業,真正吃到這塊肉
通常都會伴隨無止盡的官司
講個也是祭祀公業的八掛
蔡姓前國大代表為了兒子選台北市議員
掏空祭祀公業五億元的現金
兒子雖然選上,但下屆就因為賄選入監
而國代本人訴訟纏身不說,最後癌症去世,令人不勝唏噓
一切順其自然,男方不願意
妳又怎知不是妳們家祖先的意思
再怎麼說家庭的完整,永遠比祖先的財產重要
怎有死者重於生者之理呢?
作者: allfar (請善心人士給我錢賭博XD)   2016-01-21 05:34:00
推 我看原文第一個也是想到祭祀公業
作者: yonyon (yon)   2016-01-21 06:07:00
推最後一段
作者: carolroom (可人)   2016-01-21 06:21:00
最後一段不對,為何不是勸男方?而且先答應後反悔很小人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01-21 06:42:00
男方的確言而無信,但入贅是身分行為,當初縱有白紙黑字協議,判決勝訴亦無法執行。再說硬逼著男方作不甘願的事,女方就得到她想要的圓滿嗎?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6-01-21 06:44:00
問題是之前就答應好的事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01-21 06:46:00
此外不知婚姻是否有登記,離婚後女方既無派下權,婚姻也破裂,兩頭落空,請好好想想啊!原po補充了,就是民間俗稱抽豬母稅的情形,如是這樣,男方就站不住腳了!
作者: viivii (綠色的眼睛)   2016-01-21 08:04:00
婚姻破裂的原因是在於男方態度反覆,婚前信誓旦旦吧,早點說不要,女方也未必會嫁信誓旦旦的人,又怎能維持穩定的人際關係咧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6-01-21 09:08:00
還是無法接受反悔 既然這件事很重要當初答應前怎麼不先深入了解
作者: doggy0919 (安安)   2016-01-21 09:31:00
娘家執著於承諾 刻意忽視這根本不是對孩子沒影響的事小孩很可憐 是因為有那樣的外公、外婆家真正不想讓小孩自己決定的 到底是誰呢?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1-21 09:56:00
最後一段不對 老爸出爾反爾 這種做事心態只會帶壞小孩婆家也出爾反爾 說謊並理所當然的態度 對小孩才糟糕
作者: Cauchy2008   2016-01-21 10:12:00
掏空+賄選 就算做別的行業也會有無止盡的官司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1-21 10:15:00
最後法院見 不知道會如何判~
作者: jase1979   2016-01-21 10:19:00
家庭的完整,永遠比祖先的財產重要..這有甚麼不對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6-01-21 10:22:00
有些板友專門要看好戲的,誰知道安什麼心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1-21 10:28:00
造成家庭不完整的人 是長鼻子小木偶呀
作者: uzing (學歷沒醫德重要)   2016-01-21 10:48:00
原來是祭祀公會 。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1-21 10:55:00
其實女方說詞也反覆阿 怎麼只怪男方
作者: opal (歐波)   2016-01-21 11:23:00
重要的事情怎能為了結婚答應,事後再來不認賬?如果男方不能接受女方當初是不會跟他結婚的,也不會有今日的問題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6-01-21 11:28:00
女方不是說不是入贅了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6-01-21 11:45:00
不用入贅喔,有些是只要與原繼承者同姓的男性即可也有像原原po所說的,只要同姓即可,不分性別
作者: viwa (YA!!)   2016-01-21 12:02:00
既然當地接受,反悔就無立場,畢竟婚前女方就說了,表示非常重視這個
作者: julion555 (Julion)   2016-01-21 12:19:00
老公只是不要離婚理由是他不守信吧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6-01-21 12:46:00
祖宗太遜了 第一次知道有這種事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6-01-21 15:22:00
呵呵,護航嘴臉就是那樣
作者: collean (阿欣)   2016-01-21 16:22:00
我認為這已經不是祖先的財產了,而是傳承對有些人而言 家族傳承比家庭重要,只是我們不能理解罷了
作者: episold (episold)   2016-01-22 15:42:00
無論今天協商的是什麼事情,先答應後反悔就是小人真心不能接受的話當初拒絕就好,現在演這齣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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