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這樣的小叔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4-07-02 15:30:20
※ 引述《loveseven (結束)》之銘言:
: 隔著一個牆壁傳簡訊給他哥(老公)
: 要求我老公管好小孩請她閉嘴
: 我老公一看到第一反應是覺得
: 他的態度還是一樣狂妄
: 於是不正面回應他 只是敷衍他幾句
: 他看到我老公的回覆可能立刻被激怒
: 回了這樣的句語「到時候你的女兒會被怎樣我就不知道了」
: 由於語帶威脅 老公實在不想理他
: 於是簡訊中問他要怎樣?他回出來講
證據齊全呀!!
搬家直接告,
警察一定會受理的。
: 對我飆了句髒話 之後開始在警方面前繼續挑釁
: 若非我婆婆一直拜託 家務事自己會處理 警察也只好苦笑 互相安撫後離去
只是堅定的說:
我現在要報案.恐嚇罪.請幫我做筆錄.
報案請打110
110才是真正的報案電話,也會有完整電話錄音和紀錄,
通常不會吃案
我報過更小條的.妨害名譽....
基本上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堅持要報案.他們還是會受理!
作者: GARIGI (咖哩雞)   2014-07-02 15:57:00
你想太多了,現在都有報案三聯單,報案後三日即可以上網查詢進度,不可能吃案的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4-07-02 16:06:00
是備案就是吃案吧,因為根本沒有所謂的備案
作者: stevenyeh (steven)   2014-07-02 16:08:00
直接寫個告訴狀,很簡單阿~直接遞狀比較快~
作者: carolnash (發條人)   2014-07-02 16:23:00
這種案有什麼好吃的,建議通報家暴
作者: staphane (God Bless Mario)   2014-07-02 17:14:00
警察也只好苦笑,互相安撫後離去<-恐嚇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現行犯不逮捕仍然要主動偵辦該案,這是職責所在(理論上)
作者: loveseven (結束)   2014-07-02 22:36:00
報案?不可能。媽寶都有媽護航了…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07-02 22:57:00
但報案人是你,決定告不告的權力在你不在他媽
作者: BMay (努力搞定統計ing)   2014-07-02 23:58:00
要不要報案是你跟法律間的事情,難不成你婆婆的權力高於法律?看來看去,你只是想給自己找理由吧?
作者: justlovegree (北)   2014-07-03 00:12:00
判刑定讞以後 他媽還能怎樣? 難道法院她開的?
作者: Midori17 (米多綠)   2014-07-03 11:43:00
我曾經親洽報案,警察說這種不用開三聯單~後來家人陪同前往,警察加開了,但我網路還是查不到此筆~唉~
作者: loveseven (結束)   2014-07-03 21:29:00
其實我不告的理由是:放下吧。反正也沒住一起了留點情面給人,也是給自己退路。或許就是這種個性…我們夫妻兩都是好欺負的樣子=.=
作者: justlovegree (北)   2014-07-03 23:27:00
這時候還在自艾自憐...
作者: AngelChiang (唱完回家收工回家)   2014-07-10 05:40:00
自己都覺得自己好欺負的樣子,不欺負你們欺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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