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的十天內,不斷為了走出這些情緒所以很認真的讓自己不要關在家裡
打了電話卻發現自己只是打擾到妳
一個人從台北騎車到桃園也只是漫無目的的騎
當初吵架的原因就是我反對妳跟男學伴單獨在臺南玩
分開後妳也跟我說不知道該不該去,畢竟那是我們吵架的原因
前天終於認為自己已經振作了,卻在昨天
最後一次見面,最後一次到台中拿回屬於我的東西的時候
妳對我說妳有喜歡的人了,我猜是那個學伴
妳說是。
那為什麼晚上一起吃飯的時候還是選擇勾起我的手呢
既然妳都有喜歡的人了。
為什麼那天妳還是選擇跟我這麼親密呢
既然妳都有喜歡的人了。
早上才發現原來在分手後的第三天妳就跟那個學伴相約在台南玩,而且要一起睡雙人床。
問妳怎麼能夠這樣欺騙我,妳只是選擇把我轟出房間
卻又打兩通電話來哭著問我真的不相信妳嗎,跟對不起。
是我犯賤,明知道妳再也不會回來了
卻還依稀覺得是不是有那麼點捨不得才會在最後勾起我的手
一直抱著只要我變得更好,妳有一天會看到的想法
原來分開之後只有我被懲罰
為什麼還這麼希望我相信呢,我不再是妳很重要的人了,不是嗎?
再也不會是了吧
請記得我給妳的最後一段話,C
請妳一定要記得聽
Ed Sheeran的Happ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