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很猶豫類別應該選花痴還是尋人,
後來仔細一想:「不對啊,我根本沒有看到對方正面,是要花痴什麼啦?」XD
覺得隔壁甲板的尋人文格式簡潔有力,就借用來發文了,
希望能找到這位女孩。:P
一、相遇的時間:
==> 05/31(三)17:00~17:30間
二、相遇的城市/地標/位置:
==> 高雄市建國路上(往市區方向)
三、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請避免發佈完整資訊以維護個人隱私)
==> 機車騎士,背著牛仔背包(深藍色背包?),逆光太嚴重眼花 @__@
背包上有綁一條彩虹布條、長髮、牛仔褲、黑色包鞋。
四、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其他
==> 站內信到原PO信箱。
昨天的我:路過的機車騎士,短髮、穿白襯衫黑褲,背包上也是有彩虹布條。
五、想說的話:
==> 我保證我絕對沒有什麼特殊的居心。(此地無銀三百兩XD)
只是想告訴這位女孩:
「很開心在高雄也能看到身上有彩虹配件的同伴們,
謝謝妳為這座城市添了一道美麗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