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發現男友結婚前三天花錢找女人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4-07-16 16:36:27
在logen大推文內提議流掉&留住小孩都有其支持者
我想以現實面來考量:
1. 原po月薪28000,說真的28000要養小孩是可以,但母親要有堅忍心智,sorry!
在原po文內感受不到,只有"好傻好天真"
2. 小孩生下原po父母能提供多少支源?
從文中母親建議停藥,這就是很不智的建議
我決不想讓我女兒帶著餡舉行婚禮,這樣一進門就低人一等
文中女方應該跟男方一起住在原生家庭
女孩未嫁前就常住男友家,女孩雙親應該清楚,卻放任女兒常住
後來還提議停藥懷孕,男方約炮應該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吧?
雙方心知肚明,才想用孩子綁住他
恕我腦補一下: 男 方經濟應該不差,至少比女方好很多,才想全家攀著這個金龜婿吧
3. 男方母親大喊不要小孩3次, 聽到沒? 3次!!!!
通常阿媽都是 疼惜孫子的,媳婦再不合意,孫子還是喜愛的
但人家喊了3次: 不要! 不要! 不要!
你還想生下來親情綁架她們?? 清醒吧!!女孩! 人家根本不在乎你阿
(還是在你父母面前,人家是把妳們全家擺在多低地位置,連個臉面都不留了)
4. 你的同居條款比海豚會轉彎還神奇,去哪想到這種自虐條款?
依你這種三立八點檔的做法,小孩能正常快樂成長?? sorry! 我打問號
我講的很直白,原po我只希望你好好想想,放生那個男人,也饒過自己
你還年輕,即時停損都不會太晚,加油!!
※ 引述《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之銘言:
: 我直接建議你打掉不要生
: 1.你不能也不該替這個孩子作決定
: 讓他沒有選擇的狀態下就是一個不完整家庭的孩子
: 雖說很多人說單親家庭還是可以很快樂~云云
: 但是如果還可以選擇
: 為什麼不給他完整家庭的機會?
: 2.這個孩子根本不是在母親充滿愛的狀態生下的
: 先不提有可能你會因為對父親的恨
: 而反射到他身上?
: 生小孩一個重要理由是創造屬於兩人基因的延續
: 你都不愛孩子的爸了還要延續他的基因?
: 如果你覺得重點是這是屬於自己的孩子
: 男方的部分只是借種無妨
: 那去借精不是有更優良男人可選?
: 3.經濟弱勢不用多說了
: 自己想想都知道
作者: theos18 (admission^^)   2014-07-16 16:58:00
你說的對 這女生想用小孩綁人 還想住不用錢..我只能說 女生只會越來越老 沒有愛情 你只會越來不值錢還有 位甚麼要歇斯底里
作者: ytan1155 (小毛)   2014-07-16 17:17:00
不同意二樓的越老越不值錢跟沒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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