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之銘言:
: 基於之前想用比較緩和的方式描述,只有造成模糊表達的結果,
: 我決定刪掉無多餘的字句,直接切入論點,不要造成焦點困惑
: 這件事有兩個要素:
: 1. 媽媽因為那個社會時代選擇進入異性戀婚姻。
: 2. 媽媽進入婚姻後依然保持跟女友的交往,並且同時接受丈夫和女友的金援過安穩日
子?
: 最後選擇離開丈夫小孩,與女友過生活,小孩跟丈夫現在只能接受沒有選擇。
: 我想表達的是什麼?
: 1跟2是兩回事,就算她以前必須選擇進入婚姻,
: 跟她現在又選擇丟下丈夫跟小孩去跟女友生活,是兩回事。
: 整件事真正有選擇權的其實是媽媽,
: 她的丈夫、小孩、甚至女友都只有被選擇的份,
: 結婚這件事你可以歸給社會背景,但結婚之後你一邊跟女友交往,
: 恕我直言,這就是劈腿,而要不要劈腿是妳自己可以選擇的。
: 再來,結婚成立家庭之後,
: 妳的責任不只小孩,還有那個傻傻不知情為妳付出大半輩子的丈夫,
: 要不要離開這個家庭去與第三者生活,也是妳可以選擇的,
: 當然妳也可以選擇離開,然後傷害自己的另一伴和小孩,
: 所以這難道不是一種自私嗎?
: 妳擁有了婚姻、擁有了小孩、同時也擁有了女友,
: (如果斷乾淨,女友還可以選擇去跟其他人交往,也不會沒人照顧她)
: 讓女友委曲當了20年小三,讓丈夫戴了20年綠帽,讓小孩沒有選擇問出以下問題:
: 若有人還能覺得 只因為是拉子自己就完全沒有責任,都是they(社會背景)的錯
: 那我覺得也太沒擔當了吧!
: 還有一點就是,因為妳覺得社會無法改變,所以不去對抗,
: 每次板上相關同志議題、法案等,認真看待的比例絕對比討拍文低太多,
: 妳不去爭取和關心,權利是不可能從天而降的,
: 而妳永遠拿社會風氣當藉口,有沒有想過這些年風向是如何改變的?
: 並不是每個人都先乖乖去結婚就有今天,
: 是那些先驅出來抗爭的結果,對我來說,那才叫做勇敢,
: 今天跟妳跟我說一個拉子因為社會因素不得不去結婚、等風向變了再出來跟女友在一起
: 這叫做勇敢....恕我不能認同。
主要是接續之前回文~
當我們手上握有的資訊不多當然就只能推測(而且資訊還是由小孩單方面情緒下給的),
Ramdom大也是在預設立場不是嗎,預設媽媽占盡一切好處,現在生活美滿又要去追求自我
追求幸福,傷害先生傷害孩子傷害外面的女生,過著愜意的生活。
第一,小孩哪裡被傷害了?媽媽沒有要拋棄小孩,媽媽還是媽媽。小孩覺得受傷是因為不
能接受同志還是不能接受美滿家庭的想象幻滅了?
第二,在婚姻中牽扯兩邊家庭、金錢、教育、太多太多。孰能保證誰真正佔得住腳?
第三,外面的女生有權利說不,守候在媽媽身邊是她個人的選擇,所以也別談傷與被傷。
人在愛裡面都是自私的,希望對方多愛自己一些、只許有自己的存在等,這都是種自私。
也許是媽媽自私的選擇進入婚姻,面對當時的伴侶不敢勇敢。
是的媽媽是該對待她的婚姻忠心忠誠及盡為人父母責任。
難道她沒盡到這些責任嗎?
不,她還是愛著她的小孩並沒有因為現在而要拋開什麼,現在沒有談到離婚是還設想著孩
子沒辦法接受這種變化。在進入婚姻狀態下,如能說離就離說轉身就轉身這麼簡單的話
就不是人生了。
所以媽媽得面對他的先生、生小孩及守候這個婚姻,她也做到了。面對外面的女生,她們
先認識且相愛,誰知道爸爸媽媽婚姻的結合真正原因是不是社會風氣的影響才組成,所以
這起跑點就不同了。
因此人生總總高低起伏時,媽媽站在愛的面前時誰能保證能不被吸引
別忘了婚姻是建立在媽媽心裡是''愛別人''而面對爸爸是未知的狀態下開始,不是像一般
夫妻是因''相愛''而結合。
如果媽媽是真的劈腿,得面對不是愛情的先生和已經拉拔一生的孩子。難道經歷這些後,
人生走到此,她不能再有一次選擇的機會嗎?即便她真的做錯了被迫面對婚姻就要這樣被
鞭到死,不能再去選擇另外的人生?且外,媽媽離開家選擇了外面女生是得照顧她;還得
背負離婚拋家棄子的包袱,誰再來說這樣很好?哇媽媽真自私搶著要揹這個包袱呢~
人在愛裡面不管到幾歲都不見得能處理得成熟。
在這件事裡只覺得媽媽盡力了,但大家立場跟人生經歷不同所以導致了看事情觀點不同,
再怎麼討論也不能達到一致和諧的想法的~所以大家放輕鬆點別再糾結誰對誰錯了。
人生不是非黑即白
不是很多人愛一直跳針這次外遇對象是女就一定覺得她們沒錯。是覺得媽媽肯為了愛願意
勇敢一次,去照顧另一個她,而根本不夠資格評論的我們為什麼不給媽媽改變及彌補的機
會呢?