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人權不能公投

作者: taxit (你不需要知道)   2018-11-25 13:24:22
不好意思,如果你想看的是溫柔拍拍或感人勵志類的,你可以先左轉離開了。
先說結論,其實這次公投5案的結果,我一點都不感到意外。
婚權派同溫層厚到不行,完全贏不了愛家方深入地方鄰里的侵襲。
而拉抬到公投與公投的對決更是一項很蠢,對,我就是說很蠢,的策略。
首先,人權不該公投。
此話,不曉得多久以前就講過了,不該由多數決定少數的命運。
因此當愛家公投3案成案,婚權派提出要用公投迎戰的聲明,便一切大局已定。
(聲明內容請看2018/4/18苗博雅等人於臉書發表的共同聲明)
到底為什麼要放棄自己的原則,只為搶奪話語權呢?
我不明白,花費那麼多人力、時間、金錢成本,然後突破不了同溫層,
弄個讓自己看清這社會對性少數有多不友善的民調幹嘛?
愛家公投丟出3個來,婚權派拿著大法官釋憲牌,居然還讓仇恨值升級變成5個公投。
如果當初不提這2個案子,只維持愛家公投3案,不讓此議題的熱度提升,
還可以仗著台灣人「溫和,反正不關我事」的心態讓對立層級不要提溫,
使同意票數不要衝高,如此低調化解,
我知道這並非最理想的方式,但現階段程度的台灣只能這樣玩。
然後選後一堆支持公投對決的人安慰大家,安慰自己說人權不能公投。
真想請問這些人:Hello,你是不是被盜帳號呀?
最後,想到有人在選前預測婚權公投會有900萬張同意票,也不想想自己幾兩重,
喔對不起我錯了,他選上了呢。
啊,對了,肚爛DPP都不挺婚平、騙票的,覺得藍綠一樣爛,要教訓DPP的人,
恭喜你們這次大獲全勝,不論公投,地方選舉都是唷^_<
保守派的勝利,代表我們這些LGBTQ接下來要走的路都不會變好走,老娘真快被這些人氣死。
拜託,在這個週末哭過,悔恨過後,請深耕地方(不只是大城市的地方),
多跟菜市場的鄰居聊聊,讓他好好認識我們的生活與過去。
已知水有多深了,社會對你的善意只有3成,
請突破你的同溫層,勇敢一點,清醒一點,好嗎?
LGBTQ運動在台灣恐怕至少還有40-50年以上要走呢。
補充說明,老娘這次5個案公投都拒領啦,我才不要放棄這個原則呢。哼。
收到來信希望我提一下這件事,所以補充No.2:
關於文中推公投的婚權派,當初是苗等人直接提出,與大平台無直接關係,
但就我個人而言,大平台沒有再多和支持群眾溝通,最終放棄人權不可公投原則、
相忍為婚平,幫忙拉連署,怕人家看我們不夠團結。
這種心情(?)我不是不懂,但我就是沒辦法啦,
寧願把所有力氣用在壓低愛家3案的同意票數上面,
而不是變成5張票攤在那邊讓不關心議題,沒被觸及到的人看了覺得心煩,
所以在投票所附近看到愛家布條,小卡就隨意投。
再來,關於拒領這件事,這是代表我並不支持這五個議題的公投被提出來的意義。
您若不認同,我也沒關係。
然後要說我是事後諸葛也沒意見啦,反正類似意見者當初在提公投2案的時候,就有講過了,
我只是陳述觀察到的事情罷了,也沒在反串的。
只是一頭往前衝的公投組有聽嗎?看起來是沒有耶,甚至到了後面說人扯後腿。
結果證明,善意就只有這樣了。您以為我看著這種結果很開心嗎?我他爹的還是很痛啊。
提出這篇是請大家記得,公投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能拿來輸贏的,
當然如果你有十二萬分把握你的主文會得到全民支持,我沒意見。
所以,下次若還有這樣的情況,請千萬不要忘記,就傻傻往前衝。
歷史共業一起承擔,就算立場不同,還是要一起努力。
再講一次,得把力氣花在有效率的地方,資本現在只有3成民意而已,
不可以鬆懈,特別是地方選舉選成這樣的現在。
作者: smilevol (世界因妳而美好)   2018-11-26 13:41:00
沒有人否定任何一個人的努力,但承認策略失敗很難嗎誰再說政治歸政治同婚歸同婚?讓我們知道三百萬人支持但同時也讓反對方也知道敵多我寡 2020要來了 反方把持的勢力我想不用多說大家都很清楚 戰爭已經開打了 既然頭都洗下去了 大家一起努力吧!
作者: sienna22 (Sienna)   2018-11-25 13:25:00
少數人的權益用多數決 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就像公投原住民能不能加分 妳覺得會過嗎?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8-11-25 13:27:00
就怕異樣眼光啊,光説服父母就吵起來了
作者: dame2772 (wexima)   2018-11-25 13:34:00
為了反綠挺藍真的很好笑
作者: Cybrus (Cybrus)   2018-11-25 13:35:00
總算有人出來檢討這群人的愚蠢策略了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8-11-25 13:37:00
同志綠挺藍的以後被歧視就不用上來討拍了根本活該幹不爽DPP還不是投給智堅DPP再爛至少不會變成敵軍
作者: RePT (circle)   2018-11-25 13:51:00
如果真的不滿意民進黨,不想投就算了,但可以轉而投給國民黨的,實在很好笑,國民黨完全跟護家盟同邊的耶!政治真的不重要嗎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8-11-25 13:58:00
打仗是要策略的,明顯策略失敗啊..
作者: k24618099 (puni)   2018-11-25 14:10:00
同婚本來就是少數族群的利益 結果要所有人投票決定真的很怪
作者: Serleser (Serueser~)   2018-11-25 14:17:00
沒辦法,領頭決策不對後面跟著亂…這件事到底誰來收場啊…好難過當那兩項連署書一提出,同溫層一定都先支持的
作者: otto23   2018-11-25 14:38:00
終於看到有人出來檢討他們的策略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5 14:46:00
不推這篇,說風涼話人人都會,如果只有呼籲拒領只會讓我們的主張看起來更蒼白而已,也無法凝聚團結力,給予大家表態的力量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8-11-25 14:52:00
提出策略的人沒輸阿,選上了耶
作者: Cybrus (Cybrus)   2018-11-25 14:53:00
在連署階段早就有人大力反對他們發動反制公投的行為但就是有人不坐下來好好談一意孤行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8-11-25 15:07:00
XDDDDDDDDDD 有點大快人心
作者: LOVESNSD0530 (安安)   2018-11-25 15:09:00
說真的我也覺得為何要跟萌萌一起鬧...
作者: xiankelai21 (Sparkle)   2018-11-25 15:25:00
推 中肯到不行 公投結果一出來 某些挺同族群就在八卦版女版等等崩潰亂嗆人 拜託大家都這麼努力 你們稍微檢討一下自己行不行==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8-11-25 15:59:00
馬後炮滾
作者: smallwo (全身痠痛啊)   2018-11-25 16:38:00
終於有人跟我一樣想法了 我還是幫忙拉票 但一開始這就是注定失敗
作者: kuocool (seth)   2018-11-25 16:59:00
推這篇, 少數人的權益用多數決本來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人權拿來公投更荒謬!
作者: r801017 (eddie)   2018-11-25 17:14:00
如果今天挺同的大於反同 不知道有些人是不是還會馬後炮
作者: Cybrus (Cybrus)   2018-11-25 17:22:00
只看見同溫層 對現實狀況毫無認知才會有樓上荒謬的假設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8-11-25 17:31:00
同溫層多厚才會覺得有機會贏啊?務實點想專法比較實際
作者: r801017 (eddie)   2018-11-25 17:36:00
並不是只看見同溫層 我指的是不要輕易抹滅別人的努力 我才覺得你荒謬這個時候不是更該團結的嗎 還在事後諸葛什麼
作者: miae89choeri (蚋仔)   2018-11-25 17:53:00
怪東怪西我最會 嘻嘻如果這篇是反串我直播喝蜂蜜檸檬
作者: angel5432112 (天空嵐)   2018-11-25 18:35:00
你又實際貢獻了什麼?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18-11-25 20:13:00
原來也有人有同樣的想法,但我不敢表達,因為同溫層的氛圍給我的感覺就是不能有不同意見,只要你有異議,就是反同、就是不支持,就是該死的萌萌派......
作者: JihadiHaHa (聖戰士哈哈)   2018-11-25 22:58:00
作者: sstt61034 (sstt6103)   2018-11-26 00:05:00
推這篇,投票行為需要極大成本,想推公投就要有將理念說服中間選民並加以組織動員的能力,但目前並沒有挺同團體做得到,想要真正婚姻平權也不是推反制公投來加劇極化對立,公民權跟基本人權本就不同
作者: fish510468 (金魚腦筋)   2018-11-26 01:12:00
推一下 剛看到直播也有這個想法
作者: miae89choeri (蚋仔)   2018-11-26 01:32:00
所以秉持人權不能公投的概念,對方順利成案後,同志應該嘴巴閉緊最好什麼都不要做,反正大家一起等死嗎?為何不是譴責讓這種低能公投通過的政府呢?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扯後腿?噗噗我真的佩服佩服
作者: sc211 (星見)   2018-11-26 01:40:00
不覺得什麼都不做直接被萌萌公投壓著打有比較好欸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26 02:19:00
正確
作者: vivilin320 (WEI)   2018-11-26 03:54:00
廢除死刑說殺人犯有人權,那同性戀到底做錯什麼婚姻才是最基本的人權吧!為什麼要用投票來決定
作者: newoldme (^o6)   2018-11-26 10:47:00
站著說話不腰疼,出張嘴最會
作者: musicm (藍天白雲)   2018-11-26 11:20:00
一項運動的失敗不能檢討(?)然後去檢討從來不會投票給你的?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8-11-26 19:34:00
策略是否成功是以結果來看嗎?那如果只有愛家三案但是同意依舊大於不同意票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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