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苗廣雅: 我姊姊苗博雅不是收割撈仔

作者: JihadiHaHa (聖戰士哈哈)   2018-11-26 14:00:57
摘要:
昨晚燒起了檢討以同養苗的戰火,阿苗議員絕對不是收割撈仔,絕對沒有利用公投來替自
己選議員,因此苗博雅的妹妹苗廣雅為姊姊澄清。
這個是檢討以同養苗的戰場傳送門:https://reurl.cc/zW4q7
連結:https://reurl.cc/WXMO7
全文:
既然不喜歡愛與和平,那我今天就來說預計這幾天會在同溫層發酵的以同養苗論。
我不中立,先說,不想看的話請不要看,因為在一早上班的路上看到幾篇文章激起我在連
署中期大量出現的噁心窒息感所以我現在非常不理性。
也因為我自己實在快要窒息了所以我打算用社群網路的方式來紓解我的疼痛,或許之後就
會刪掉或許不會。
我本來完全沒有想要寫這些的,真的,就算前天開票後我就覺得姊姊一定會被罵死。我知
道我身邊很多人曾經或正在各個同運團體裡面工作努力,我知道從一開始對運動策略就並
不相同,在第二階段連署時我感覺到第一波最大的圈內拉扯,也很焦慮的偷偷去問了在其
他團體工作的學姊想法是什麼,當時學姊很理性有條理的說了她的憂慮,那些我也都有,
也都擔心,然後我做了我的決定,既然擔心挫敗那我自己在空閒時間上街拉連署,拉一張
是一張,也能在拉的過程裡把反同公投的存在傳遞出去。
雖然一直以來都是參與者而不是任何運動團體裡的決策領導者,但過了這幾年之後慢慢了
解每個運動裡都有非常多內部衝突,或許真的是人性本來就排斥異己排斥那些傷害自己或
傷害自己所愛的人的吧,這部分我也是,所以我不中立。就因為看著姊姊這次一路上面對
的網路或圈內的質疑,我也才更知道我不能夠輕易的就依靠我所認知的世界去說什麼,因
為這會傷害到在同一艘船上的其他人,而且可能會是重傷。有不同運動路線是一定的(吧
),一個運動如果一直都只有一種路線那不就叫做中共了嗎。路線之爭也難以避免,策略
折衷妥協,大家各自心中有氣,這些我都完全可以理解也完全覺得在這次公投過後應該互
相摸索新方向再各自用不同方式努力。
回到以同養苗,說實話我完全不是同志運動圈的人,我也不認識各個團體的決策者,所以
我沒有要針對哪個人,只針對我現在看到的文章和我在意和覺得荒謬的點。
1.收割說
剛開始提議連署時說苗博雅收割同運
第二階段說平權公投募款三百萬,苗博雅是撈仔撈錢
現在說苗博雅收割大安文山區市議員選票
收割,收割,這麼好收割的話我也想割,這樣我就不用每個禮拜都看著日曆掙扎我要去哪
個行程幫忙、又要到哪個市場發文宣。
收割同運說,我知道同運團體專門在同志運動上耕耘好幾十年,但我一直想不通的是難道
今天有一個以前不在特定同運團體內的人出來提一個新的方式就會讓這幾十年來持續耕耘
的團體的努力被隱藏嗎?
收割募款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這個,因為沒拿錢就是沒拿錢,平權小組在十月底已經公
佈他們的收支明細。她的選舉帳務和平權公投帳務分的有夠開,當初我知道要募款的時候
也覺得姊姊完蛋了再怎麼避嫌也避不掉她真笨,要是我我絕對不會幹這種會被人家拿來說
嘴的事,因為我真心害怕所有無憑據的攻擊,我的話我只想當個默默無名低調的死公民。
收割選票說。先不論反同自己分裂的第12案,看反同10、11案和平權14、15案的數據,雖
然身為文山區居民覺得丟臉,但從中選會統計資料來看,事實就是大安文山區針對這四條
公投有2/3的投票人都是反同。當然,選舉有很多面向,但是當苗博雅推平權公投的時候
她也把自己推到了在選舉大出櫃的風尖浪口上,她什麼話都不用說一張臉就已經是一個「
我是同志」的標籤。在兩方公投都在進行時,我在幫忙跑行程自己或她本人被問「是男是
女」、「不男不女」、「幹嘛穿的這麼中性」的比例大幅增加,通常這些人問的語氣都很
難以捉摸,也有人直接說我不支持同性戀。
她這次能選上大安文山區市議員,對我來說要不就是大安文山超挺同、要不就是那些人其
實根本不在乎同志議題雖然公投投給反同但也投給她。前者就是笑話,後者就姑且讓我連
結到民進黨大敗。
2.提平權公投害民進黨大敗國民黨大勝,苗博雅豬隊友要負責。
同志議題對民進黨選情的影響力這麼大嗎?一個站在你前面擺明我就是同志的候選人能獲
得大安文山區鐵藍票倉四位國民黨之後的第五名次,那些人都是瞎了眼嗎?回到上一點,
或許很多人雖然反對同志但其實也沒那麼在意民代對同志議題的態度(雖然我覺得這很奇
怪就是了)。我想說的是,平權公投與各地選舉結果的關聯性有多大,是不是能稍微再研
究思考討論一下。
3.苗博雅或成最大贏家
她贏了什麼?作為她的妹妹,我真是常常真心覺得有夠悲哀。選完了我終於可以比較大膽
地說了,在這次選舉我一邊助選一邊時常自私的祈禱姊姊還是不要選上好了,好累。體制
內改革好累、拋頭露面的出櫃講自己的理念因為廢死立場被罵畜牲好累、每天跑完選舉行
程再跑公投行程還要看網路上收割說豬隊友說好累。在公投第二階段連署結束後的隔天早
上八點原訂行程是站路口揮手,那天只有我一個志工,我八點到了路口地點,收到姊姊的
助理傳來很抱歉的訊息,裡面寫「廣廣對不起,阿苗快累到死掉了今天沒辦法站路口了」
。我不知道或成最大贏家這句話的本意是什麼,如果要說她贏了一席議員可以領國家薪水
了那她的確贏了,如果要說她什麼都沒做只靠著召集平權公投就躺著選上,那我真的會對
同運圈感到非常非常灰心。
拿她三年前選立委沒選上來嘲諷她利用同運的人,她三年前就長這個樣子,她小學照片就
長這個樣子,這次她是不是真的靠著公投才勝選我不知道,但她從來都沒隱瞞她是同志也
沒隱瞞她支持同志,要利用三年前早就利用完了。
策略上,關於人權不能公投這件事,說真的在乎同志運動的人誰沒有想過呢?今年四月反
同公投第一階段通過後,伴侶盟極力以法律反對,遞交訴願案要求中選會撤銷並停止執行
反同三公投,但中選會有理睬嗎?他們有在乎人權不能公投嗎?如果現在的中選會不在乎
,那我們抓著人權不能公投來應戰,是要對反同公投投不同意(這對我來說也是在參與公
投,也是打破人權不能公投),還是當時應該要徹底忽略反同三公投?純宣傳不同意票或
直接徹底忽略,對方就動員不到他們的七百萬票了嗎?純宣傳不同意票會比今天的三百萬
票還要多嗎?依照反同與挺同的同意與不同意票來互相對照,如果只看數字,其實去投票
的人就都已經投了,三百萬會不會就是目前台灣社會能對同志議題發聲的最大值了呢?他
們獲得七百萬票而大家為了人權不能公投而不投票,會不會造成七百萬對上一萬票的窘境
?這樣我們就不會受傷了嗎?這些我都打問號,因為我只有比較偏向的立場但沒有確定的
答案。平權公投我想的確在互相溝通的過程裡有很多溝通不良或相互產生差異爭執的狀況
,但要檢討的話是檢討過程和方法,追打個人我不知道意義有多少(好,我知道在各個議
題上追打個人心情上是滿爽的啦)
平權公投的兩項提案,我個人覺得投同意票的大概有百分之九十就是真的同意並支持,剩
下的百分之九是看錯號碼蓋錯,百分之一是被題目誤導(我覺得平權的提案要誤導人很難
,反同的題目倒是很容易吸引搞不清楚的人蓋下同意),各區對14、15案的支持程度可以
拿來做資料存檔紀錄,我不知道對同運圈多數人算不算好事,我覺得是好事。
在激情過後我想了想,我對於這次關於同志的公投感到生氣傷心痛苦的地方到底在哪裡?
是反同公投三案的七百萬同意票?
還是平權公投兩案的三百萬不同意票?
還是2/3對1/3的差距?
我的話,我痛恨的是那七百萬票。不知道是我太悲觀還是怎麼樣,平權公投能拿三百萬票
已經遠遠超過我的預期,我原本以為不會到一百萬票。
那七百萬票的產生要叫平權公投組織的人負責嗎?他們需要負責嗎?對於反對方他們辦的
公投獲得七百萬同意票,平權需要負多少責任?
那如果你是覺得三百萬太少很傷人很痛苦的話,我希望你真的真的不要因為這件事情這些
數字否定自己的價值,對不起,我們支持平權公投的人在這段時間沒能再拉到更多人而讓
你受傷了,真的很對不起。
現在每次要幫姊姊和自己出口氣我都想很久,單單這件事我就想了半年。可是我真的好灰
心,所以我今天要變身同運少數人,要說我護航什麼的都沒關係,與其自己哭不如護航看
能不能不讓家人哭。
「我會不會一選上之後就壞掉啊(苦笑)」
「早就有八萬人在後面排隊等著罵我了。」
在選舉後期某次我去幫忙的時候她跟我說,有人說她太冷靜(血),她也沒在公開場合聲
淚俱下過,私底下也還真的很少看她哭,但這完全不能表示她不受傷,她只是被社會限制
的就算傷心到要死了也絕對不輕易表現出來的人。這種時候我就只想大喊「妳不如就當個
知識型網紅吧!!!」。
但她選這次選上了,暫時沒辦法當知識型網紅了,廣雅的夢碎了。我只好努力學習如何邊
幫她擋子彈邊監督她了。
這個公投,對我來講更突顯了同志從來沒有養過苗,我家人和她自己才有資格被說養苗。
以上,是我苗廣雅的立場。
我要去隱居療傷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17:00
http://imgur.com/lXvF9jT 苗選上後,他現在已很難回頭說自己不是公眾人物了,何況這篇是轉他的多半時間低調的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4:19:00
聖戰士貼夠了沒,煩爆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19:00
妹妹呀?那苗博雅可能需要Architect幫忙吉一下那些公開沒交作業沒考試的助教及老師囉(目前為律師為台大教授,阿苗能吉得贏,可是兩大勝利呢!)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8-11-26 14:17:00
大學有沒有交作業不是私事不然是啥?然後我也沒投她啊,我又不是台北人。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11:00
http://imgur.com/K2h10A5 用不相干私事切割?那是否意味間接證明所選之人表裡不一,但又不捨地欲保護下去呢?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8-11-26 14:10:00
我不知道下面把他人不相關的私事拿來這裡鞭的意義何在。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03:00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8-11-26 14:04:00
900萬票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05:00
作者: mykabering (will always love H.G.)   2018-11-26 14:23:00
第二張圖是想鞭人家大學時代沒交作業嗎???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4:38:00
若這些燃起戰火的人真心支持同志,根本不會帶起這些話題。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8-11-26 14:39:00
煩死了,一群在那邊亂搞、鬧事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39:00
http://imgur.com/qMXVoaX http://imgur.com/K2h10A5回jslov:請問阿苗一個人等於全台灣同志界嗎?請問你是否尊重過林穎孟的感受呢?還是思維方式還是看誰強的風向,只差身分略不同呢?大腸花之後兩年多,我本來也很期待阿苗的,但這兩年許多其他真相揭露後,請問是要選擇像死忠軍公教黨員般地支持,而將其他事件文過飾非囉?講「煩死了,一群在那邊亂搞、鬧事」的人,如果是被萌萌們用這相似的話指責時,是否會後悔自己如此噓文呢?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4:55:00
aarzbrv 不是拉版版友就滾吧~廢話一堆,看了傷眼。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4:57:00
如果在下違反板規,我歡迎jslov檢舉我,也歡迎去地檢署檢舉我。既然這個板目前只用登入與劣文數限定發文資格,且非限制閱讀權限的隱板,那批踢踢很多網友都可以讀寫這個討論區。還是有些人在此存在多數暴力的想法,變成了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8-11-26 15:03:00
沒哦,我不爽的是苗那群人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5:03:00
自己所經常反對的歧視者的樣貌了呢?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5:06:00
沒那麼閒,你好好找份正當工作吧~我要開會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5:08:00
有些人會不會太自以為是只認為自己的工作正當,還是藉此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6 15:09:00
支持苗博雅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5:09:00
意圖影射他人從事不正當工作呢?有些人會不會因為自己的性的偏好,而輕重不分地忽視尊重他人呢?支持林穎孟呢?不好意思,在下不願為了形勢強弱,而委屈地認同劈腿價值。(看到jslov上班時間還能來這推文,真的羨慕他的認真!)
作者: Serleser (Serueser~)   2018-11-26 15:32:00
的確透過萌萌的三項公投難以捉摸社會真實挺同程度。倒是平權丟出的兩道敘述簡明的公投,還是成功讓三百萬人出來投票了,不錯了啦~就是也讓我們認清有700萬人的阻礙而已。真希望他們永遠當個沉默的多數。主要是中選會讓人權公投了,應該檢討的是中選會才對…。但傷害已造成了。對台灣民主失望。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6:11:00
aarzbrv 外商就是這麼自在,不要羨慕我。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6:29:00
在下不會羨慕支持欺騙價值的網友,有些人是否因為自我的感覺良好,而可犧牲誠信價值呢?https://imgur.com/q23IVyd 有些人是否除了性傾向、任職的單位外,就可以欠缺或犧牲其他身而為人的基本價值呢?希望jslov應該不會僅依附這兩件需要他人肯定的價值而生活,以上若有其他得罪之處,也懇請jslov不吝指正,感恩!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6:40:00
你可以推到99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6:46:00
竊以為對自己誠實的人,好像不該顧左右而言他,供參考!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8-11-26 16:49:00
不喜歡把人家過去的感情事都挖出來,公投並沒有輸,是對方贏的醜陋。與其在這檢討誰誰誰或遊行該不該露,不如團結起來督促立委跟政府對同婚立法的走向。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6:52:00
這樣講怪怪的,所以林穎孟應該選擇隱忍不能貼在臉書上?此外,除了對方贏得醜陋外,其實今年上半年萌萌提成功三案前,是否有些情資上的先機被忽視了?在下這篇所貼的第一個連結,已經有人警示這情況。老實說,五月份臉書上看到有些同運團體驚訝這三案被先馳得點時,早已覺得不妙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8-11-26 17:02:00
每個人都有權利分享自己的生命經驗在個人的管理範圍內,我只是不懂,這篇是苗廣雅臉書的內容,干苗博雅跟林穎孟感情屁事?他的私事跟他想為社會盡一份心力真的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好嗎?他們都分開了,也雙雙成爲了台灣史上出櫃的議員,該放眼的是他們為群體努力的方向才是。我懶得說了,要貼你去貼。只能跟你說:選完了,某些情緒也該試著消化學習放下= =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06:00
問題阿苗這件私事的確影響到他在公眾領域的事,否則那篇臉書靠北第三勢力的貼文從何而來?要撇開這件事也行,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8-11-26 17:09:00
阿你是不看臉書那種沒營養的社團會活不下去嗎?奇怪!怎麼這麼沒智慧?人云亦云,快去談戀愛啦!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09:00
在下以上所貼的連結當中,還有其他法學者法律工作者,阿苗的法律見解,甚至大學該學好的基礎法律知識的批評,什麼叫臉書沒營養社團?平權前夕彩虹起義也有臉書社團,希望有些人開地圖砲鄙視他人前,不會先炸膛傷害到自己。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8-11-26 17:14:00
阿所以我說「靠北第三勢力」沒營養,我沒說其他的好嗎?好啦好啦,你繼續自說自推啦,小朋友開心就好 ^_^掰啦~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16:00
如果有些人覺得人生勝利的價值,就是拿年齡歧視他人,那在下還是祝福這些人達到這類人生最高成就。對於找藉口逃遁者,接下來在下的說法,恐怕將會被這些人默示同意吧?這樣放棄自己的言論權,怎麼繼續爭取其他的應有權益呢?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7:33:00
還沒到99ㄟ 都要下班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36:00
猜想某些進出口機械五金類的跨國外商集團,福利的確好到可以天天邊做事邊看批踢踢,在下應該曾在重要商業雜誌看過樓上某些發言者的專訪吧?
作者: melody5323 (Melody)   2018-11-26 17:39:00
某j崩潰成這樣真的有夠難看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41:00
如果沒有精神或心理專業,懇請不要任意指摘他人精神狀況是否崩潰好嗎?這兩個字任意脫口說出,是否意味著自身對許多議題的討論能力極限,只剩這兩個字?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7:49:00
m版友,我沒有崩潰,只是聊聊天而已。 :)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49:00
(不過要罵崩潰儘管針對我,我非常習慣,肉搜我可見很多)
作者: jslov (~.~)   2018-11-26 17:50:00
謝謝 aarzbrv的支持。 吃飯時間到了,快去吃飯吧~ :)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6 17:51:00
如果有些人習慣聊天兩字帶過對他人的攻訐,竊以為這些人可能把自己的面子看得跟命差不多重要;此外,在下在這篇還沒特別支持哪位特定網友,如果在下憑良心說話的效果為滿足自認為特定人士的虛榮心,在下不用過分干涉此想法。還有有些人會不會太以自我為中心呢?在下目前所在的時區好像過了某段用餐時段囉?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6 19:17:00
所以我還是看不懂aa先生一直在攻擊苗大學功課沒交還有劈腿的事情,跟這次公投的關聯是...?如果苗功課有寫 不劈腿 這次公投就會過了嗎?我自己也對公投結果很難過 但沒想過要去責怪同運的誰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8-11-26 19:28:00
找戰犯比較開心
作者: zappa (Sage小猴)   2018-11-26 19:49:00
不管怎樣,送了一個踢上去就是爽
作者: KingIphis (顏控)   2018-11-26 20:01:00
我從連署那時候就知道這是不得已的策略,也大概猜到公投會輸,能有三百萬票真的讓我很驚訝,也很感動。不過看到反對人數七八百萬加上家人對待同志議題的深深惡意,心情還是大受打擊,但看到阿苗當選議員,我還是很高興的,因為我知道阿苗會繼續為同志爭取權益。看到有人責怪阿苗,真的需要請你們好好想想自己究竟在同運上面付出過什麼?人家東奔西跑,我們坐享其成嗎?阿苗不像某黨,消費同志後就拋棄同志了(很謝謝小英和尤美女,但其他黨員的態度讓人討厭,卻偏偏有人愛在那說某黨挺同)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8-11-26 20:23:00
樓上反串是不是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8-11-26 21:07:00
選上了就好好做事,這樣就好了。
作者: fakemee (missing)   2018-11-26 21:24:00
如果有私人恩怨請自己私下了結好嗎?不然自己也很難受吧!
作者: laurakao   2018-11-26 22:52:00
大家認清現實繼續努力,這樣網內互打有意思嗎?
作者: HKDW ('H')   2018-11-26 23:22:00
我只是路過~大學沒交作業被拿出來鞭有種沒簽聯絡簿不能選議員一樣的感覺XDDD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04:00
本來我是沒追到大學的情況,但是以下幾篇其他法律界同儕對阿苗的法律見解(甚至常識)的批評,才讓我追溯到大學:https://imgur.com/UJHF8Bw https://imgur.com/JvlV9EWhttp://imgur.com/fEtFabI http://imgur.com/fqjNgre加上我在11/26 14:39所貼的兩個連結,前年批評阿苗的法學
作者: iazbe (像山一樣思考)   2018-11-27 00:25:00
如果說以同養苗是對的,那是在貶低所有為同運付出的人,說實在的,苗博雅並沒有拿刀架在大家的脖子上要別人支持她,而且回頭去看她發起公投的說明,她有解釋為什麼她不從法理而是寧願政治角度來行動,即便不夠好,我也認為同運應該要有容許嘗試和失敗的空間。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8-11-27 00:30:00
沒有公投苗真的不會上
作者: lmcoming (窩來ㄌ)   2018-11-27 00:34:00
很奇妙呢!選舉前都不說,選舉結束突然意見hen多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34:00
問題是阿苗開始發起公投時,是在萌萌們提出三案後才開始反映,所以,在那之前有許多時間,阿苗到底花了多少功夫
作者: lmcoming (窩來ㄌ)   2018-11-27 00:36:00
順便說一下樓上的圖片馬賽克很精美,讚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37:00
做功課與研判對萌萌們提案前的情資呢?還是忙著與其他的網紅們成立姝文創呢?這兩年許多論壇的意見就很多了,只是有些人只願意挑著能讓自己開心的內容看,這該歸咎於他人嗎?此外,請問以上在下所貼連結,有哪幾張有馬賽克,或是有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0:43:00
aa大不用帶風向了,公投沒通過跟苗選上都是事實,雖然我還是不懂你到底要表達什麼?是認為苗德不配位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45:00
足夠證據證明圖檔被偽造或變造呢?此外,以上有些證據,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0:45:00
到底這兩件事跟目前現況的關聯性是什麼?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0:47:00
我真的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苗大學沒寫功課跟她法律素養不好,所以?原來如此,所以你是覺得苗憑什麼選上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47:00
我代表自己,帶什麼風向?還是有些人預設讀者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此外,不好意思,類似的質疑,在下先前回應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0:48:00
我終於看懂你的意思了,所以你覺得苗沒寫功課又法律不好所以沒資格選上議員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49:00
一次就好了,當然有人希望在下重複個一百次以上,在下若有空也會盡力的。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0:50:00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請自便,這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大家可以選擇自己心目的候選人,只是當選已成為事實,我們該做的就是好好監督民代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51:00
感謝AmamiUchida願思索理解,此外,阿苗對外也經常標榜既法律又台大這件事,可是他跟前後期的比,在下必須懷疑他下的功夫是花在專業素養(就算以前沒唸,畢業後幾年也有不少時間可以補強),還是公關上?(對照組:詹晉鑒)就算阿苗自己沒空下功夫,那他所聘的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0:56:00
公投已成為事實,請大家繼續為同運努力吧。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0:57:00
助理呢?助理的情況就要回到在下11/26 14:06所貼的連結了,這就很難與阿苗的私領域對伴侶的行為、大學的求學狀況切割了,甚至以上有些網友想幫忙切割的這兩件事,與阿苗畢業後幾年還被其他法律人批評基礎法律知識有連續關係呀!還有,在下於這篇只使用目前這個帳號,若真有帶風向的不良意圖,早就把其他帳號拿出來用在這篇了。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03:00
aa異男先生,你從甲板到拉版的推文,看起來都沒有要溝通,而只是不斷用包裝後的文字攻擊苗而已,你是不是喜歡人家(柴犬臉)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05:00
竊以為您最好將您的指控進一步說明,至少在下拒絕使用其他人歧視性針對阿苗的話語,以上貼的都是自行蒐集到的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06:00
我覺得你不是善意來溝通的,我也看不到你留言中有何建設性,我相信拉版版友可以判斷出來。現在的局面可以檢討,但是找戰犯就免了,同運還是要繼續努力。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07:00
證據。此外,在下是否為異男,敢問有影響到在這板的言論權益嗎?如果有,我歡迎您去向板主告狀。希望有些人不會處在多數人支持自己的環境下,就從猶太人變成以色列人,還有,有些人習慣用「感覺」評判他人,這是否對於公共不夠尊重呢?還有,在下早在五月就理解這次公投第14號所提的時間已喪失先機,從提案時恐怕就注定不會成功,根本沒有找戰犯的問題,有些人如果僅憑內心感覺在此發言的話,在下在沒被禁嚴前,當然也可以對此現象回覆,沒錯吧?(就算當初提出的比萌萌們早,提案比萌萌們多,還是很難贏--至少就目前我國青壯年的結構與工作狀況而言,所以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18:00
如果不是在找戰犯的話,你幹嘛一直提苗大學時候如何如何?還是你喜歡人家(依舊柴犬臉)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19:00
以上指摘在下找戰犯者,期待您提供具說服力的理由依據)這些都是公開事實,加上阿苗早已是公眾人物,請問在下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20:00
抱歉,我就是感覺你喜歡苗博雅(柴犬臉x3)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20:00
所貼事項,有哪些被我國個資法所禁止公開呢?既然有人說選上後要好好監督,那需要為特定公眾人物開例外嗎?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21:00
這裡有人提到個資法嗎?好像您是第一個呢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22:00
在下不願強迫喜歡他人,有些網友希望您自重而後被重之,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22:00
她都還沒正式上任您就要開始監督了嗎?真是愛之深責之切,就說你喜歡人家了嗎(柴犬臉x4)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25:00
我不喜歡阿苗喔,我有女朋友了,如果你是要問我這個的話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27:00
前車之鑒呢:http://bit.ly/2Rh2bhZ 如此輕率地評判他人喜歡誰的人,是否對自己的感情態度也如此呢?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30:00
那你去問朱對他的感情有何感想啊,你問我幹嘛XD又不是我失言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33:00
有些人為了自己面子扯不下臉認錯沒關係,那在下不會吝於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33:00
btw我對我女友很認真,但我覺得對你不用,因為我喜歡的不是你(廢話然後我睡前還是想認真問aa異男先生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34:00
與自己對感情的態度般雷同呢?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35:00
你484喜歡苗博雅?(柴犬臉xn)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36:00
真要強調自己認真負責任的人,是會努力補救自己的失言
作者: arthur5814 (亞瑟)   2018-11-27 01:36:00
可以請aa大用列表式闡述您對苗議員的意見嗎?我文字解讀不好,看得不是很懂,謝謝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37:00
甚至錯誤的吧?而不是忙著文過飾非強調不要提不能提,甚至妄加臆測他人喜歡誰來掩飾吧?1.有空再說。2.我無此義務,如果有經費再說。我不需要在此公開自己喜歡誰,以上是針對本站部分似乎難以自我負責的推諉塞責的網友們的真摯回答,得罪了。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7 01:43:00
謝謝aa大讓我在睡前不只有了娛樂,還學到好多成語~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47:00
對於自己言論不負責的網友,就算被矯情地感謝,在下仍會誠摯地拒絕。或許對許多人而言,自己的感覺與情慾,比起是否對自己誠實、是否自我負責重要多了吧?
作者: lmcoming (窩來ㄌ)   2018-11-27 01:55:00
謝謝aa大對拉版的支持,但是我覺得我們目前還不需要找戰犯的行動。 提醒你一下拉版的版規是請大家不要重複推文,請善用箭頭,您初來乍到,想必還沒熟悉推了12小時,真是鍥而不捨XDDDDD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1:58:00
拜託再強調一次:在下自始就沒有找戰犯……甚至上半年評估第14案很難贏但是不要輸得難看……此外,任何人權
作者: lmcoming (窩來ㄌ)   2018-11-27 02:00:00
要成為您這種人真4不容易呢 https://goo.gl/Ehcg7Q好啦~不要一直重複推文啦,拉版又不是你個版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2:01:00
運動,除了已知敵對者要排除外,是否還要排除自己感覺所
作者: lmcoming (窩來ㄌ)   2018-11-27 02:02:00
都推到爆了還想怎樣 (攤手+苦笑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2:03:00
不認同的人呢?還有,有人突然強調是否為在下個板,是否
作者: lmcoming (窩來ㄌ)   2018-11-27 02:03:00
對了,你不用跟我解釋啦~你覺得我會看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2:04:00
意味著自己對反對言論的極限呢(本來就不是還強調)?還有,重複推文可能涉及違反板規,除了在此指責外,歡迎勇於檢舉。
作者: zengda (哇哈哈)   2018-11-27 02:53:00
aa先生真的很有趣,用私事來攻擊苗推動公投是為了議員選舉,邏輯很棒。那些為公投努力的都是為苗而做?太神奇了。完全污衊為公投努力的人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2:55:00
如果自始欠缺努力,那恐怕沒有侮蔑努力的問題了,這點亦可參照在下於11/26 14:03所貼網址,其實這篇會被推到爆,不正是許多不同的帳號數次強調同一件事所造成的嗎?還有,請問阿苗只提成了第14案,請問您是否眼裡只有阿苗,而忽略了第15案的提案者呢?如果只有一個阿苗能代表那有些人是不是太輕視自己了呢?
作者: chiba98 (阿久)   2018-11-27 03:20:00
......aa先生,這是私人恩怨,第一,事主在這裡嗎?第二,你是當事人嗎?若你是,那事主不在這,你來著浪費什麼時間,若你不是,那麼試問你這些資料當事人知道你到處散播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3:24:00
將公眾人物已見諸新聞媒體的公示事件遁入私領域,遇到幾遍在下就會回幾遍,如果違反板規歡迎檢舉在下。既然是他人先張貼在下引用,在下歡迎有人去地檢署吉。(那2015年阿苗早該吉林穎孟準議員妨害名譽惹)
作者: chiba98 (阿久)   2018-11-27 03:26:00
有私人恩怨就去找人當面談,若跟你沒關係的就別到處宣揚,造口業,在這長篇大論你不累嗎,附近的大嬸婆都沒你那麼碎嘴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03:29:00
此外,如果新歡不但身為自身助理,又干涉某校學生自治選務,還多一個以政治力介入校園自治的問題。懷疑有些人是不是因為把同運的希望全押在一個人身上,結果弄得連自我的價值都變不見了呢?還有,在下至今好像沒對其他推文者造口業呀,還是某些推文者因為偶像崇拜心態,而犧牲了自我小我呢?掌有較多資源的公眾人物,有錯不去提醒改過不再犯,而是極力掩飾,請問是在幫所支持的公眾人物,還是溺愛漸害?(或是有人對阿苗的情感,如同黃復興黨部對蔣介石般?)以大嬸婆強調碎嘴者,請問是否內心存在身分與年齡歧視的想法,以致於不得不連貫兩者呢?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7 09:12:00
aarzbrz行為根本跟護家盟一樣,抹黑一把手,同運就缺這種人才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10:18:00
所以請教網友newoldme是否知曉如何可以加入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也就是護家盟的全名)呢?在下目前沒有明確的宗教信仰,實在苦於不知該怎麼被這類團體接受呀…此外,得見客觀事證還繼續堅稱抹黑者,是否自身其實認同可欺騙背叛伴侶的價值呢?請問只能唯一支持曾經欺騙背叛伴侶的公眾人物,而無其他選擇嗎?萬一因為這次支持這類公眾人物,導致今後有類似林穎孟於2015年11月的遭遇,不知道是否還會堅持此唯一支持立場呢?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7 11:32:00
依我跟護家盟的溝通經驗,你不論跟他談什麼,他都會鬼打牆抹黑的言論,大概每次問題跟答案無關,大概就是你的這種人才了同志婚姻扯愛滋,苗博雅從政扯感情,你還說不是護家盟邏輯嗎?
作者: jslov (~.~)   2018-11-27 11:36:00
aarzbrv,在下佩服你過人的毅力。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7 11:41:00
照你的推論邏輯,支持苗博雅會有人感情受傷,支持同婚護家盟一樣說促進愛滋,現在懂了你的邏輯盲點了嗎?我是不知道你多討厭苗博雅,可是你講這些東西沒人會信,只讓人覺得你精神狀況不好,你在這裡崩潰,苗只是過的更好而已,何不走出去?如果妳堅決認為苗欠妳,那你當面去找他給你說法,就怕理不在你在,沒人認同,還在那邊亂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12:45:00
不好意思,在下太魯,實在無法參透何謂護家盟的邏輯,而且在下的邏輯經常被評為不好,所以敢問newoldme網友是依據哪種形式系統判定在下具有護家盟的邏輯?此外,未知newoldme網友在哪裡任教或研究護家盟的邏輯呢?小的在此願請newoldme網友多多賜教,感恩!此外未知newoldme網友有哪些心理或精神方面的證照,可以藉由本文逕行判定在下的精神狀態,而甘冒以精神狀態歧視他人之名的風險呢?歡迎newoldme網友列出您在心理或精神方面的專業認證,不但可讓許多其他網友信服,亦可讓許多網友受益,感恩!此外,在網路上任意指摘他人崩潰者,通常在下都會懷疑這類人士是否曾經參與霸凌他人、是否習慣旁觀他人之痛苦,竊以為newoldme網友若有空,歡迎說明;在下上網至今,由於欠缺專業,從不指摘任何他人崩潰;就算認為有此專業者,指摘他人崩潰好像欠缺職業道德。據查,這篇文章目前的確有網友有逛憂鬱症板(在下已知道也不會說是誰),所以newoldme網友是否有考慮過您恣意地評斷他人精神狀態後,是否有考慮這些網友們的感受呢?看到newoldme網友於 http://bit.ly/2PUukiq 這篇提到:「拿精神病來開玩笑並不恰當,有負面用語之嫌[…]」(08/05 15:02)後,未知newoldme網友在此是否有自重呢?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7 13:16:00
繼續加油,繼續活在自己世界,我大概懂苗為何被妳死纏著不放了,繼續推文不要停喔~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13:17:00
不好意思,在下這次公投的確給第10至12案不同意票,與第14與15案同意票,不曉得這算不算護家盟惡意反串呢?還是newoldme網友認為應簡化為二元邏輯,只要貼阿苗不對的事情者,都是護家盟成員呢?這點懇請newoldme網友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7 13:22:00
今天目標希望達成拉版紫爆喔,加油,我們一起努力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13:22:00
不吝指教!在下今年至今捐款給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金額,難得也破千,但該團體似乎不是由阿苗所主導,況且阿苗今年發起公投募款的勸募字號與財報,至今不明,所以在下沒有僅支持阿苗,也算是護家盟人士囉?敢問newoldme網友對此深表同意嗎?如果newoldme網友願意與被指稱為護家盟同路者一起努力的會不會害newoldme網友被認為是護家盟的呢?很好奇!
作者: Edwardlai (==)   2018-11-27 13:32:00
我只想說,人權不能公投,就算為了打回萌萌的策略,也不該是隨之起舞的也辦公投。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13:33:00
不過在下必須要拒絕與有言語霸凌的歧視習慣者,或是認同欺騙伴侶習慣者合作;基於這點,在下懇請newoldme網友
作者: Edwardlai (==)   2018-11-27 13:34:00
難道苗不懂人權嗎,不可能。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13:34:00
可以體諒,感恩!回Edwardlai網友:如果要達到人權不能公投這六個字的理想,最好還是有憲法的明文保障;若要以美國為例,如果欠缺憲法及其修正案的基本人權,仍然可能因為政團的輪替,而有相反的結果。在下不清楚阿苗是否真懂人權(如果依照其他法界人士對阿苗法學素養的評價),但是同運人士當中願為人權努力者,除了阿苗還有很多人。我也希望人權不能公投,但在此之前,總要追溯人權的擔保在哪裡、有哪些。(是不是很多人忘記了前幾天當選的同志民代,還有林穎孟平權公投提案成功者,還有王鼎棫?)補充:https://www.plurk.com/p/mx5uij
作者: q3810 (戒指的秘密。)   2018-11-27 18:08:00
你們要不要回文算了?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27 20:40:00
不管是不是收割 我們都需要有人在議會捍衛性平教育與同志權益 而且我確信苗一定會這麼做 還有什麼好吵的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8-11-27 21:33:00
推aarzbrz大 推文論述滿有禮貌 反而某位的護衛軍一直跳針XD 你這樣會害了你們家主子形象更差吧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8-11-27 22:32:00
政治就是運用所有的資源到達目的地,所以苗沒有問題啊私生活是私人的事,愛幾p就幾p也沒什麼問題,也沒什麼好吵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7 22:46:00
增補:阿苗今年募款時所遭是否有勸募字號、是否合法的質疑:http://bit.ly/2AvhvQT http://bit.ly/2P6Ziyy以及在下於11/27 13:56所貼撲浪討論也有。http://bit.ly/2TPabIX 也是。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8 00:39:00
疑似喜歡苗博雅的aa先生今天依舊努力呢,加油喔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8-11-28 00:59:00
發現不小心推到補噓 護衛軍只會跳針 aa加油如果私生活歸私生活 那是不是要一視同仁 當藍綠異性戀男性議員劈腿婚外情 同志也不能利用這點來打呢?因為我看到是滿多同志很愛打張守一外遇的事情啊 護航雙標成這樣 母湯喔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8 01:27:00
我不喜歡苗博雅,但是不知AmamiUchida網友是否認同自身接受劈腿或被劈腿的情況呢?對於在11/27 01:33明示自己自己有歧視性差別待遇,又害怕被歧視者(參照#1R-uHEYK時間為11/27 01:13之推文),在下仍然會予以基本人權的尊重(但此外不會再多),至於該網友若因自身的歧視性言論留在本篇而無法消除一事,或許即為該網友今後應承擔留在歷史紀錄的代價吧……不好意思,若在下不表態,恐怕會自行放棄權益,被視同默認囉!這位曾經比至今在這篇與在下針鋒相對的許多網友們,更為支持阿苗,請看看他接下來所受的待遇為何呢:http://imgur.com/DPHleHq 希望不是因為有部分網友曾有類似行為而極力阻止吹哨者,甚至這無關於特定性傾向。如果有些人認為犯了欺騙的錯誤後,應該極力掩飾,而不是極力彌補且避免再犯,那在下不怕被這些人在這篇噓。無論性傾向如何,在這之前,能否先盡可能當個負責任的人呢?況且早就有其他網友整理得比在下還早還仔細些的:http://bit.ly/2PWlssx 某位喜歡強加他人是否喜歡阿苗的網友,要不要順便也去上述整理者的臉書上也強加您的意志呢?是不是因為有些人比較好欺負,而在這噓文可藉此宣洩情緒呢?當然,在下至少目前還不想硬加答案的。
作者: JihadiHaHa (聖戰士哈哈)   2018-11-28 02:47:00
https://i.imgur.com/WfhVlNK.jpg樂觀看待挺同議員勝利,逃避責任迴避檢討團隊戰略,認錯很困難同運領袖就大方承認戰略失敗吧,接著要守住專法的底限,重點是實質內容。專法等於歧視的洗腦口號就暫時收起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8 03:00:00
前幾天好像有人說到:早在林穎孟與阿苗之前,台灣早已有具同志身分者當選民代,但因為不是天龍國的民代且非網紅,所以在下至今還是很難查到是誰……或許還有其他更厲害的讀者知道了,歡迎提供,非常感謝!
作者: talisman (忞)   2018-11-28 08:42:00
純噓找戰犯的行為,推文一長串,不會用註解喔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8 08:49:00
有些網友如果覺得以上有人貼亂碼,可以去這板#1QorJ7XL檢舉這類行為;如果有閱讀不順或難以理解的部分,可以逕向推文者質疑何處有問題唷!如果刻意跳過自己看了不開心的事實,轉而指責吹哨者找戰犯,那這些指責者可能比較需要無塵室甚至無菌室的救贖……看來檢討挑出問題的人,在這個討論區,也不缺此現象呢。(許多在批踢踢挑剔他人排版與格式問題的網友,有些情況是自身不願閱讀不同意見、閱讀能力待加強,或是閱讀異見
作者: talisman (忞)   2018-11-28 09:16:00
這個選項叫註解不綠也不紅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1-28 09:17:00
後難以反駁只好找其他碴的情況,如有其他情況,歡迎補充謝謝)。此外,如果不照某些網友的註解要求,是否違反了這個板的板規呢?還是有些人如果不照這個方式,就會造成閱讀障礙呢?(剛查過這板板規的03、06、07、12關於推文的規範,的確沒有以上某些網友對是否為註解格式的要求)
作者: SredDonita (S紅_多妮妲)   2018-11-28 17:34:00
拉板禁止連推唷~~~~~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8-12-01 12:47:00
回SreDoniata網友:#1QorJ7XL (lesbian)沒有您說的規定,僅提到「請善用箭頭 (→)」,所以您是否該修正說法,以免有誤導讀者認知之虞呢?(順便藉此說明:在下推得多,是為了其他推噓文的網友們 回應而詳答,不是為炒作;登出批踢踢,再看其網頁板,很難看出哪篇被推到爆、噓到獲得兩個XX,除非自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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