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婆有苦難言,我好心疼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03-25 12:59:37
先給你老婆及老婆的姐姐拍拍~
整個故事看下來,我覺得你老婆的姐姐最可憐
照顧臥病在床的親人身心壓力很大,還要承受父親的情緒,並且賠上自己未來工作能力
我猜測你們小家庭的狀況是因為目前只有你有收入,替代役薪資又不高
(查了一下給薪標準,學士只有6K、碩士11K)
所以如果你們沒有燒自己的存款,你們小家庭目前的實質狀況就是在給你的原生家庭養
那老婆(及你)包下你家所有的家事,對你父母、姐姐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
因為你都還沒退伍,我猜你們都還很年輕,自己根本沒什麼存款
所以現階段,你的原生家庭是你們小家庭的金主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可以理解你會在意原生家庭的看法,並且也不得不一定要在意金主看法
但原生家庭以外的人,你真的可以不要理他們
如果原生家庭好相處,那在這種情況下不得不低頭也還好
可是難又難在,令堂及令姐控制慾又強(看起來似乎連你自己也受不了)
你太太要顧小的,她自己的母親又臥病在床,這些情境就讓她不會太好過了
這時又來了個不得不低頭的婆婆及大姑,可能有時會令人爆炸吧...
你們小家庭的狀況,也許在你退伍後會改善些
但是你年底才退伍,你們還有一段時間要撐
而你退伍後,如果單薪撐的起自己在外租屋及養2大1小的開銷嗎?
如果雙薪,你太太的薪資跟保母的薪資差異大嗎?
再來說說你太太的原生家庭
你太太的姐姐應該整個壓力會很大,長期在家照護,以後可能工作也不好找
時間拖久了,以後再度就業可以找的可能就是一些低薪的工作了
所以你太太的姐姐是在賠上現在的快樂及未來的發展
而且你岳父也沒說錯,如果他倒了,這個家就完了
到時問題會更棘手,會不會變成有2個老的要照顧,但卻沒任何經濟來源?
你及你太太的狀況根本不可能救援到他們
以上是我所看到(及腦補)你們的難處及未來的風險
基於這些分析,給你一些建議:
1.太太搬回娘家住,並且邊找工作,邊申請外勞
  申請外勞的時間約需要3個月,你們就算現在申請,也要7月外勞才會進駐。這段時間
你大姨子可以先找工作,有適合的就先上班;太太也可以邊找,但先講明外勞來了後才去
上班。
  這樣處理的好處有:
  A. 你太太可以遠離掌控慾強的婆婆及大姑
  B. 1個大人顧老的、1個大人顧小的 vs. 2個大人顧1老1小,還是後者會比較輕鬆,
    因為可以彼此替代喘息。而且有小的在比較能cover面對老病的死氣沉沉,看著小
    的成長,會給一個家庭帶來希望和朝氣。
  C. 太太和大姨都不用賠上未來的發展
  D. 外勞來了後可以幫忙照顧老的跟小的:外勞申請的積分量表中,老病及有幼孩要照
    顧都是積分項,但因為外勞又分家庭看護及家庭幫傭,請仲介幫你們留意一下,要
    怎樣申請是可以一個外勞顧老的又顧小的(我這是指合乎法律,實務上是大部分人
    外勞來了要怎麼用就隨雇主用)。依照你所形容的岳母狀況,我想外勞應該有足夠
    的餘裕可以顧小的。
  E. 降低經濟風險:你太太的原生家庭不會只靠岳丈,你家不會只靠你;只是如果要外
    勞顧老的又顧小的,也許你太太要出的錢要比1/3還多比較好,但再怎樣還是比請
    保母便宜。
  而你太太搬回娘家後,看可不可以岳丈原來給大姨子的15K,在外勞來之前,大姨未出
外工作時,5K分你太太;大姨出外工作後,15K完全轉移到你太太。這樣加上你6K的替代役
薪資,應該夠你太太及小孩生活。而在你退伍前,看要不要先當假日夫妻,平日你還是回
家吃飯過夜(我猜你們現在的狀況應該不用給孝親費、生活費吧?根本無法給啊),這樣
無形中就把你所需的生活費轉嫁到你原生家庭上,這是個不好但不得不的作法,因為你們
錢就是只有這麼多,只能先啃老,待退伍工作後再回報了。
  至於你退伍工作後,再看你們小家庭的整體收入狀況,看要不要在娘家附近租房,這
樣平常白天就有外勞可以幫忙帶小孩,也可以每天看一下岳母的狀況。
  而整個對你父母的說法,就可以說成:太太回娘家有錢賺、住娘家租娘家附近有外勞
可以幫忙顧小孩,這樣或許你父母可能可以接受吧...
2.岳母的房子賣掉
  不管岳母的房子如何處置,你都不能跳出來說話,但可以跟你太太一起分析討論—以
站在幫忙分析提供資訊的角度去討論,但不主導或強烈建議太太該怎麼做。我個人是建議
賣掉啦,可以從2個層面來看:
  A. 房價會再漲嗎?我是認為目前是高點了,我不曉得你所在的區域,但依你說一棟房
    子300萬,不論是一棟或一間,我想300萬的區域可能沒什麼再漲的空間。
  B. 以後會比現在更拮据嗎?現在很有可能是太太的原生家庭經濟最拮据的時候,如果
    以後經濟會更好,為何要把賣房後的現金挹注留到未來?當然可能以後會有某種狀
    況經濟會比現在更糟,不過我不想觸霉頭,我想你應該知道是哪種狀況,可以評估
    看看發生的機率。
  我是認為只有在A及B兩者都成立的情況下,現在才有留房子的需要。如果以後房價會
再漲,經濟更拮据,當然是希望在經濟更拮据時有更多資金挹注,但可惜我們都不會算命
無法在現在確定2種情境是否會成立。
  而只要A或B其中一種不成立,房子留到以後再賣或甚至留給子孫,它的效用都沒有比
現在賣掉更大。
  最後也給你一個拍拍啦,生活很辛苦,撐著點,好好處理未來會更好的~
作者: Cocomi0618 (嘟嘟寶貝媽咪愛妮~)   2015-03-25 13:20:00
推用心!思路清晰~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5 13:21:00
身為專業人員,原po家的情況不可能請一個外勞同時合法照顧老人又照顧小孩。能夠這樣做的只有生雙胞胎以上的多胞胎家庭再者,就算不是外勞,一般人都無法又看護失明者又照顧嬰兒24小時,除非小嬰兒長大到能溝通、會走路、會自己吃飯雖然你有考慮到合法使用,但你覺得外勞有餘裕是否太天真了只能說沒顧過剛出生小孩的人都把事情想得很簡單呀....(唉就算運氣好非法使用不被抓,外勞又有餘裕,但照顧品質呢?
作者: ginagi (往幸福邁進)   2015-03-25 14:16:00
推此PO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5-03-25 15:32:00
真用心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5 15:34:00
所以你沒看清楚我說的。這不是仲介好好處理,而是無法合法再者,你說又有幾個保母是只顧一個小的?這表示你真的沒顧過新生兒才會說這種話。大家都成年人,都看得出來只有照顧母親外勞當然會有餘裕,可是這不代表這種餘裕多到可以照顧新生兒這也就是為什麼法規不會讓外勞"合法"同時照顧病人及新生兒頂多開放讓雙胞胎+80歲以上老人的家庭申請外籍幫傭不知道為什麼,你原文寫得很好,我也很同意你的分析但是你推文補充的文字卻讓我覺得你有點把看護這件事看簡單了同時把認真專業工作的外勞都一併看輕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5-03-25 16:25:00
我覺得你有點像慣老闆 外勞死命操下去?跟保姆相提並論?這是看護+保姆了吧= =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5-03-25 16:30:00
純推b大專業。還有請將心比心。當妳一人離鄉背景還要沒有休息的工作,妳受的住嗎?
作者: domotorei (動物太太)   2015-03-25 16:31:00
要外勞照顧新生兒,必須另外申請,就算是仲介,也不能叫外勞同時照顧新生兒&老人,因為這已經「違法」了。跟仲介能不能好好處理,完全無關。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5-03-25 18:54:00
真的很用心針對那個亂噓的,有本事,自己也想一個計畫,只會鬼叫咧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5-03-25 19:28:00
把違法的事當作理所當然,可悲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5-03-25 20:02:00
但妳的補充還是補刀~強調違法了。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5 21:07:00
我很想回你正確的法規,但偏離主題太多就不贅述總之簡單來說就是我推文說的多胞胎家庭才可以請幫傭照顧小孩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03-25 21:10:00
b大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突顯在合法情境下,有可能工作量不合理。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5 21:12:00
並非家裡有3個3歲以下小孩就能申請然後回到主題。原po家有「新生兒」,不是可溝通的「小孩」除非此名新生兒是天使寶寶,兩個月大起天天一覺到天亮不然你的論點基本上就不可行,非工作量的問題 = ="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03-25 21:30:00
b大,可是合法情況下是有可能3個4個月以下寶寶一個外籍幫傭顧耶,而且可能連夜間都要幫忙顧1-3個原po家的到外勞來時至少6個月大,如果原po真的要冒險非法使用外籍看護的話,我是比較建議晚上自己顧小孩,不要勞煩外勞另外偷渡請教一下b大,法令上有沒有規定家庭外勞的日工作時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5 21:36:00
你真的誤會了.... 唉 我有空再回文,先去照顧新生兒(我兒子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03-25 21:36:00
數啊?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5 23:52:00
法令上無規定日工作時數,但有規定須七休一。不過可以申請外勞的狀況只有需要24小時照護的病人和新生兒我說你誤會了的意思是,多胞胎家庭可以申請外勞但不代表外勞要"一個人"顧多胞胎,而是和雇主一起照顧然後你對於照護這件事一直執著在"工作量"事實上,會讓人勞累的並非工作量,而是「時間被切割很零碎」而你說外面保母一次可以顧好幾個,因為他沒顧24小時啊我猜你可能覺得,外勞只是白天分10小時出來顧新生兒讓大家出去工作賺錢累積人生,但是你沒想過原po小孩可能晚上不睡覺或是有睡覺但都只能連續睡個3小時的狀況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03-26 00:20:00
所以我前面有提到,真的要非法使用外勞顧嬰兒的話,晚上還是要自己顧,給外勞喘息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3-26 01:46:00
推認真,但看護工真的不能兼保姆,這跟工作量合不合理沒有關係,而是基本上立法就是意圖防止有人聘雇外籍僱傭同時做看護+幫傭不管病人/老人行動力如何,這都是兩份不同的工作當然違法的人比比皆是,也理解你的立意,但做此建議還是不恰當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5-03-26 03:01:00
那照你說的晚上自己顧,白天去上班,原po老婆何時休息 = =a而且建議非法使用外勞來降低經濟風險的想法真的是"啼笑皆非"隨便一罰就是15萬,而且兩年內累計兩次就不得再合法申請外勞在此強調一下,不要有把外勞當成萬靈丹的心態看護病人和照顧新生兒是兩個不同的專業,別混為一談總覺得說了這麼多,你依然不懂何謂照顧新生兒,我們實在很難講下去.... 原諒我最近24小時照顧我家兒子,詞不達意推了很長的文,不過我初衷是針對你說的請外勞顧一大一小提出不可行並分析之,不是特別說你整篇文章都不可行,希望你能明白。
作者: meegan (bj4)   2015-03-26 09:05:00
推時間切的很碎 另外想問原po 如果你老闆架攝影機看你工作把你上廁所,講話,喝水,看電腦等他認為非工作等事時間切割認定你一天實際上班時間不到3小時 請問你作何感想?我孩子非常天使 每天7:00到家光收拾他的東西就要弄到10:30清洗奶瓶,消毒,燒開水,整理媽媽包,洗澡洗衣服餵睡前奶等..乖的時後放著他自己會玩 番的時後至少我還有父母幫忙照顧老人也是 要一直注意是否有突發狀況等 根本沒有很閒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03-26 12:10:00
我們設監視系統是為了隨時可以確定病人狀況,也從沒跟外勞說你白天常連續滑手機講電話一、二小時之類的,都隨她支配時間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5-03-26 13:17:00
bwl大,對於晚上自己顧,白天去上班,原po老婆何時休息這點,很多職業媽媽也是這樣啊0.0 應該是心理放鬆休息到了
作者: ypurple (夏意識)   2015-03-30 12:01:00
很具體又用心的意見,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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