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媳婦硬起來之婆家黑了

作者: kellyhsueh (無喵)   2014-07-02 15:58:57
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0
^^^^^^^^^^^^????一頭霧水
潛水許久,鼓起勇氣想與各位分享不一樣的故事 (文長)
與先生交往7年,現結婚已4年多 剛生完一個娃
在準備結婚時,來到婚姻版很認真的把所有文章爬過三輪
思考許多版友所遭遇的困境以及解決的智慧
男方家傳統,女方家也傳統
身為一個在觀念正在交替時代下的女人,也難免遇到大多媳婦會面對的問題
在結婚前幾個月,先生很不幸的遇到被裁員的窘境
所幸我們是雙薪家庭,我告訴先生"沒關係,時機不好家的責任我先扛了"
但籌備婚禮還是需要錢,先生告知他有一筆7位數的存款(緊急用)在婆婆哪邊
他回來後卻是滿臉苦惱的跟我說,哪筆錢沒了因為婆婆用掉了
怎麼個用掉法? 他的兄弟姊妹結婚時沒錢辦+買了個新房給他們住 就這樣花光光
無言,但錢已花光了 所以就決定用裸婚的方式結婚 (女方家長不爽,但我擋下)
無聘金無金飾無迎娶無餅無蜜月無婚紗 (但他的兄弟姊妹可是來整套)
所以結婚所有費用我出,包括住所房貸裝潢家具小至鍋具棉被
還額外借了7位數給先生去創業 (有簽借據不算利息) 這些婆家都知道,但完全不吭聲
這件事發生後, 我心中的警鈴大響
交往期間,我自認無權過問管他人的財務,我們都是各自負責自己的開銷
除非先生自己開口跟我說,我從不過問他家的財務狀況(就算結婚後我也無權管)
回想過去一起聚餐時,帳單來時他父母家人只會笑瞇瞇等著看誰會買單 (通常是我或先生
然後齊聲說"謝謝XX!!" 拍拍屁股走人~
在結婚前兩個月的一場聚餐中,我去上洗手間回來在包廂門外聽到他父母的對話(他不在場)
"她家裡很有錢父母一定會給她很多房產嫁妝,她自己就有好多台車了"
"她爸建商耶 不知道叫XX(我先生) 去幫手足多要幾間以後大家都可以住一起"
"XX(先生名字)挑了個好對象可以讓他很輕鬆過日子" (這應該是對其他手足說的)
先生去結帳回來看到我站在包廂外臉很臭, 趕緊帶我回家了解狀況
互相坦承後,真是驚人! 原來婆家負債上千萬(被捲款),但公婆已退休想享清福
婆家並不知道我已知情先生存款被用掉+家裡負債的情況
還很白目的在登記結婚前3週來了一封信,語氣委婉但意思如下:
"我兒子現在面臨失業沒錢的困境,身為一個好太太就是要用愛與體貼來包容。"
"我們非常歡迎妳進我們家,以後你就有弟弟妹妹了身為嫂嫂有責任也要包容"
"未來妳生的兒子對我們家族很重要,你們有擔起顧家族的責任"
"你進家門後,我們大家庭就可以一起快樂幸福的生活"
在無法入眠思考整晚後 隔天我約了我的律師,擬了婚前協議書(內容許多這裡的文章)
寄給先生給予超過10天審閱期, 登記結婚前7天他在律師與證人面前毫不猶豫的簽下。
內容呢?
所有財產分開(列財產清單),所有生活費(有列舉)一人一半,家事(有列舉)一人一半,
無權要求與任一方父母或三等親以內親戚同住,
假日及特殊節日(有列舉)無權要求對方陪同參與任何聚會(列舉聚會類型),
宗教信仰無權要求對方,
外遇及精神外遇定義與條款及賠償,
孩子姓名權決定權歸女方,孩子教育/照顧/住哪/語言等等所有決定權歸女方
還有拉哩啦雜一大堆我律師很有遠見的都先進去 洋洋灑灑7大頁
扯嗎? 比扯鈴還扯
但當下我在讀那封信時,我已可預知未來的狀況
"我兒子沒錢養家,你要用愛與體諒來包容他,妳出錢吧"
"生小孩我兒子沒錢,妳要用愛與體諒來包容他,妳出錢吧"
"我們家有財務困難,妳要用愛與體諒來包容,妳出錢吧"
套句許久不見的的婚姻版吉祥物之一的mai大大的話:
阿木~我甘屋架後片~~
後續 90%大致上都被我料中
從登記結婚宴客後我就再也沒見過我先生家的人了 10%是我很意外先生其實支持我
他一周回去兩次探望父母,每次回來就會跟我說他父母又要求他什麼扯事(一起笑笑)
我從不阻止他做他該做的,同道理根據協議書我自己回娘家也不會要求他陪同
特殊節日或要拜拜時(如過年),我的做法是訂張機票去某個國家度假 要來我付錢不來沒差
我照樣上我的班,上我的課,過我的生活,按照我的規劃走
前幾天我剛生完孩子,現在爽爽躺在月子中心休養(懷胎10月+生產+月子也都我自己出錢)
挑了個門禁深嚴的月子中心,給了不准上來探望我的名單 (但可以由先生陪同去看小孩)
才利用休息時間打了這篇。
雖然,戰爭應該現在才正要開始...........
因為我生了個男孩,而且婆家並不知情有什麼婚前協議書。
等他們大發雷霆時,我會跟他們說"請你們用愛與體諒來包容喔 (啾咪)"
非常期待下一戰, 我應該會是 "I'll be back"。感謝收看。
作者: pinkchi (~chi~)   2014-07-02 16:02:00
這樣的婆家 婚前協議依定要的阿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4-07-02 16:03:00
妳好強!!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07-02 16:05:00
我推你,但是....你也要婉轉地幫你老公保留面子
作者: sylvie (小獅子的娘)   2014-07-02 16:06:00
欣賞你~我也覺得女人要自強,不要都用傳統綑綁自己然後又愛抱怨~要就硬起來~不然就接受,給你按讚!
作者: loloface (飽寶)   2014-07-02 16:07:00
你很棒耶!
作者: mumuw (木木)   2014-07-02 16:08:00
恭喜你有一個支持妳的先生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4-07-02 16:08:00
推你的態度 碰到這種婆家 不硬一點會拖著小家庭一起掉坑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7-02 16:09:00
推你 加油!
作者: ginasun (人~)   2014-07-02 16:10:00
推 你好棒!!!
作者: Nicowyaw (你靠腰喔)   2014-07-02 16:10:00
跪著看完這篇
作者: a0955219393 (喵喵)   2014-07-02 16:11:00
女生就是要有這樣的氣魄,我也還沒結婚親戚那邊也很黑。黑自己過的爽就好!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6:12:00
你老公應該在他家也黑了
作者: SnowTear (楊阿琨)   2014-07-02 16:12:00
期待後續發展~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07-02 16:12:00
那不是還好妳有偷聽到,如果你沒有偷聽到呢? 妳先生也刻
作者: sylvie (小獅子的娘)   2014-07-02 16:13:00
F大~我覺得以原PO發文內容來看,她的個性也不是被打著欺負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6:14:00
看來第一行讓很多人誤解了,我去改個加註可以刪掉好了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07-02 16:14:00
我了解,但我不理解的是他先生的心態,他明白婆家的財務
作者: sylvie (小獅子的娘)   2014-07-02 16:14:00
分~應該也會有一場漂亮的戰役~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07-02 16:15:00
也應該瞭解自己的家人會打什麼主意,可是在原po偷聽到之
作者: haneusuda   2014-07-02 16:15:00
超期待婆家知道後的反應 拜託你一定要再發文(跪求)
作者: theofey   2014-07-02 16:16:00
好強!!!推女生真的要有經濟能力!!!
作者: yearndeath (終於說出口。)   2014-07-02 16:19:00
想請問原PO的第二專長是什麼 好厲害喔~
作者: loveustar (loveustar)   2014-07-02 16:21:00
推你,欣賞這樣的女生!
作者: yoyohoho   2014-07-02 16:23:00
妳真的好強!推!
作者: ishinging (全身沒力中~~)   2014-07-02 16:24:00
我比較想認識你的律師...^^
作者: Kenna75 (對自己誠實)   2014-07-02 16:26:00
好強喔!!推理性思考為自己發聲!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6:27:00
你好棒喔~~~希望我的女兒長大跟你一樣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7-02 16:27:00
我想給你10+個讚!!!
作者: dreamslucy (路西)   2014-07-02 16:28:00
感謝分享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6:28:00
弄一個定型化契約 推廣一下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7-02 16:30:00
好強!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7-02 16:30:00
再推你的附註3!有夢想自己去完成,別想仰賴別人。
作者: meegan (bj4)   2014-07-02 16:31:00
很羨慕姓氏可以自主 我們希望孩子從母姓 但娘家媽媽不肯-_-
作者: wayne19   2014-07-02 16:31:00
佩服你!但孩子事情還是雙親決定較好吧
作者: meegan (bj4)   2014-07-02 16:32:00
說是怕我黑掉 怕先生難做人 已經黑了 他表示不在意了 唉...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6:32:00
本文收錄精華區
作者: CynthiaLeng   2014-07-02 16:33:00
面子是自己給的。這種情況下先生自己要給自己面子就是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6:34:00
Z-6-28
作者: CynthiaLeng   2014-07-02 16:34:00
擋下自己家人的無理,不然怎麼能有面子
作者: chivast   2014-07-02 16:35:00
好奇 婚前協議書若一方違反時怎麼辦? 有強制效力嗎 或只是宣示效果呢??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7-02 16:35:00
妳家裡有錢,難道也錯了嗎? 哀。。。
作者: maywr5297 (站在我的角度看你的世界)   2014-07-02 16:39:00
chiv大.找律師,專門的律師會跟你說的其實原PO根本不會吃虧的啊,就算不知情碰到惡婆家因為她有本事,我到是覺得他先生很堅強 Orz要擺脫原生家庭束縛不是容易事,不論男女都一樣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6:42:00
因為愛吧 老婆比較重要 要是愛的不夠深 這種協議簽不下去連小孩子的權利都交給女方單方面決定 而不是共同協商這點要我根本做不到 再愛都不想結婚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07-02 16:45:00
其他的不說,這份協議保障了原PO婚後收入不用分一半給先生去填婆家的超級大洞。。。
作者: lemon7242 (檸檬酸)   2014-07-02 16:46:00
推!
作者: beepp (...)   2014-07-02 16:47:00
推原po超理性~我也想問原po的第二專長是什麼?超強~!
作者: f575739 (冰月千影)   2014-07-02 16:49:00
我也想問原PO第2專長...超強的
作者: Lisahola (LisaLisa)   2014-07-02 16:50:00
你很棒!! 推女生要有自己經濟獨立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02 16:52:00
狂推原po,另外我生平最看不起長輩想要靠自家小孩結婚來向對方挖錢,有沒有這麼無恥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6:54:00
所以還是有人要求「門當戶對」啊
作者: kumo0130 (王小毓)   2014-07-02 17:01:00
妳超有種的!讚
作者: btfy (btfy)   2014-07-02 17:03:00
支持你的作法,但覺得你先生很可憐。原生家庭把他當搖錢樹,以至於連小孩姓氏的協商權都喪失了。明明很多事不是他的錯啊
作者: Runty (力量§無限)   2014-07-02 17:04:00
好佩服妳!看完跪拜了
作者: IFnight (開開心心過每一天)   2014-07-02 17:04:00
很好奇婆家中間講了哪些很扯的要求讓你們下飯?
作者: btfy (btfy)   2014-07-02 17:05:00
真的對你很有愛這協議書才簽的下去。
作者: IFnight (開開心心過每一天)   2014-07-02 17:05:00
也想知道那妳都不用見他們家人、他們是何反應呢?
作者: kiema (別再說我笨)   2014-07-02 17:06:00
贊同,自己的成果自己享,自己的屎自己擦,想要什麼就自己去努力獲得
作者: Runty (力量§無限)   2014-07-02 17:08:00
女人經濟獨立才有自由,千萬不要嫌工作煩,有收入才能有尊嚴
作者: pomyopnion (四季)   2014-07-02 17:15:00
好強
作者: duann (蝶)   2014-07-02 17:15:00
我只想知道你老公後來開始上班了嗎?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2 17:16:00
大推這篇 尤其是後面的感想 我也超有同感
作者: duann (蝶)   2014-07-02 17:16:00
簽協議是對的 這世上就是有人貪得無厭想不勞而獲
作者: alvinli (alvin)   2014-07-02 17:17:00
推btfy, 感覺很多事情不是老公的錯, 但是他很愛你所以承擔了...但總覺得原po和老公之間的相處中有哪兒不對勁?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2 17:18:00
女生絕對會要自己賺錢 才能有真正的自由
作者: alvinli (alvin)   2014-07-02 17:18:00
anyway, 祝福原po夫妻永遠一心永遠幸福:)
作者: duann (蝶)   2014-07-02 17:19:00
在附註中的觀念非常正確 我也會這樣教導我的女兒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2 17:20:00
不過原po先生很棒啊 支持太太 他先生工不工作其實不重要跟原po兩人有協調好就好
作者: fairytalee (幸福又快樂)   2014-07-02 17:21:00
原po先生很棒 他是個很值的信賴的牽手
作者: TWkid (蹉跎易逝韶光老)   2014-07-02 17:23:00
推推 期待(???)後續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24:00
不只要賺錢,是要能賺足夠多的錢,多少責任,多少自由
作者: lylith (莉莉絲)   2014-07-02 17:24:00
太強了,你老公一定是上輩子有燒好香!!!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7-02 17:25:00
說真的你其實可以不用嫁有這樣家庭的先生的
作者: peggy0923 (配奇)   2014-07-02 17:27:00
跪著讀完。
作者: new7533   2014-07-02 17:28:00
男方家境太差 又沒什麼羞恥心 以後的路唉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2 17:28:00
我覺得都是命啊 如果原po的先生真的可以這樣包容 這樣幫她擋下壓力 那還是原po的上上選啊難保遇到別人 可以在這種條件下還如此包容?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17:30:00
只有我覺得這是不平等條約嗎?對男方不公平,尤其是小孩教養那段。既然家事什麼都一半,那為什麼小孩教養他不能置喙?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31:00
是不平等,男女對調,應該不少女方無法接受?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17:31:00
你可以不理婆家、可以不被婆家勒索,但你老公是孩子的爸啊
作者: caroline4247   2014-07-02 17:32:00
女生有超強的經濟能力,面對婚姻問題,比較挺的住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32:00
不過先生讓女方全額負擔婚禮,再加上借錢創業,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17:32:00
這種協議,男女對調的話,我想會被噓到翻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32:00
不平等條約 應該都會有其實力差距或歷史背景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33:00
需要靠人提供錢財的, 本來就矮人一截..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4-07-02 17:33:00
可能有溝通過吧~像我婆婆~總是惡搞我女兒(二手菸.糖果)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4-07-02 17:33:00
厲害耶
作者: caroline4247   2014-07-02 17:33:00
但這只是婚姻的開始而已,後續價值觀有待觀察!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2 17:34:00
的確是不平等沒錯 不過原po應該也不至於跟先生都不商量 應該只是為了防止婆家伸手干涉而已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4-07-02 17:34:00
是為了防止這種"常見"的狀況吧~婆家總喜歡幫忙"帶孫子"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34:00
至於不用嫁這樣家庭的先生? 結婚到底是嫁給他還是他們?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34:00
這應該沒什麼商量餘地吧 感覺就實力差距太大 喪權辱國也會簽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2 17:35:00
不然條文要怎麼列才能防止婆家干涉?完全無法控制婆家對先生的操縱啊
作者: godlove421 (fibi)   2014-07-02 17:36:00
愛你!
作者: MisakiCat (四小貓)   2014-07-02 17:36:00
大推,謝謝分享
作者: sleepying (Let It GO!)   2014-07-02 17:36:00
真的很厲害 新時代女性典範! 你的心智也好堅強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36:00
原PO說了 翻文後找律師擬的 給老公幾天「猶豫期」就是單方面擬的條款 老公就是YES or NO能做到這樣 老公應該也是自認 無置喙餘地吧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17:39:00
是啊,感覺就是上對下,債主對欠債的人,而不是夫妻一起打拼
作者: likeastar ( )   2014-07-02 17:39:00
婚前協議兩人ok就行了 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作者: huahae (格子控)   2014-07-02 17:40:00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02 17:40:00
先生可以不簽,不結婚,看來他也有自己的考量吧如果男女對調,女方也有不簽協議書的權利
作者: lan913   2014-07-02 17:42:00
推,靠自己最實在!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43:00
這不太像是「協議」 比較像是「契約」 單方訂的女方給男方10天考慮 只能選擇要不要好奇 如果老公覺得內容不妥 可以要求協商修改嗎只給10天 那10天過後男生還沒考慮好 女生願意等嗎
作者: st342031 (....)   2014-07-02 17:45:00
個人覺得老公也是自保,萬一夫家以為原PO可以幫忙還債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45:00
或者多延個幾天考慮 男方還是沒想透 那怎麼辦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46:00
「婚前協議」的內容 男方的要求在哪裡?
作者: st342031 (....)   2014-07-02 17:47:00
娘家給姊姊坐月子的錢去還賭債,後來姊夫直接阻斷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47:00
這個「協議」 是女方找律師擬好 「寄給」老公的老公只能簽字 或不理會 內容沒有男生的意見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48:00
雙方互換,大概就是先生要求老婆,錢負擔一半,家事一半,
作者: onlyviola   2014-07-02 17:48:00
原PO讚,不過一定要很健康的活很久阿,不然遺產跑不掉
作者: Chizwat   2014-07-02 17:48:00
協議有疑慮就不結啊,這麼簡單.女方有條件找更好的,男方呢
作者: likeastar ( )   2014-07-02 17:48:00
原po又沒有左右先生的決定 契約跟協議也差不了太多
作者: sweetpiano (天橋底下說書的)   2014-07-02 17:49:00
有氣魄 加油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02 17:49:00
好想看那份契約書全文 XDDDD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7:49:00
原PO沒有說審閱期有沒有給予原PO老公協議的空間,大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07-02 17:49:00
這不是不平等條約,男女對調一下來看就知道了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7:50:00
就別腦補了,而且原PO老公都簽了,那代表他也同意阿~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50:00
當然是不平等條約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51:00
但老公收到「律師寄來」而非「共同擬定」 肯簽 也是他的決定男女對調 一樣是不平等條約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17:53:00
男女對調 一樣是不平等條約+1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7:53:00
問題是大家都不知道老公有沒有提出異議&老婆有修改內容怎麼確定一定對老公不公平,說不定老公也覺得很OK呢?公不公平應該是當事人自己覺得的吧@@?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07-02 17:54:00
老公有沒有覺得ok,跟是不是不平等條約兩回事我只好奇如果男女對調,不會被噓到暴可能性是?
作者: Alice5566 (Alice)   2014-07-02 17:54:00
沒看過合約內容是憑什麼說不平等條約呀?
作者: Chizwat   2014-07-02 17:54:00
協議雙方同意就成立.就算不平等.也不用一直在旁喊燒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55:00
老爸都不老爸了 還不平等嗎有沒有女生 願意接受「未來老公」單方決定孩子的一切權利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4-07-02 17:56:00
好強 只好推了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7:56:00
k大的意思是不跟老爸姓,老爸就不是老爸??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4-07-02 17:56:00
讀完了,我老公問我怎麼跪著。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56:00
孩子姓名權決定權歸男方,孩子教育/照顧/住哪/語言等等所有決定權歸男方..........老婆可以接受?
作者: Alice5566 (Alice)   2014-07-02 17:56:00
原po我支持妳! 加油!!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7-02 17:56:00
除了小孩其他也沒不平等~我覺得小孩那邊是要擋婆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07-02 17:56:00
孩子教育/照顧/住哪/語言 老爸不能有任何意見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7-02 17:57:00
如果我有這樣的原生家庭,我會簽吧!
作者: Chizwat   2014-07-02 17:57:00
重點是原PO老公就接受了啊,那還需要去爭甚麼平等不平等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07-02 17:57:00
所以我很好奇,如果改天換個先生上來,由他養家,然後要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57:00
接受了一樣是不平等條約啊 清朝簽了幾十個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57:00
這就是結婚資金以及借錢創業付出的代價啊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7:58:00
換個角度,這位先生未來最多也只需要負擔一半的家庭支出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7-02 17:58:00
但原PO也有借錢婚禮全出(漏看)對男方也不吃虧了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7:59:00
我覺得不能單就協議書內容看耶,今天會定這樣的協議,也是因為有一個極品婆家為前提之下阿@@"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7:59:00
如果今天PO文的這個是男生 不曉得會不會被噓 有關協議內容
作者: lan913   2014-07-02 18:00:00
我覺得原po的作法很好 如果擔心是不平等條約 這不也正是讓雙方看清 這種婚姻是否是自己想要的?醜話說在前頭 總比日後撕破臉好吧!
作者: Chizwat   2014-07-02 18:00:00
如果老婆同意就好啊.當然也完全可以不同意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07-02 18:00:00
所以上面部分網友贊同只要出結婚資金跟一百多萬,就可以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4-07-02 18:00:00
如果要各位老婆放棄小孩決定權,又得付出一半的家庭支出?
作者: shyuan0424 (傻妹)   2014-07-02 18:00:00
作者: cabessa (無)   2014-07-02 18:01:00
我覺得就因為原PO很理性,這協議書只是拿來堵婆家的嘴
作者: rainyparis (艾莉)   2014-07-02 18:01:00
好厲害!!
作者: Chizwat   2014-07-02 18:01:00
我不董這麼多人喊燒是為甚麼,有人逼著你簽嘛??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02:00
理性討論 可以各抒己見啊 你也不是當事人 幹嘛怕別人喊燒
作者: cabessa (無)   2014-07-02 18:02:00
我相信原PO先生是信任原PO,對於所有需要兩人決定的事
作者: cabessa (無)   2014-07-02 18:03:00
原PO還是會跟先生一起討論後才決定的~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04:00
看內文 不是跟老公商量討論後 才決定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8:04:00
其實我覺得,原PO只有列出幾條而已,應該還有其他內容
作者: nola3388 (nola)   2014-07-02 18:04:00
不管其他人說什麼,我很認同原po珍惜自己的觀點
作者: likeastar ( )   2014-07-02 18:04:00
討論這個也沒意義 公不公平也是當事人兩人說了算 在這講破喉嚨也沒有正確答案XD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05:00
那請版主鎖文吧 既然有人覺得是在喊燒 有人覺得討論沒意義幹嘛這樣呢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8:07:00
.........? 鎖文?沒必要吧 本來正反兩邊都可以立論阿
作者: lolybeer (loly)   2014-07-02 18:08:00
看這篇覺得自己家裡的經濟能力真的應該要保密...我身邊有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8:08:00
原PO這樣確實比較強勢,但是有時候白紙黑字說清楚
作者: kero0331 (方向感也太糟了)   2014-07-02 18:08:00
妳真棒(呐喊)
作者: lolybeer (loly)   2014-07-02 18:09:00
一個索性不努力工作想賴女方(他們後來分手) 一個結婚之後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09:00
只是覺得將心比心 今天如果女生比較弱勢 不管經濟或各方面
作者: lapyu (lapyu)   2014-07-02 18:10:00
讚!!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2 18:10:00
Kent大 中國社會男生必須一肩扛起家庭
作者: Gray5588 (Gray)   2014-07-02 18:10:00
讚!!!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10:00
女生會不會覺得 有點委屈 尤其是要放棄孩子的所有權利
作者: psheaven (瑪尼愛我)   2014-07-02 18:10:00
覺得妳好厲害 我也想要經濟這麼獨立!!!
作者: likeastar ( )   2014-07-02 18:11:00
這關係到錢的 我到是很贊成婚前就說清楚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8:11:00
原PO應該只有說"審閱期"但是沒有附註不能協商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11:00
其他條件我是覺得OK 沒意見 但小孩哪部分 我很難想像老公肯
作者: prideq ( )   2014-07-02 18:12:00
作者: linyap (miche)   2014-07-02 18:12:00
好厲害!! 重點自我保護以及對夫妻兩都公平 (拒絕錢坑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12:00
那順序錯了啊 真要協商 該是雙方共同擬定 或各寫一本去商量
作者: Alice5566 (Alice)   2014-07-02 18:12:00
婆家態度本來就有問題呀……
作者: lolybeer (loly)   2014-07-02 18:15:00
如果是一般的窮婆家應該還好 但是婆家很貪婪的話 這樣的協議就很合理吧...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4-07-02 18:15:00
有些推文很奇怪 我就不信遇到一個擺明要挖你家錢的娘家 你會悶不吭聲全部擔下來
作者: pinwai (我是誰)   2014-07-02 18:16:00
推!妳好強 好厲害!!!
作者: lucyhsu (setsuko)   2014-07-02 18:16:00
good job!!
作者: Petitlapins (向前看....)   2014-07-02 18:17:00
大推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17:00
錢歸錢 小孩歸小孩要是娘家貪婪 那要老婆簽下 放棄小孩一切權利 有幾個女人肯又不是離婚監護權的爭奪 連小孩子照顧的決定權 全歸一方 好嗎
作者: barbar99 (abar)   2014-07-02 18:20:00
有七大頁這也只是其中一些,主要一定是極品婆家太可怕!
作者: brendas (cc)   2014-07-02 18:21:00
只有一個字”讚”!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22:00
當然我是很支持婚前協議 儘管手段或內容有些粗暴 方向是對的
作者: glot (吃蘋果的日子)   2014-07-02 18:22:00
Kent怎麼一直侷限在恊譯,如果今天不是有極品婆家,很少人會定這麼嚴格的恊議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23:00
很抱歉 因為我有小孩 我很難理解為什麼會簽到那麼細節
作者: lapyu (lapyu)   2014-07-02 18:23:00
原PO也說了 因為婆家給的那封信講成那樣 不擬協議不行啊啊啊
作者: glot (吃蘋果的日子)   2014-07-02 18:24:00
而且男方還是簽了,就代表他也認同他家的狀況阿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24:00
但協議都簽了 只能吞了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8:25:00
我覺得k大別糾結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只能說原PO夫妻覺得可以這樣的內容是對小家庭最好的,我們也無須幫忙
作者: lapyu (lapyu)   2014-07-02 18:25:00
哪裡有看到"所有權"啦? 腦補喔? 明明就只有生活種種的決定權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25:00
沒事 我不會太糾結 我是個單親爸爸 也沒人跟我搶決定權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4-07-02 18:26:00
男方了解自己的極品家庭.可以把自己存的100萬自動給弟弟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07-02 18:28:00
只是想到 當父母兩人意見不同時 協議都簽了 大概也沒得爭了而子女會不會感受到 這種「氣氛」的差異 也就是爸爸的地位和權威問題 有事情 可以去問爸爸嗎 還是只能去問媽媽我想太多了
作者: nighttears (煙花易冷)   2014-07-02 18:29:00
其實我會把他想成這個協議是一個表面上不讓婆家的問題影響到小朋友的保障耶,畢竟這個婆家實在是太極品了。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7-02 18:33:00
超酷~新一代女人!!!!
作者: barbar99 (abar)   2014-07-02 18:33:00
K大真的不需糾結,我相信他老公應該很清楚他們家庭會干涉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02 18:33:00
以我的認知來說,不平等條約是一方被迫簽下,沒有自主權力
作者: barbar99 (abar)   2014-07-02 18:35:00
到什麼程度!所以才寧可簽的!
作者: buffer0506 (YA)   2014-07-02 18:35:00
如果懷胎10月的苦和生產月子中心的錢都男方負擔,姓氏權歸男方很OK呀!有本事男生自己生呀!別把自己的精子想得太偉大一堆人聽到孩子不能從父姓就跳腳了,有想過女方為了這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02 18:36:00
我看不出男方有被迫簽約的問題,女方沒拿槍逼他簽吧
作者: buffer0506 (YA)   2014-07-02 18:36:00
個小孩付出多少嗎?男方?爽完以後一顆精子這樣?
作者: benoire (愛米喵)   2014-07-02 18:36:00
原po老公應該本來就知道原po的個性並支持他,也了解自己的
作者: lan913   2014-07-02 18:36:00
原po也是想的很遠 萬一真的婚姻有問題 難保夫家不會挾天子以令諸侯 這種例子太多了!
作者: womf (魔獸)   2014-07-02 18:36:00
原PO真好厲害 很適合版友借鏡學習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02 18:37:00
我問過律師,這種單方面的條文不能稱為"協議",協議是雙方共同擬定,才能稱為協議
作者: benoire (愛米喵)   2014-07-02 18:38:00
原生家庭狀況而無奈,才會毫無異議牽字的。真羨慕原po有XXXXXXXX這樣理性且尊重原po的老公。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02 18:40:00
那一方擬定,另一方同意無異議,也不能算協議嗎如果不能算協議,甚至影響法律效力,那原po律師有失職問題
作者: phoebe9256 (肥比冰心)   2014-07-02 18:47:00
推!!!真的是跪著看完這篇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4-07-02 18:48:00
推~ 女人真的要有錢XD
作者: equation (情切切良宵花解語)   2014-07-02 18:49:00
向原po致敬! 好想看那份婚前協議書中列舉的事項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02 18:52:00
雖然不能算協議,但雙方都有簽字,還是有法律效力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7-02 18:52:00
喔喔 瞭解~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02 18:53:00
通常律師避免做白工,都會勸雙方當面坐下來談,免得其中一方列爽爽,另一方不認帳,就很麻煩
作者: camellia4799 (Ava)   2014-07-02 18:55:00
原po也太強!真的要先照顧好自己的小家庭!
作者: gogoting (婷)   2014-07-02 18:56:00
新時代女性!超讚的啦!
作者: usacandy   2014-07-02 18:57:00
想帶知道第二專長+1,現在有女兒好希望她能像妳一樣是堅強自主的女性!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4-07-02 18:57:00
幹得好啊。這種一般人遇到只會哭天搶地,要不然就不結。原po想出這種方法真的太威啦~~~
作者: viwa (YA!!)   2014-07-02 19:02:00
妳好棒
作者: ONLYYUYU (天啊 !~我變媽了)   2014-07-02 19:03:00
有錢真好...(淚奔
作者: a053616 (榭亞)   2014-07-02 19:06:00
妳好強
作者: babycu (Elaine)   2014-07-02 19:09:00
果然經濟自主最重要!現在我跟先生也是雙薪,薪水一樣,互不干涉對方用錢的權力!不要說錢不重要,有錢真的講話比較大聲啊~
作者: kenken7389 (躲躲)   2014-07-02 19:13:00
太強大了 哈哈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2 19:17:00
大推!
作者: chin0659 (lora)   2014-07-02 19:18:00
超強!
作者: kalan (你那邊是晴天)   2014-07-02 19:20:00
很欣賞你,不過也證實有錢的媳婦真的能大聲~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2 19:20:00
然後不懂kent大在戰什麼,先生自知原生家庭狀況,也沒逼他,不想簽可以不要結婚啊,況且這婚前協議的目的本來就在保障不平等的經濟條件因婚姻狀態而成為共同負擔有啥好忿忿不平的
作者: kenken7389 (躲躲)   2014-07-02 19:23:00
這本來就是完全不平等的條約阿 先生面不改色簽 超屌的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2 19:25:00
*不會成為共同負擔
作者: avrillove ((●’▽‘)╯頑張!!!)   2014-07-02 19:26:00
超強!!!!!看完真的要更認真去投資自己的專長了!!!!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7-02 19:27:00
應該說原po老公在婚前被裁員,100萬父母雙手一攤沒有,心就涼
作者: yieh016 (晴兒)   2014-07-02 19:27:00
我也覺得孩子那段是為了預防婆家干涉而立的居多耶…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7-02 19:28:00
了,婚前聚餐,父母打算幫手足跟未婚妻家凹房子住.一封白目信
作者: epoch (NormalTrack)   2014-07-02 19:29:00
"不要仰賴別人完成你的夢想" 我老公婚前跟我講過這句話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4-07-02 19:29:00
讚啦,我愛妳!
作者: epoch (NormalTrack)   2014-07-02 19:30:00
我一直記得也這樣做,從沒因為錢跟老公不愉快,因為我花自己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2 19:30:00
100萬被吞掉,就算是家人也很難接受吧,何況是用在婚宴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2 19:31:00
和買別人的房上!扯爆!
作者: YIHUYAGNIA (牙)   2014-07-02 19:31:00
大推
作者: chiprincess (琪)   2014-07-02 19:38:00
大推!每個女生都應該看!
作者: jaries (豬女的願望)   2014-07-02 19:40:00
不變的真理: 有錢講話就大聲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02 19:40:00
7位數範圍很大耶,100萬到999萬都是7位數範圍
作者: ipower (水姑娘)   2014-07-02 19:45:00
妳太強了!好欣賞~
作者: o0mm0o (o0mm0o)   2014-07-02 19:47:00
這樣的婆家實在是...不過也要原po有錢才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一般人大概只能跟老公吵來吵去,吵得灰頭土臉最後還是要跟消貪的婆家牽扯不斷。
作者: LCHEN (L.CHEN)   2014-07-02 19:49:00
GJ! 加油~大推這篇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4-07-02 19:51:00
真希望這種文章多點~~~
作者: HKfood (來杯香滑奶茶吧)   2014-07-02 19:56:00
原po妳太棒了!負債上千萬的婆家竟然肖想享清福??
作者: MarcusWright (Marcus Wright)   2014-07-02 20:00:00
推,期待後續
作者: S26 (專做破產轉機借殼掏空股)   2014-07-02 20:09:00
有待觀察~~先給箭頭~~~不過看得出先生很愛妳~~要珍惜彼此喔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4-07-02 20:22:00
推,大開眼界!!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4-07-02 20:23:00
妳超強!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07-02 20:26:00
重點還是夫妻雙方同意啊~何必腦補那麼多今天性別對調過來,女方毫無怨言的簽下去也很OK
作者: KMTpartycard (哦哦哦我有黨證我超強)   2014-07-02 20:27:00
我想知道當時為何執意要嫁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07-02 20:27:00
至少醜話說在前頭,踏入婚姻前還可以決定接不接受而不是什麼都不講,默默地等結婚後再迸出一堆要求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4-07-02 20:30:00
協議書後半…反正你跟你老公開心就好~板友看了也開心>.^
作者: ncytc (卡比)   2014-07-02 20:33:00
超讚的女生!
作者: claire0521 (claire)   2014-07-02 20:39:00
想知道原po第二專長啊!!!推女人一定要有經濟能力!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20:41:00
我想知道正要開打的戰爭是什麼?搶孫嗎?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02 20:42:00
看起來~~~有律師很重要!!!
作者: evenyo (慕c)   2014-07-02 20:51:00
原po好棒!!!
作者: wwhd (堅強的孩子)   2014-07-02 20:54:00
這份協議書看似不平等,但原波老公看來很容易被凹,所以應該有保護老公的作用。以後婆家要對小家庭囉唆什麼,他只要兩手一攤說沒有決定權就解決了
作者: ena (伊娜)   2014-07-02 21:08:00
我也大推妳,妳好棒!
作者: hcot (一片空白)   2014-07-02 21:11:00
覺得是用來擋婆家用的+1,原po跟老公自己的小家庭未必會在金錢、家事與小孩的事情上完全照婚前協議來進行。 而是預防婆家不要臉的出招時,有予以抵擋的武器。
作者: kwinner (天花板)   2014-07-02 21:12:00
為什麼kent不直接寄信問原po為什麼版友要一直幫原po回答為什麼阿
作者: siangjun22 (siangjun)   2014-07-02 21:13:00
強者!~ 你的先生也不錯^^ 小家庭要幸福喔!~
作者: Zelma (小清新)   2014-07-02 21:13:00
我也想知道第二專長
作者: shallyisme   2014-07-02 21:17:00
推~
作者: uelinn (uelinn)   2014-07-02 21:19:00
真的對你很佩服!!!你好厲害!!!
作者: strawberrie   2014-07-02 21:22:00
原PO很理性 完全不覺得對先生有什麼不公平的 原PO並沒
作者: neuralandre (七彩喇叭手)   2014-07-02 21:23:00
我也想簽婚前協議書 不過我是男的 很有參考價值
作者: strawberrie   2014-07-02 21:23:00
有逼迫先生簽這份協議書 先生有意見可以要求更改甚至不簽都沒問題 男女倒過來也一樣 不能接受就不要結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02 21:27:00
你真的很有GUTS也不貪心!!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2014-07-02 21:29:00
你好帥,期待後續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7-02 21:33:00
好令人懷念的文風啊,第一篇文就挑本板發,有夠榮幸的
作者: angei79725   2014-07-02 21:41:00
支持你!超棒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4-07-02 21:47:00
很好奇第二專長是什麼
作者: besilence (暱 稱...想不出來...)   2014-07-02 21:51:00
想知道第二專長+1,原PO好棒!
作者: belldany (QQ跑得快)   2014-07-02 21:59:00
我猜第二專長是包租婆或是房屋仲介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14-07-02 22:03:00
呵呵...太強勢了...妳這樣婚姻可以撐多久
作者: sunnyC (為什麼這麼好笑)   2014-07-02 22:12:00
好精采,原PO婆家超可怕
作者: sevenloves (秘密)   2014-07-02 22:12:00
太欣賞你了!!!!!!!!!!!!讚啦
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2014-07-02 22:12:00
所以你到底為什麼要嫁他?
作者: flamedevil (韓哥 不要哭~~~Q_Q)   2014-07-02 22:13:00
好奇原po從事啥行業說~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14-07-02 22:18:00
好 屌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4-07-02 22:18:00
我也很好奇~為何妳婚前就知道會有什麼情況,還要嫁給妳老公
作者: niluku (幸福是什麼..)   2014-07-02 22:28:00
推你很棒,也有個很讚的老公,加油^^
作者: raindayla (鐵馬少女)   2014-07-02 22:28:00
太厲害了 可以分享第二專長嗎 ><
作者: eva19452002 (^^)   2014-07-02 22:31:00
第二專長應該是跟房地產有關+1
作者: SAKAKO (*小喵*)   2014-07-02 22:32:00
好奇第二專長+1
作者: irisFalling (智杖)   2014-07-02 22:38:00
協議書再怎麼不平等 老公願意簽就結案人生就是不斷衡量輕重 下決定 願賭服輸這樣吧
作者: gati (團購進度請Q我)   2014-07-02 22:53:00
其實有時候這種協定有其必要性,我遇過一個case,女方薪水應跟原PO差不多或是更高些,與男友結婚半年需離婚(男方有問題)原本男方是同意的,但是"婆家"貪圖女方收入,要求離婚要分財產(女方收入壓倒性高過男方太多),若有婚前協議,早離成了最後就始委託律師處理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7-02 23:03:00
媳婦們看到這種故事就集體高潮惹,以前也有某人專發這種文
作者: sallly520 (念麟)   2014-07-02 23:03:00
推一個!想法很棒!
作者: kidoradult (大豬小豬肉一盤)   2014-07-02 23:20:00
真懷念的文筆
作者: irisFalling (智杖)   2014-07-02 23:21:00
杜撰?世界那麼多人 一定有人做得到只是也要反問自己有沒有本事而已或者自己根本不在那族群 總有人就賺的比我三輩子多XD
作者: amalea5 (amalea5)   2014-07-02 23:31:00
想知道原po第二專長+推女人要有經濟能力-靠自己最實在
作者: yonyon (yon)   2014-07-02 23:38:00
推!!!好奇第二專長是什麼
作者: Minervus   2014-07-02 23:38:00
妳是我的偶像!!!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4-07-02 23:39:00
看似厲害...其實內心充滿恐懼....祝福原po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2 23:45:00
協議書夫妻間沒意見就好,旁人也毋須批評也很欣賞原po化被動為主動的態度,當大部分的人擔心在婆家是否為黑媳婦時,原po思考的反而是婆家在自己心中是否為黑婆家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4-07-02 23:48:00
講出來就會被巷頭巷尾評論啦...批評是一定會發生的....無論是婆家或是原po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2 23:50:00
同意3~ 而且小孩的姓只寫說決定權歸女方 也不是說跟女方姓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4-07-02 23:54:00
我婚前就把新店房子登記買在我現在老婆名下...家人一直罵我我沒多說甚麼...因為相信我老婆...當然老人家希望大家愛烏及屋...不過這年頭大家都自顧不暇
作者: paopaotw (pao)   2014-07-03 00:03:00
我同意 kent..的確是不平等..難道有個貪財的父母就得喪失關於小孩的所有決定權嗎? 這兩回事吧老公是孩子的爸爸 卻無權決定孩子的事 難道是提供精子的機器嗎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4-07-03 00:19:00
喔買尬,看到包廂那段我都快炸掉了......
作者: qthsin   2014-07-03 00:26:00
這篇不推不行了
作者: QQKING (積掰榮)   2014-07-03 00:27:00
期待你下ㄧ篇 太強了~~~~~~~~~~~~~~~~~~~~~~~~
作者: smallpiptt (小屁)   2014-07-03 00:38:00
超強!!!面對這種婆家,非常手段是必要的,我很佩服你的做法
作者: o0mm0o (o0mm0o)   2014-07-03 00:39:00
協議是寫說決定權歸女方,你怎知女方不會和老公討論之後做決定?這協議書很明顯是為了防婆家吃人夠夠而訂的,如果女方對老公如此不好,怎麼會老公付不出結婚的錢,以及需要創業的錢都由女方支持呢?
作者: QQKING (積掰榮)   2014-07-03 00:46:00
男生家這種條件娶的到老婆就要偷笑了 何況老婆這麼會賺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4-07-03 00:49:00
到底別人的協議,在旁邊喊燒是為哪樁?XD
作者: aileenyaung (The KEY)   2014-07-03 00:50:00
好厲害 我也想進修 可以請您推薦學什麽好嗎 謝謝
作者: yihsuan1120 (yihsuan)   2014-07-03 00:54:00
推~!
作者: Ephraim (Ephraim)   2014-07-03 01:09:00
不過文中有說婆家到現在還不知這份協議書的存在, 不知道這幾年婚姻中的各種婆家狀況, 先生是怎麼擋下來的? 真想知道
作者: ellemichelle (謝謝你愛我)   2014-07-03 01:11:00
我也想知道第二專長是什麼!!
作者: fellboy (門外漢)   2014-07-03 01:26:00
小孩那段妳憑什麼?因為錢多可以砸死人嗎
作者: OverRed (天線姥姥)   2014-07-03 01:29:00
超過200k的第二專長是什麼呀?期待續集 看這種文章真的大塊人心 婆家真是個禮義廉
作者: pi228 (小P)   2014-07-03 01:33:00
小孩跟媽姓很好 才不會被當工具連先生都同意想必夫家內容很可怕
作者: vivi33   2014-07-03 01:39:00
好想知道原PO第二專長是什麼+1
作者: buttercrab   2014-07-03 02:03:00
對於你的強勢有主見 感到敬佩 但是也想提醒你婆家那邊怎麼離譜你可以不見面不往來 但是因為你的經濟強勢而影響到婚姻中的地位不平等我覺得時間一久 可能會有一些後遺症 只是可能啦你說得戰爭 我認為根本沒人打得贏你 至少現在是這樣但是輸贏這種事情 很難講 我覺得你不能用協議『壓住』具體地說 很多項目可能『女方決定』改『雙方共同決定』會比較好 實際上你是強勢 協議怎麼寫你都有影響力但是這樣明文寫出來 只會讓看得人刺眼 徒增話柄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4-07-03 02:17:00
人家老公都簽了才結婚的,不知道在旁邊喊什麼燒+1
作者: buttercrab   2014-07-03 02:22:00
關於抵擋婆家的武器 根本用不著協議書 原po已經有了就是她的自信與主見 還用不必靠婆家的能力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4-07-03 02:29:00
老實說強勢的一方擬這個叫對方簽也不是沒有男方的例子想想那霸氣的郭董 梅開二度的時候沒有擬婚前???少騙了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4-07-03 02:30:00
太強了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02:37:00
只有我覺得有錢人簽婚前協議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就算對方家庭善良可親,只要夫妻財力相差太大,就一定要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傷情歌? ? )   2014-07-03 02:39:00
「經濟強勢而影響婚姻地位中的不平等」角色對調 這種情形長久以來就像空氣一樣存在街頭巷尾 怎麼男女一旦互換就變成爭議?另外少部份人認為合約簽訂不等同協議這件事 慣例上合約訂定本來就是先由一方草擬內容 提出後經過雙方協商修改為定稿 簽約成立 協議後雙方簽訂的內容就是契約這個邏輯很難懂嗎!? 男方不修改內容選擇全吞這是他 衡量後的選擇 有人拿槍逼他簽才需要替他抱不平吧!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02:40:00
找律師簽婚前協議。其實普通夫妻也可以簽,不過台灣目前還沒有這種習俗。
作者: buttercrab   2014-07-03 02:44:00
我不同意Rosso的看法 現在這種情勢 就算協議再誇張一點我相信老公也會含笑簽下去 不簽可能立馬被抽銀根我認為現今存在於街頭巷尾的不平等要努力調整但是對於這種立場反轉式的協議也難以喝采你不能說以前都是你打我 所以現在我打你是對的
作者: cordies (明天帶你去看戲)   2014-07-03 02:49:00
其實滿贊同kent大的 如果孩子怎麼教育完全只能由媽媽決定那要爸爸幹嘛 爸爸只是被動參與 如果改成父母之外的第三人不得干涉 你想會不會好一點
作者: buttercrab   2014-07-03 02:51:00
男方簽這個協議心裡到底如何想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是他我只能用我自己設身處地去想 我對於這些事不能干涉
作者: nagano933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2014-07-03 02:51:00
父母外第三人太好鑽空子,只要爸爸堅稱是他的意思就好
作者: buttercrab   2014-07-03 02:52:00
會感覺到很鱉屈 但是礙於現況又不能說什麼...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傷情歌? ? )   2014-07-03 02:52:00
buttercrab 你要接受有些人是想被錢打的這件事
作者: buttercrab   2014-07-03 02:53:00
想必是如此 所以我推文說了 輸贏很難講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4-07-03 02:53:00
應該是有爭執的時候最終決定權是媽媽吧 爸爸也可以積極的參與啊 對小孩好的 女方何必打槍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02:54:00
其實一般夫妻也能簽婚前協議,但是沒錢的人沒有籌碼玩
作者: lucy07030703 (姐怕看牙~)   2014-07-03 03:10:00
強。我跪了
作者: ALENDA   2014-07-03 03:57:00
極品公婆,有時候愛到了只能挖濠溝設防火牆,防禦型自衛沒什麼對錯,如果醜話先說反而能守護幾十年婚姻沒什麼不好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03 04:18:00
協議這樣寫 實際當事人怎麼做可能是另一回事阿 協議只是醜話說在前而已 要真的鬧翻才拿協議出來吧
作者: jessiek (JessK)   2014-07-03 04:41:00
很合理 對付惡人就要用峻法 且當初先生隱瞞不說更不公平
作者: wow527 (水)   2014-07-03 04:58:00
推 非常合理
作者: jessiek (JessK)   2014-07-03 05:06:00
如沒硬起來不是被婆家有機可乘 防患於未然且是已知的未然說不定先生就是喜歡原po強勢 幫他擋下父母的要求通常有強勢母親的男人老婆也會選強勢的
作者: color821   2014-07-03 06:30:00
是在台灣嗎?台灣婚前協議不是違法嗎?
作者: gify (dora)   2014-07-03 06:41:00
婚前協議沒有違法吧?? 只要內容沒有違反善良風俗之類的都ok吧
作者: wennai (紋)   2014-07-03 06:52:00
GJ~推這篇..另外,覺得公婆根本是想吃人夠夠(台)..我也想知道第二專長是什麼..
作者: windshan (☑Hunter)   2014-07-03 07:21:00
合理
作者: Reachard0305 (小北)   2014-07-03 07:22:00
我覺得原po老公真的很愛妳如果是我可能結婚結不下去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3 07:32:00
應該說不違法但可能不成立,但有律師幫忙一起擬的應該還好記得大部分不成立的主要是有提及離婚贍養費之類...這種事先設定兩人分開的情況!?(印象中)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3 07:36:00
人家老光知道理虧吧 某K是男的覺得男性權威受挑戰?
作者: pinkfly36 (粉紅飛飛玄)   2014-07-03 08:03:00
結論:老公簽了,接下來是婆家大吵大罵! 挺原PO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3 08:15:00
協議只是醜話說在前+1 覺得版友們不用太緊張 XD
作者: misslondon (禁止餵食戰敗犬)   2014-07-03 08:47:00
作者: janetoo (小鈕扣)   2014-07-03 08:47:00
太佩服你了~好棒
作者: cyh33   2014-07-03 08:52:00
條約平不平等又如何?重點是人家夫妻雙方可以接受或是先生知道自己家人是這樣 是為了保護妻子.有些人會因為自己做不到這樣 就覺得別人這樣做不好吧...
作者: cleanfif (克寧)   2014-07-03 09:19:00
我覺得原PO在婚前協議書上寫小孩的事情全由女方決定,只是為了保障自己,怕不幸婆家或老公用小孩要脅她。全由女方決定,不代表男方不可以發表意見。女方也可以採用雙方溝通完的決定作決定。婚前協議書只是為了保護自己,日常生活上,我相信她還是會尊重老公的。感覺是有智慧的新女性呀!
作者: diezoo (如￾)   2014-07-03 09:25:00
能力這麼強的女人怎麼會被被裁員的廢柴吸引?
作者: Karenshih   2014-07-03 09:28:00
原po超強啊!想知道第二專長+1
作者: ayung430 (ivo)   2014-07-03 09:36:00
好強!推!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4-07-03 09:40:00
一個月200K 全台灣也只有幾個人才有這種新水吧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7-03 09:45:00
某某:你有聽過安麗嗎~~~ 以下略
作者: snowphase (snowphase)   2014-07-03 09:54:00
"你生的兒子對我們家族很重要" 當然重要..未來提款機啊還是早早防堵好 講清楚說明白斷了對方想掏金的念頭...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4-07-03 10:39:00
好想知道原PO第二專長是什麼+1原PO的做法是保障自己的小家庭,當沒了經濟,只有愛是無法撐起一個家的,更何況婆家對於別人財產的肖想態度,以及任意使用他人財產卻一點不覺得有錯的態度,是很可怕的
作者: chung423 (I'm a boy today)   2014-07-03 10:59:00
超厲害的,佩服你!女人真的要經濟自主,才有自由和尊嚴
作者: pct70050 (pct70050)   2014-07-03 11:07:00
好強
作者: biuecat (小甯)   2014-07-03 11:47:00
面子是自己給的!
作者: miq (nothing here)   2014-07-03 12:02:00
婚姻板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典範 這才是新女性 讚
作者: MRBLUELAN (BLUE)   2014-07-03 12:03:00
我開噓 為什麼有這種老公+婆家 你還硬要嫁?以你文章的內容 感覺老公只是擺飾跟生小孩用吧
作者: ice0110 (ice)   2014-07-03 12:12:00
............
作者: new7533   2014-07-03 12:14:00
可怕的婆家妳還嫁 唉 真要好好保護妳生的小孩!給樓樓上 老公有出精子 辛苦生小孩的是老婆
作者: MRBLUELAN (BLUE)   2014-07-03 12:18:00
如果真照樓上講的老公負責出 那原PO去找捐精的不就更快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4-07-03 12:18:00
好酷喔 不過看起來妳先生也不錯耶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4-07-03 12:19:00
因為原po老公有這樣的爸媽所以他就該死不能結婚?誰都無法選擇父母,但是總可以選擇保護自己的小家庭吧!
作者: MRBLUELAN (BLUE)   2014-07-03 12:20:00
何必嫁個擺飾 然後上來嘲諷婆家兼說自己200k 很開心嗎?原po老公當然可以結婚 但是原po也可以選擇不嫁
作者: miq (nothing here)   2014-07-03 12:39:00
恩 不知樓上在悲憤什麼 在愛情和現實中取得平衡有錯嗎
作者: espirit (espirit)   2014-07-03 12:42:00
那張協議書...我有點同情男方。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4-07-03 12:43:00
我也想知道第二專長
作者: MRBLUELAN (BLUE)   2014-07-03 12:44:00
沒悲憤啊 只是很難理解這種故意讓生活充滿刺激的神邏輯
作者: dayanmeme (0.0)   2014-07-03 12:46:00
郭台銘跟他老婆也是分別財產制,愛情財產兩者兼顧臭了嗎
作者: cheerfulya   2014-07-03 12:50:00
想知道第二專長+1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7-03 12:54:00
說真的他老公就是愛被踩爆頭又怎麼了 人家愛就好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4-07-03 12:57:00
怎麼沒有人罵郭台銘說把老婆當成擺飾呢????在愛情和現實中取得平衡有錯嗎+1
作者: YAK (吃草)   2014-07-03 13:16:00
其實換一個對象是更理想的做法 原po的婆家太無恥了妳一定很愛老公 是我不敢結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7-03 13:18:00
我還是覺得門當戶對最好,這些問題就不會有了吧!
作者: snakie (我們都要快樂)   2014-07-03 13:37:00
總算看到有人噓了~~
作者: lemontea0328 (魔幻檸檬)   2014-07-03 13:43:00
不會不公平阿= = 會結婚一定是兩個很相愛男方家人這種思維 我想男方應該也很頭痛
作者: sooyin (yin)   2014-07-03 13:47:00
婚姻沒有一定的規矩,和一般不同就要噓?兩人都同意,外人沒什麼好評斷的。原PO的重點在於最後的結論,也讓女人深思用意很棒,對於給噓者的噓點,我反而覺得有趣。
作者: xcat000 (花貓)   2014-07-03 13:49:00
好崇拜阿!!!!!
作者: reuentahlv   2014-07-03 15:40:00
小孩不歸男方是對的,婆家都可以a走兒子存款了,難保不會勒索女方扶養費。
作者: MRBLUELAN (BLUE)   2014-07-03 15:43:00
真的好希望原po老公也來po一篇對於此婚姻的心得 打爆我的臉都開心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3 15:50:00
那位老公剛失業,又急需女友資助的100萬創業--再怎麼不平等
作者: Elleria (踽柳)   2014-07-03 15:51:00
M大 原po老公說不定很顧家 一個男人只要支持老婆 愛護小孩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3 15:51:00
也簽下去吧!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4-07-03 16:02:00
原PO先生與原生家庭的問題,其實很可怕耶!又是長子可以想像父母會怎麼對他進行親情的勒索七位數字的動用,不問過就了,連告知都沒有耶!原PO只是沒有描述到她先生的心情吧!任何都無法接受吧!辛苦存的積蓄,以為放在媽媽身邊是安全,結果....被完了都不知道,還被要求要用愛和包容相待!若我們是先生這個角色,敢結婚嗎?與原生家庭無法切斷關係,但是,又要如何保護自己的家呢老婆看起來強勢,也在婆家徹底的黑了,而他被外人看起來像是個沒有用的男人,但事實上他們都保護住自己的家庭了這份契約對於他們夫妻而言根本就是阻擋婆家傷害最好的保護傘!上仟萬的負債耶!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16:18:00
上千萬負債拋棄繼承就可以了,不需要簽婚前協議。在我看來是借題發揮趁火打劫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14-07-03 16:26:00
別悲憤了,男方也可以選擇不簽不結婚呀
作者: piging22 (把握當下)   2014-07-03 16:30:00
請問趁火打劫到底是誰想劫誰啊 婆家負債+空殼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7-03 16:39:00
真不知道原po可以劫什麼東西XD 是原PO的錢怕被劫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3 16:49:00
是怕親情(經濟)勒索吧,兒子(媳婦)生活好,公婆叔伯姑嫂哪能差,負債影響信評,所以兒子要出來清償免得老家不保等。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16:53:00
這樣子只要簽夫妻財產分開制就可以了,趁機包裹子女教養決定權,不是趁火打劫又是什麼呢?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7-03 16:55:00
覺得這篇的討論文很誇張@@"男生不爽可以不簽不娶呀…而且都交往七年了,如果真的差勁到不行原po也不會嫁吧就算原po沒這種危機意識,她爸媽那關應該也沒那麼好過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7-03 16:57:00
再把文章看一次,我真的覺得原po是在防婆家不是防老公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7-03 16:58:00
何況婆家想利用娘家先墊墊自己的斤兩吧!當娘家吃素的?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7-03 16:59:00
更何況簽這個,老婆娘家才會安心點,沒看到光結婚娘家就略有不滿了。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4-07-03 17:01:00
這麼天真想利用媳婦去挖別人的好處~當有錢人好欺負XD?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17:02:00
我倒認為是律師再害他們夫妻埋下未來離婚的地雷,這樣子律師才能在他們離婚時,賺一筆手續費。如果走到訴訟,那訴訟費更可觀。
作者: zp3m06 (bb)   2014-07-03 17:14:00
好險你老公很明白自己的家人 並沒影盲目的挺自己家裡
作者: ling2867 (ling)   2014-07-03 17:47:00
太厲害了!但這也是保障自己的方法!期待後續!!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7-03 18:10:00
夫妻財產制可以阻止婆家嗎?原PO先生也是有選擇的,不要說啥七位數字借款等有失尊嚴,一個連自己緊急費用被娘拿去沒啥可說的男人需要點時間和決斷思考怎樣捍衛自己的小家庭,這協議書只是個決斷而已,老婆不希望自己先生發達嗎?律師依據當事人請託草擬文件錯了嗎?內容是原PO反覆思考先生花了十天沉澱思考之物.
作者: fishinppt (大魚)   2014-07-03 18:42:00
強!
作者: density (Cleo Zeng)   2014-07-03 18:49:00
或許先生有天也會慶幸有協議書可以擋下親情勒索
作者: bigpink (大粉紅粉大)   2014-07-03 19:08:00
妳很棒!!!
作者: p4069 (peggy)   2014-07-03 19:12:00
我推女人要有自己的能力!不然很容易被欺負或吃死死!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19:24:00
我想到一個合約漏洞,這份協議書對女方賦予的權利極大那麼如果老公跑去切雞雞變性變成女生,不就可以擁有協議書中所有女方的權利了?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7-03 19:38:00
為什麼沒事要去切雞雞!?!? 這樣不要結婚比較快吧???
作者: kazakou (Chaio)   2014-07-03 20:13:00
你聰明。先生也好
作者: lave70   2014-07-03 20:43:00
很有規劃地保護自己的小家庭 犀利另外有一點讚的是以你先生的家庭出了你先生這樣的好男人
作者: loveseven (結束)   2014-07-03 21:20:00
哇,妳好棒!
作者: duckann0315 (態度決定一切)   2014-07-03 21:48:00
推!女生沒有經濟能力的話,只能看別人臉色
作者: lave70   2014-07-03 22:11:00
原po本人和家庭背景應該就蠻夠雄厚的 不用擔心沒有經濟能力XD 要擔心的是怕被人家凹@@
作者: maktub ((^__^))   2014-07-03 22:48:00
推,好強!
作者: aidsman1205 (*~無敵幸運星~*)   2014-07-03 22:55:00
婚姻在你心中真輕鬆的感覺
作者: joych (IRENE)   2014-07-03 22:55:00
一個月200k,有錢真好!超想知道到底是什麼專長啊?(我是來亂的…)
作者: missofDEAD (The Walking Dead)   2014-07-03 22:58:00
欣賞妳
作者: chen740530 (chen740530)   2014-07-04 00:03:00
婆家負債 老公又失業 棒打落水狗只是剛好
作者: abbymax   2014-07-04 00:10:00
推!!!好強大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4-07-04 00:57:00
雖然現在法律規定不ㄧ定從父姓 但女方想跟母姓哪個不用革命?不平等條約?可以退出不要婚姻啊ˇ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4-07-04 01:55:00
原PO真的太強大了!!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14-07-04 02:14:00
你先生真的很愛你 他壓力應該不小
作者: Helloearth (㊣↙煞氣A信義肥宅↗㊣)   2014-07-04 02:56:00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07-04 03:21:00
成熟女性。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4-07-04 04:59:00
好奇原PO的專長? 可惜原PO似乎又潛水了XD
作者: fredjedi (宏哥)   2014-07-04 08:00:00
你做得很好
作者: shinechild (shine)   2014-07-04 10:46:00
推!欣賞妳!
作者: e2755699 (酣酣)   2014-07-04 10:52:00
0.0
作者: e1emmarashi (森森)   2014-07-04 11:11:00
強!!!!!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7-04 12:37:00
我佩服的是這狀況你還願意嫁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4-07-04 13:58:00
我跟樓上想的一樣,這種的婆家你也嫁,你一定很愛你老公!
作者: ej9ej9 (邁向幸福之路)   2014-07-04 15:38:00
你老公有你這麼愛他,他真幸福!你老公很聰明,懂得你的心意,你們倆要好好保護自己小家庭不要聽那些風涼話
作者: wj220794 (婕Jie)   2014-07-04 18:24:00
果然不管男生女生都一定要經濟獨立呀!推!
作者: asdf1208 (~小痛~)   2014-07-04 19:25:00
GJ!!!!!!!
作者: mia0305 (A+ for attitude )   2014-07-04 23:43:00
你好棒喔!偶像!!
作者: catlovedog (紅豆妮)   2014-07-05 01:21:00
推原PO超厲害,覺得女生真的要為自己留一條路!加油!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14-07-05 06:28:00
所以現代女性若要有自主權,結論就是能力要夠強。現在若原PO全部都要靠老公甚至靠夫家,那不可能有底氣。可是這案例夫家跟老公也弱得太厲害,畢竟若看協議書的內容部分,先不說道理直不直,有些部分即便男女顛倒也是有些咄咄逼人了。現在新婚可能還看不出來......建議還是跟老公多溝通,妳覺得重要的地方要據理,但是婚姻也不是完全講理的地方。有些還是柔軟些較佳。
作者: emptyvoid (路人亞)   2014-07-05 10:46:00
佩服得五體投地
作者: shih0318 (鹽鹼化)   2014-07-05 20:18:00
跟女友一起推!!!
作者: lovemiku39 (lovemiku)   2014-07-05 20:32:00
太厲害了啊~!!!果然還是要有錢= =
作者: drajan (EasoN)   2014-07-06 01:55:00
結尾那句話是決勝21點Kevin Spacey 在MIT上課時說的
作者: sandy0928 (藍海)   2014-07-06 08:36:00
凡事憑個〃理〃字.不要昏頭就好.期待下集.
作者: summerqu4 (summerqu4)   2014-07-06 10:38:00
好厲害
作者: kirby0415   2014-07-06 10:51:00
你好棒!!!!我以後一定要向你看齊!!加油!!
作者: tiiu (Tiiu)   2014-07-07 15:15:00
推妳太酷了!!!
作者: LeehomLee (從不唬爛)   2014-07-07 16:09:00
妳真的太強 我是男生 希望以後跟妳一樣厲害 推推
作者: Ok303 (感覺。)   2014-07-07 16:17:00
超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