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如果婚姻版改名媳婦版????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6-03 01:41:52
(只針對這樣的言論,非針對個人)
一直以來但凡有論戰之時,就會出現這樣的推文
「婚姻版正名媳婦版」
小的想,凡是強調某一言論的發言者,必然是對於自己的論點有一定的支持
假設,這些推文者是真心地想要婚姻版改名媳婦板好了
那後續的配套措施呢? 人夫們、小姑小叔們、公婆們,究竟該去哪呢?
要另創「不收媳婦的婚姻版」嗎? 還是各自有各自的女婿版、小姑小叔版、公婆版?
分流的如此細,對於討論有幫助嗎?人氣會旺嗎?
那如果這些推文者中有媳婦身分者,是不是要另創「我不是那種媳婦的媳婦版」?
又或者是改名了媳婦板之後,人夫繼續在板上活動,可是他們卻是寄人籬下的狀態?
這樣對於人夫們來說適合嗎? 小姑小叔妯娌連襟呢?
我細想了很多配套措施,但是卻從沒看見這些推文者想認真討論這議題、或是開連署
所以嚷嚷著這些話的人,是真心想要達成自己的理想嗎?
還是,就只是像政黑板民去八卦版酸綠吱、八卦板民去政黑板酸藍蛆?
如果希望版上風氣更好
這樣子的話語,對於版風或是詢問者的求助是沒有幫助的。
BY 回文一直都是很認真的想要提供一點微薄意見給詢問者的人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6-03 01:49:00
沒必要引戰,真的。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6-03 01:50:00
早有過討論也有開過連署,是妳沒跟到 #1IprX8GP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5-06-03 01:52:00
這關妳的婚姻甚麼事??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6-03 02:01:00
現在也沒有限定已婚才能發言,為何要限定身分?
作者: ALENDA   2015-06-03 02:02:00
你是認真發這篇文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6-03 02:44:00
你還嫌最近板上不夠亂是不是噓回來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6-03 05:38:00
就是不想當媳婦還媳婦版要也是女兒版。老婆版。最不需要的身份就是媳婦。
作者: sincery (123)   2015-06-03 06:01:00
你真的很故意也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5-06-03 06:53:00
怎樣的人發怎樣的文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15-06-03 07:07:00
科科
作者: smi1e (smile)   2015-06-03 07:36:00
= =
作者: rainlingQ (貓媽咪)   2015-06-03 08:30:00
神煩,也太針對性了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5-06-03 09:15:00
我真的很不喜歡妳 妳從女版亂到這裡 唯恐天下不亂
作者: iangkor (???)   2015-06-03 09:30:00
我猜想原po只是不喜歡某些人老是把媳婦版掛在嘴上那些人自己要檢討才對如同八卦板上充斥仇女的文 看到新聞主角是女的就見獵心喜三寶三寶的叫 而那些殺人,強姦的新聞有人還檢討被害者有時真的覺得大環境男女對立 彼此觀念是不是都很不成熟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6-03 09:39:00
...........有話可以直說吧 幹嘛還要拐這麼大的彎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06-03 10:44:00
人妻人夫版好了XDD
作者: Doralice   2015-06-03 10:56:00
看了版規,本板討論的是「自身婚姻問題」。 如果是小姑對嫂嫂或婆婆對兒媳有想法似乎該算家庭板的範圍家庭板板旨有開放討論與姻親間的相處磨擦
作者: proenza (Schouler)   2015-06-03 11:23:00
XDDDDDD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5-06-03 11:31:00
這ID水準我熟的 跟某N某Y有得拼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6-03 11:45:00
誰跟你熟
作者: yien (菲比)   2015-06-03 12:05:00
我記得當初會講要改名是因為很多人會酸這裡是媳婦版(我也愛酸xddd)u大當初的用意是如果改名那我們這些酸酸就可以閉嘴,然後也能讓討論可以更順利的進行這樣,用意不壞的~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5-06-03 12:15:00
戰將不意外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6-03 12:42:00
======全串禁止回文======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5-06-03 12:46:00
當然不能改,期待10年後婆媳在婚姻版大混戰
作者: papapapillon (搖頭,微笑,擁抱:D)   2015-06-03 13:03:00
你的說法實際上是先圈起媳婦做為戰點,卻不知其他媳婦們是把婚姻的所有人都納入。所以你才是那個畫地自限,投射自我的人
作者: vincehuang (小郎君)   2015-06-03 16:19:00
此ID不意外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5-06-04 15:02:00
原來如此
作者: Creolophus (蘑菇)   2015-06-10 15:45:00
呵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