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權] 別讓污名踐踏人權 懇請拿出實際作為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6-01 15:29:35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PBx1Hf- ]
作者: ong4kimo (踢牙老奶奶) 看板: gay
標題: [平權] 別讓污名踐踏人權 懇請拿出實際作為
時間: Thu Jun 1 14:12:27 2017
別讓污名踐踏人權 懇請拿出實際作為
葉柏岑/愛滋感染者網路社群管理者
手機轉傳來一張圖片,標題顯示這垂直感染的愛滋兒童,
彩虹下的悲泣與禍害等字樣,曾經服務過的朋友,
傳訊問我該這麼辦?
身為服務愛滋感染者的助人者,
我仔細研究圖片是各種移花接木傳染疾病照(如天花、德國麻疹),
這樣不實荒謬的合成照意圖製造大眾恐慌,並嚴重污名化疾病。
但散播者往往宣稱保有個人「言論自由」,但卻不知道實質上已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相關規範,
立刻下載此圖,並向各公部門申訴,稍晚公部門卻只以稿件方式回應,
其實此現象在當前社會已氾濫多時,但相關部門卻不願以實際開罰,
去停止不實言論與錯誤訊息的散撥。
實際上,在台灣的感染者就醫數據指出民國105年1至9月間就醫率為90%、
服藥率81%,配合醫療並持續在社會上生活,
懇請台灣政府針對此事件給予開罰。
別一再縱容事件發生,別讓污名踐踏人權,讓感染者處境更加艱難,
台灣防疫工作更艱辛。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01/1130299/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6-06-01 15:07:00
言論自由和造謠的界線有時並不.很清楚,另外,有些人散佈謠言而不自知,他本身也是恐懼的受害人。如果政府單位可以來澄清,效果會不會好一點?像同婚是基本人權,大法官一釋憲,就拍板定案。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06-01 15:23:00
謠言的源頭絕對是滿滿的惡意 支持政府懲處始作俑者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06-01 15:24:00
https://goo.gl/9HpxfDhttps://youtu.be/rvt1VEfhfH0fyodor 說的也有道理,但我希望政府對各個謠言散佈者的態度要有一致標準。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6-01 23:06:00
推,請MMM不要再拿愛滋來消費,很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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