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未婚夫與未來婆婆希望我換工作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3-14 13:09:19
我覺得蠻同意這篇的觀點,
想要依照自己的經驗補充一下讓原原po參考看看。
(至於描述這個版叫做勸分快逃版就不是那麼贊成囉....)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這兩件事情要分開來看,愛搞綁標的結果就是趕快分手別結婚
月底就要結婚了,就算硬得起來也頂多是不去登記、不辦婚禮,
至於是否分手,我是覺得感情的事沒這麼容易啦,
網友說分就分的話男女版就沒業務(文章)了~:P
: 你可以捫心自問一下,現在的問題是
: 1.遠距離爆肝44K行政 vs 22K油漆工人 2選1
: 2.遠距離爆肝44K行政 vs 在桃園找新工作(婆家剛好看到油漆工人缺)
: 如果你覺得是1,那可以左轉出去了
: 如果你覺得是2,那就把一堆鄉民砲轟油漆工人多糟之類的排出腦海繼續往下看
: 這件事情建議純化為
: 你婆婆建議妳辭掉遠距離的爆肝工作,改找離家近一點的工作
: 薪水稍微低一點也沒關係,因為可以省下遠距通勤費用跟時間成本
: 同時,一份工作值不值得一直爆肝去拼,要看的是前瞻性而不是一時的薪水
: 如果你這份工作很有機會往上升進入管理職,那才有一拼的價值
: 反之如果就只是個高級行政可以輕易取代,就沒有必要死抓不放
: 現在請考慮這新的問題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3-14 13:33:00
推bwl媽~~前輩來說經驗了,要聽阿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3-14 13:36:00
真要存錢做打算 女生就該留在台北當假日夫妻
作者: skat (汪汪之亂 XD)   2014-03-14 13:49:00
推最後一段。真愛無敵也要幫自己留退路好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3-14 13:49:00
真的真害無敵就不會上來求助了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3-14 13:56:00
愛愛愛 罰寫三遍 現在才發現打錯字..
作者: missfish (魚魚魚)   2014-03-14 14:33:00
(弱弱舉手)我想發問跟婚姻無關的問題,忍很久了,22k的2倍是44k,那22k的一倍是多少?是我數學太白癡還是數字用法有問題?:~(
作者: pepermint (頭過身就過)   2014-03-14 15:10:00
淚推,我當初跟原原po一樣狀況但我無法靠真愛生活,所以
作者: pepermint (頭過身就過)   2014-03-14 15:11:00
我自己評估後雖然很痛還是立馬放生了
作者: missfish (魚魚魚)   2014-03-14 15:56:00
感謝bwl媽的解答:)
作者: isis288 (Chole)   2014-03-14 17:37:00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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