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代理孕母有條件開放? 衛福部修法卡關多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4 11:11:25
http://udn.com/news/story/9228/1418945
新聞標題:代理孕母有條件開放? 衛福部修法卡關多年
代理孕母立法延宕多年,
衛福部有意「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
一○三年底曾將「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
但各界意見仍有歧異,性別平等委員認為
草案對代孕者與子女權益保護不夠完善,
退回衛福部,目前尚處蒐集民意階段。
代理孕母該不該合法化?
國內分別於民國九十三年與一○一年舉行公民會議,
做出「有條件開放」的共識。衛福部
於是透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有修件開放代理孕母,
草案嚴格限制代孕者須為
廿至四十歲、曾生育子女的本國籍女性,且不得用代孕者卵子,
以免衍生血緣紛爭;代孕應為互助、無償方式,
不可有額外的金錢報酬,
但擬設檢查、醫療、交通、營養、工時損失等費用上限,
代孕次數暫以三次為限。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長陳麗娟昨天表示,
修正草案雖已將代孕納入法規,但送至行政院審議時,
各界意見仍有歧異,尤其性別平等委員認為草案裡
代孕者與子女權益的保護,不夠完善,於是退回衛福部,
蒐集民眾意見,待調查結束再研議修正。
至於民意調查何時告一段落?目前尚無預定日期。
對於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延宕,
生殖醫學專家呼籲能在立法院下個會期趕快通過,
除了能提供不孕症夫妻另一條合法求子管道,
也符合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修正案若能通過,
醫師估計,國內約有一千對不孕症夫妻能受惠。
律師黃仕翰指出,我國「民法」自一九二九年公布實施以來,
沿用將近百年,迄今仍有強烈倫理、血統觀念;
但法律應該與時俱進,在美國、泰國都合法的「代理孕母」,
我國也應修法讓代理孕母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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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則新聞,本無拉點可言,
但因內容涉及人工生殖法-代理孕母,
與婚平法草案第 1166 條有相關,
(婚平法草案第1166條,以「生母」為胎兒代理人)
亦與男同志人工生殖權益相關,
故仍在此分享,使板眾理解人工生殖法現況--
已有政府機關與立委具修法意願,並希望將代理孕母納入法規範圍,
但因被認為"代孕者與子女權益的保護"尚不完善,而被退回。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0-04 12:51:00
代孕跟孩子有親緣關係嗎?我以為只是出借子宮
作者: ilike524 (524腦粉)   2016-10-04 13:01:00
護家盟萬歲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4 13:03:00
目前台灣法規上「孕母」等同「生母」,母子親緣關係,系以子宮為主,基因為輔。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0-04 20:04:00
他們是如何收集民意的?有人知道相關網站,還是公聽會行程嗎?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4 21:05:00
代理孕母相關,可能要詢問當初提案的立委或提草案的衛福部。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0-05 00:40:00
原來如此XD我想讓代孕生再找保母顧ya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5 01:21:00
依照目前人工生殖法+可知修法方向,ss妳如無「無法自體受孕生子」的生理疾病問題,應該是沒機會在有生之年等到國內代孕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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